论婚姻的性质(七)


论婚姻的性质(七)

叶行昆

 

 

关键词:婚姻经济学 性行为 婚姻悖论

 

  经济学是以人的社会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的,只要有经济活动的存在,就会有经济学的用武之地。而婚姻市场的蓬勃发展,也给婚姻经济学提供了纵横驰骋的疆域。尽管在方法论上,经济学有规范与实证之分;但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证科学,是解释和研究真实世界中人们的行为方式。它是对人们各种的经济行为方式的目的和手段而予以“中性的”经济分析,既有别于“黑板经济学”(Blackboard Economics)或“教科书经济学”(Textbook Economics) 的经院式解说的高深莫测,也有别于道德说教的苍白无力。它认为,任何经济行为只有目标的差异,手段的不同,但在最大限度的追求目标这一点上,是普遍的、必然的、无可置疑的。“最大化”构成了经济行为的一般特征,这不需要经验假设,而是一个不证自明的理论前提和客观存在。它所研究的现实经济行为和经济规律的客观必然性,不取决于人们主观的价值判断,美丑与否。这里的关键问题仅在于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老老实实地承认真实世界中的真实问题。如果人们的确以“利己”为目标,那就必须如实承认,并坦诚相待;此举非但丝毫无伤大雅,而且是实事求是的诚信体现。对爱情、婚姻等诸如此类的社会问题,亦当作如是观。那种连追求自我个人利益,实现自我人生价值,或“趋利避害”的基本事实也不敢面对或拒不承认,而把对真实问题所作的经济分析视为“伪科学”的人,不是虚伪就是无知。那些“扛着红旗反红旗”的“假道学”,或以“婚姻利他论”、“卫道士“、“批判者”自居的人,是不能与之探讨问题的,更不用说“坐而论道”了。此辈竟然视“婚姻经济学”为一个“幽灵”或“毒水猛兽”,其忧国忧民之心可感,笔者对于平心静气的学术交流和争鸣,表示由衷地欢迎和敬佩,然而对于“泼妇骂街”式的“批判”实不敢恭维;故对其人其言,也只得一瞥了之。陆游诗云:“庸医司性命,俗子议文章”;盖此之谓乎?

 

在现代经济分析中,随处可见最大收益与最小成本的“对偶问题”;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边际条件”,在解释和分析经济行为和经济均衡中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这些无不都是最大化行为的普遍性的表现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展并呈多元化趋势,经济行为的最大化性质将日益显著。世人的经济行为日益“理性化”,对于这种行为进行“理性化”的经济分析也就顺理成章,而且日益迫切了。

 

  市场产生于需求,有需求就会有交易;交易使市场呼之欲出,应运而生。婚姻市场,乃至婚姻产业的出现,说明人们对于婚姻的需求与日俱增;而婚姻市场也蒸蒸日上。进入婚姻市场的征婚者中有未婚的,有离婚后想再婚的,他(她)们来自五湖四海,但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预期目标--参与交易—而走到一起来了;因为婚姻是一种契约性的交易关系。既然有需求而参与交易,进而进入婚姻交易市场;那么,经济分析的一般原理依然适用。在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追求,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有限理性的心理预期,同样成了婚姻市场的一只“看不见的手”;更是一杆“看不见的秤”。

 

  本章着眼于性行为与婚姻之关系,从另一侧面来论证婚姻的性质。

 

 

  日本学者大井正提出:“无论哪一种形式的婚姻,都不可能除去或无视性交行为”。并称:“如果从发生学理论来看,性行为不仅是婚姻的基础,也是婚姻的主要内容。这是性行为与婚姻的本质联系”。

 

  果真如此吗?

 

  上文提到,亚当和夏娃因偷吃了“禁果”而被逐出里伊甸园,来到了人间这个失乐园;但《圣经》上并没提到他们俩人的婚姻关系。在人类社会的原始期,男女杂居,也不存在婚姻关系。前不久,北大的一位学者因其在我国云南省的某地发现了“一个无婚姻关系而长期稳定”的群落,而被授予“法国人类学奖”。此外,大量婚外性、“红灯区”的存在,都与婚姻没有任何联系。由此可见,性行为与婚姻有联系,而绝非“本质联系”;婚姻并不等于性行为,即婚姻绝非性行为的唯一表达方式和情感归宿;这是婚姻悖论之二。

 

  其实,在人类历史上,存在的而又未必合理的,合法的而又未必合情的制度安排可谓数不胜数;如从科举制到考试制,一夫多妻制到一夫一妻制,乃至专制政体到民主制度,还有户籍制,签证制等等。从唯物史观和新经济史学的角度来看,人类社会的演变就是一部制度变迁,制度选择的历史。只有相对次优的制度,而没有绝对最佳的制度。人类在追求理想境界的最佳制度过程中,不断寻求、探索并设计次优制度。在经历了一定时期的路经依赖之后,当某种制度达到均衡状态是,便开始了制度创新。况且,一夫一妻制也并非人类进行性行为的最佳制度选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它还违拗了人的生理本能,而有非人性化的一面。

 

   《圣经》上说:“女人的上半身是天使,下半身是魔鬼”。其实,男女平等,都一样。灵与肉之间有时会展开生死抉择,这是造物主给人类开的最大的玩笑。人脱胎于动物界,仍具动物属性。这种属性包含人的生物、生理本能;尽管人类的进化到了相当文明的程度,但其动物属性却“我心依旧”;至今仍与许多动物,尤其是高级爬行动物颇具相似之处;如上文提到的大猩猩、黑猩猩等。还有,如为保障繁衍,雄性动物的性欲能保持较长时期的旺盛,以供雌性受孕之需;而雌性动物在受孕之后,生理与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转向投入抚育哺养后代的过程,性欲随之减弱,以保证子代受到尽可能完善的照料。就动物界的群体安排而言,据动物学家们的探索发现,一雄壮的雄性动物在击败弱者后,往往会统领一群雌性动物,这样一来,雄雌的性欲强度差异便由一雄多雌的方式得到和谐的解决。

 

而在人类社会中,在一夫一妻制制的制度环境下,夫妻间纯属动物属性的自然欲望的强度差异被忽略不计了,其差异在妻子进入哺乳期和更年期以后尤为明显。国外有学者统计:婚后妇女为性冷漠者约有40%,并将此现象归咎于社会教育的偏差。但是,所谓性冷淡,并非是社会环境或社会因素所致;而是男女的动物属性使然。男女性欲强度由此生理差异而产生的不均衡,恰恰是自然的。我们的习惯思维往往强调性行为的道德规范和社会责任,却忽视和歧视此举的生理特点和动物属性。这种非人道性的道德观念是虚伪的,此“道”也非“卫道士”们所能“卫”的。所谓的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恰恰是人们在追求效用偏好最大化过程中的价值体现,也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凡是不符合人的本性和市场规律的道德观念和制度安排,都将会像过往云烟而一去不复返的。再多的“卫道士”也无济于事,因为实在无“道”可“卫”。即便刻意为之,也算“帮闲”得可以。

 

有人指出:“男女间如果没有物质与生育的双重羁绊,那么,其身心就都是自由的。男人尽可自去追求自己的兴趣、事业、情侣,也不必栓在某一个小家中一妇人的腰带上‘尽责任’,女人也可不必为某一个男人(保持)‘贞洁’或被迫与这个男人一世过不情愿的过多或过少(大多是过多)的性生活。何时乐意有性生活,完全成了她自己的事。这一点对于女人,是多么重要啊!世代女人之苦,多源于此,至今少有社会之解。同时,女人之苦不会带来男人真正的乐,因此,男人未尝不苦。此种‘苦难’归功于一夫一妻制度”。(此种“苦难”与帕累托最优相去甚远—笔者注。)

 

“如果男女情感生活、性欲生活都将自由选择,无须固定死在某一个人身上,这是否更合于人的本性”。(引自:《性行为与婚姻制度有何联系》,www.wy120.com

 

但就“性”价比而言,一夫一妻制也仅是维系性伴侣的权宜之计。

 

该文还指出;“在责任契约中生活的夫妇,有时会感到婚姻生活的大缺憾­—不自由,那是正常的感觉。这感觉是真实的,有时是痛苦的。尤其是性生活十分不和谐但感情尚好的夫妇,更加左右为难。为性而不忠实于配偶,似乎于心不忍,为配偶而受到性本能长年累月的煎熬,也并不美妙。这是性本能与现行一夫一妻制(或可说是千年以来的婚姻制度)之间很难克服的尖锐矛盾”。

 

由于生理特点与本能强度的差异,此种“煎熬”大都使男人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据说,深圳男人有极端的说法:“中年男人的三大快事:升官、发财、死老婆”。其中最后的一大快事,实与现行的婚姻制度有关;所以,绝非豪言壮语,或空穴来风。

 

再从生儿育女的角度看,人口社会化的趋势愈演愈烈,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教育后代,养儿防老等功能终将被社会化所取代;婚姻家庭的这些原有功能也将发生质的变化。婚姻家庭将再也不会是承担这些责任的唯一场所,故也非其唯一责任所在。“传男不传女”,“续香火”等等观念,也将伴随遗产法,社会福利等的不断完善而进入历史博物馆。(关于生儿育女与婚姻之关系,容待以后阐述。)

 

我何尝不“但愿天下有人终成眷属”,这是婚姻的理想境界;然而,“多情却被无情恼”,婚姻问题的市场化趋势,势不可挡。“不该发生的故事”,就这么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活升生地“发生”了。有人说:“要市场经济,不要市场化社会”;但这只是一种愿望而已。市场经济是颗“冷酷的心”,“爱的奉献”是无法将其感化或熔化的。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是无法解读婚姻市场的客观规律的;因而也可通过婚姻市场来予以证伪。市场化社会的到来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步并进的。这既是人类的悲哀,也是人类的无奈。马克思、熊彼特等大师们无不因有感于此而进行经济学研究的。笔者身为经济学领域中的一介书生,又是市场环境下的一个普通人,从事于婚姻经济学的探索或研究,既是责无旁贷,又是无可奈何;对于婚姻这一社会问题的解读,当然可以见智见仁;就此予以经济分析,也是一孔之见;然就婚姻的本质而言,目前似尚无比交易性的契约关系更能说明问题的了。恕我孤陋寡闻,井底观天。务请同仁们察之、谅之。

 

2005-1-27

 

 

写于“面壁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