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评议厅长述职报告:如何用好权力要向人民交代


9月23日上午,在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联组会议上,12名常委会委员分别代表各小组,对自治区科技厅厅长蓝天立、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罗黎明、民政厅厅长张廷登、建设厅厅长宋继东、交通厅厅长黄华宽、水利厅厅长文明等6位自治区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作评议发言。据了解,从1995年开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已连续10年开展对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

报告应少谈理论和成绩

“听了6位厅长述职,感到他们任职以来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但是,述职报告中大篇幅讲到了单位的工作成绩,我认为,在整个系统的成绩上报告不必讲得那么细,应围绕任命时的任职发言来讲,加强依法行政履职能力等方面的述职。”台上,12名常委会委员对厅长的述职报告作评议发言,台下,被评议的6位厅级干部边聆听边做笔录。

有委员提出,述职报告中理论的东西应少讲,直截了当地反映工作情况,报告不要阐述太多过渡性的、理论性的东西。还有委员提出,报告中常规思路较具体,超常规思路少;应急的、事务性的东西多,前瞻性少。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贵港职业学院副院长周桂英表示,权力是人民给的,如何用好要向人民交代。“述职的形式是必要的。”周桂英说,厅长们站在台上当众表态,对他们自己的工作也将起到促进作用。

委员建议获厅长接纳

联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肯定了6位厅长(主任)的工作成绩,同时也诚恳地指出了6位厅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些委员提出,科技工作虽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也存在不可回避的不足:高级人才奇缺,科技对经济贡献率不高;有的委员则给民政厅厅长张廷登建议,对民政福利彩票筹集的资金、救灾捐款筹集的资金要增加使用透明度,进一步调动社会捐款和人们购买福利彩票的积极性;有委员说,建设厅要拿出几条监督管理的“硬招”来,遏制招投标中的“黑”现象;在交通的规划上,委员建议规划需体现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规划促进我区交通发展。

“我诚恳地接受人大对我中肯的评议。”听完评议发言后,6位厅长(主任)一一上台表态。

各地推出“述职评议”新形式

对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利机关作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方式。

据介绍,广西各地市县人大对述职评议形式不尽相同。玉林市玉州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首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对两名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此举改变了过去由主任会议提名,交由常委会会议来确定述职评议对象的做法。

2004年,上思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对听取和审议的“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或专题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凡是满意票数达不到70%的,要重新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工作报告。

同年,象州县人大常委会对该县人民政府一名副县长和国土资源局局长、建设局局长、交通局局长进行评议。评议会上,被评议者分别作了述职和表态发言,最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他们进行测评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2003年,防城港市还首次对副市长进行评议。

新桂网   南国早报记者 郭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