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社会主义经济学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立
——列宁和邓小平分别是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创立者和实践者
崔长林
最近,笔者在《论坛》上发表了些关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资本主义经济学是否应该“对立”的文章,有不少读者读罢发表了感言与评论,甚至是在批判。在此,笔者一并给予感谢。在感谢中,当然包括对那些不服气的人和对笔者产生敌意的人。但不管怎么样,感谢归感谢,争论归争论,感谢不能代替争论,因为不争论有些问题说不清楚。比如经过争论,笔者终于搞明白了,不同经济学为什么会产生“对立”的原因,那就是,不同经济学所以产生“对立”,是由于他们不了解研究对象的变化。
一、将经济学对立的原因在于不了解不同经济学有不同的研究对象
笔者以为,对任何一种科学的命名,都是建立在其研究对象的基础上的。尤其是自然科学,可以说无一例外也。比如物理学,俨然是关于物体存在与运动原理的科学,再比如数学、生物学、医学和建筑学、工程学等均如此。其实,不仅自然科学如此,社会科学亦然。比如哲学、文学、历史学、宗教学、教育学、美术学如此,经营学、管理学、统计学亦然。如此,经济学为何要以人的名字命名呢!
1、将不同经济学对立起来的做法是唯心主义思想在作怪
在前面的文章中,笔者提出了经济学是用来研究和揭示经济运动规律的而不是用来搞“对立”的观点。那么,笔者为什么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诚然,这就是由于,一切科学都是为了解释、揭示客观事物运动规律的学问,不管它是否真的能够将客观规律揭示出来。关于这一点,恐怕没有人持反对意见。否则,我们也就没有继续争论下去的必要。笔者甚至认为,包括神学、宗教学等都不能例外。
最有说服力的例子,就是那场关于“地心说”与“日心说”争论,尽管哥白尼为真理、为科学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但最终他的反对者们在事实面前也不能不为之平反。以上说明,任何一种科学的对立都是暂时、相对、认识上的,是因为不管是真理还是谬误,都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如果实践证明它是错误的东西,那么在残酷的事实面前谁都无法抵赖,所以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笔者承认,马克思经济学与资本主义经济学确实存在对立,但那一定是由于对某一个问题的认识上存在对立,并不是说时时处处都对立。比如对资本来源问题就是对立的,但这并不等于说两者就没有“统一”的时候,也就不要说这种只“对立”而不“统一”的认识本来违反“对立统一规律”。也就是说,如果抛开关于资本来源问题的对立,那我们就会发现,两者在其他问题的认识,并非始终对立。
比如马克思的“扩大再生产理论”与资本主义经济学的“投入与产出理论”都是试图揭示资本物质增殖、积累、扩大规律的——尽管仍然在资本来源问题上存在着对立,但两者均不反对“没有资本的积累”便没有“扩大再生产”的这样一个事实,也就更不要说,不管是马克思经济学还是资本主义经济学都是从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分裂出来的了。可是,我不了解,时至今日,有人为何只讲对立!
需要再次说明的是,笔者并不是在否定学术对立的存在,而是说只讲“对立”不讲“统一”的做法不符合辩证法,是反科学的,是形而上学的东西。可是,当笔者静下心来,分析产生这种“对立”的原因时,发现对立的根本原因在于,凡是只讲“对立”而不讲“统一”的人都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包括理论在内的一切事物、物质都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即忘记了研究对象在变化。
2、忘记了研究对象的物质性是导致经济学对立的根本原因
任何科学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经济科学当然也不例外。我们知道,不管是马克思经济学还是资本主义经济学,其研究对象都是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关于这一点,恐怕没有人反对吧?——尽管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包括了对共产主义即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经济关系的一些内容,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的事实是,作为一位生物学意义上的人,马克思毕竟未亲历。
以上说明,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资本论》这部书中得到证实。当然,这也不是说,马克思的《资本论》和其他社会学论述中就没有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生产关系有过预言和论述,但论述的内容毕竟不像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论述那么丰富。关于这一点,恐怕也是人们不能否认的事实,因为谁也无法对未经历的事物有准确判断。
然而,列宁则不同了,因为列宁生活的年代要比马克思要晚一些,而且赶上了“社会主义有可能在帝国主义列强斗争的间隙产生”的那个时代,并用实践证明了这一点,那就是“十月革命”在俄国的胜利。然而,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之后该怎么搞,却一直是困扰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难题。不过,令人高兴的是,尽管在那样的一种情况下,列宁还是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
可是,令人遗憾的是,不管是斯大林还是毛泽东都没有对列宁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引起高度重视,却不顾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本国的国情,先后提出了“共产主义农庄”和“人民公社”的范畴,误以为社会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就应该实行马克思为之构想的“计划经济体制”,于是,凡是搞社会主义的就不能搞资本主义,经济学对立也就自然形成了。实践证明,这是错误的东西。
事实上是:社会主义既不同于资本主义,也不同于共产主义,而是界于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一种社会制度或者说社会形态。关于这一点,邓小平是第一个觉醒的人。所以,他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并指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只是一种经济手段”,而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已经“有了萌芽”。邓小平经济理论,显然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经济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二、将社会主义经济学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立出来的科学意义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并建立起社会主义国家以后究竟应该怎么搞,究竟应该实行什么样的经济制度确实是个很不容易搞清楚的问题,因为社会主义是一个新生事物,从来未有人经历过。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存在争论不仅是可以理解的,也是非常客观的。其实,在资本社会主义初建时期也曾经出现过类似的争论、类似的问题。否则,不同资本主义经济学派之间也就不会发生争论,似乎这是一种必然。
1、为何要将社会主义经济学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立出来?
日前,笔者在《论坛》上看到了一篇理论文章,它的题目是——《要么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要么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学》。作者似乎有一种,不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资本主义经济学对立起来誓不罢休的态度。这难道错了吗?是的,而且还错得不轻,因为他忘记了任何一种“对立”都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暂时的,否则“对立统一”不可能成为规律,也没有把“对立”与“统一”合并的必要。
笔者承认在理论上存在着不同观点“对立”的现象,但那一定是对某一个问题产生的对立,如果两者研究的对象压根就不是一个问题,那么这种所谓的对立就一定是反科学的东西。比如,当不同经济学把研究对象都确定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时,存在对立当然是可能的和可以理解的,但如果非要把马克思经济学与资本主义经济学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认识对立 强加于社会主义那肯定不对了。
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因为资本主义经济学与社会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本来就不同,或者说是存在差异的。这种不同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第二,所有制不同,尽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有私有制和非公有制成分,因此,其生产关系的表现形式不同;第三,社会主义应该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制度,它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同于共产主义。
我们知道,在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成果中没有社会主义的具体阐述——只有对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五种社会形态的描述。说明马克思压根就没有预测到社会主义社会产生的客观实在性。而社会主义社会是由列宁首先预言并创立的。马克思为何没有为我们预言社会主义这种社会制度?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一定是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
难道错了吗?当然不能说全错,因为此前的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的改变都离不开阶级斗争方式,但这并不等于说,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度也必须采取阶级斗争,因为社会主义已经实现了公有制——除非发生资本主义复辟,否则,阶级斗争将伴随着人类经济社会文明的进程的提高而逐渐减弱。当然,这也不是说,现阶段阶级斗争已绝迹而是说社会越发展、越文明,阶级斗争的激烈程度就越削弱。
如此,笔者又想说明什么呢?笔者想说明的是,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的马克思经济学,作为指导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肯定存在问题,因为这种做法等于是偷换了经济学研究对象。当然了,这也不是说,马克思经济学就不是科学,而是说马克思经济学主要是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科学。当然,这更不是说,马克思经济学不能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学,但前提是其研究对象肯定不同。
2、将社会主义经济学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立出来的科学性
笔者之所以说将不同经济学对立起来的做法视同反科学的,依据的是不同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本来就不同。你们非要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的马克思经济学、资本主义经济学来衡量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那自然会发生对立。说明,这种对立的产生,完全是由于这些“对立”的经济学家的思想仍然停留在马克思生活的那个资本主义时代,是用当时的情景与现在对话!
如此,怎么会有不“对立”的?可是,如果我们能够把经济学研究对象的问题解决好,那我们就会把单纯的“对立”改变为“既对立,又统一”。比如,把马克思经济学与资本主义经济学的对立,统一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物质基础上。邓小平先生就是一位既承认对立,又不否定统一的人,表现他的《难巡讲话》发表之后,中国不仅诞生了一批经济特区,也适时地建立起自己的股票、期货市场。
这些,如果是在斯大林、毛泽东时代简直就是不敢想象的事情。实践证明,社会主义不仅可以搞一些所谓的资本主义的东西,而且同样可以利用这些东西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服务。如此,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商品、资本、市场的本身不具有阶级性,无非是经济物质而已;如果说列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立者,那么邓小平和其继承人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实践者!
如此,谁又能告诉我,所谓的经济学对立,是经济学家在对立,还是经济理论在对立?我们应当敢于承认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不同的社会应该有不同的经济学,不同的经济学应该有不同的研究对象;这是由于:经济物质(研究对象)决定经济意识(不同的经济学、经济观)。否则,离开了研究对象的经济学、割断历史的经济学或者说是不考虑研究对象、社会制度的经济学都是反科学的东西!
正是由于考虑到上述因素,也是为了避免再将研究对象不同的经济学对立起来,笔者提出将社会主义经济学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体系中分立出来。马克思经济学研究对象跨越的历史时期过分长,且缺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基础。尤其是他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论述,由于缺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度形式——尽管不否认其科学性,但如果拿来指导社会主义经济工作,难免会犯左的错误。
笔者以为,社会主义社会本来就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它所对应的,本来就是市场经济。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本来就不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因为资本主义社会对应的是资本经济、封建社会对应的是商品经济、奴隶社会对应的是产品经济、原始社会对应的是自然经济。那么,共产主义对应的是什么?当然是计划经济。这一点,马克思并没有说错,且可以肯定,共产主义绝不是人类的终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