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蒋洪先生读完财政学博士之后,顺着他的问题,并受布坎南的影响,我开始转向了法学,试图从宪法的角度,寻找激励和约束政府行为的规则。因此从2001年开始,华东政法学院外国法律史方向的何勤华先生又成为我的师傅。何先生无论在外形还是精神上,都与蒋先生反差很大。他身体极瘦,声音低沉但有力,平日里严肃自制,轻易不露笑容(但一旦笑起来往往是大笑),对弟子的要求很严,曾有弟子因上他的课迟到而被罚站在门外。何先生待人却非常亲切有礼,会关心你的健康,并经常问候你的家人。在我的意象中,将何先生定位为儒家君子,极勤奋,极自律,任重而无怨,自我牺牲成了习惯。蒋先生是一个不愿受任何世俗事务约束的人(虽然很不幸世俗事务缠上了他,当了院长),而何先生则是一个不惮任何责任、不惧工作中的任何繁巨,一心想将所有事情做好的人。一方面担任校长职务,竭力想将华东政法学院的发展提升一个层次,为此殚精竭虑,甚至曾经带队拜访过所有的政法院校以取经,另一方面丝毫不放弃自己的研究事业,每日坚持看书和写作,每年都有论文甚至专著出版。行政和科研两副重担在肩,牺牲的只能是他的休息时间(他一天只有五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和家庭快乐(每天晚上都在办公室看书写作),甚至身体的健康。身教重于言传,做这样的老师的弟子,我们的压力非常大,不得不将学术作为自己的生命来严肃对待,常常为自己浪费时间而感到羞愧难当。
跟随何先生,我的本意是获得一些外国法律特别是宪法方面知识性的内容。何先生教育我,任何法律都是在历史中生长出来的,不研究法律的渊源,不清楚其所从何来、所向何去,是不能理解法律规则的可行性和适用性的,这也是法律移植过程中屡屡出现的南橘北枳之原因所在。何先生的观点,实际上与我以前阅读的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是非常契合的,这一教育使我转向注意西方宪政的历史基础。在研究方法上,作为法律史研究的大家,何先生对我们最重要的要求是史料的积累,要求有几份材料说几分话。原来的我,在读书时只顾享受阅读的快感而不注重材料的积累,在写作时往往只知道大概,也只写个大概。在他的训练下,我开始慢慢理解古人所谓的“不动笔不读书”的含义,注意在阅读时就积累史料,用这些史料去充实和完善自己的行文。何先生主要研究的是外国法律史,也十分佩服那些专注于外国法律研究、不考虑所谓的对本国借鉴意义的日本名家,但他自己还是摆脱不了中国情结。在出版了大量有关外国法律制度、法律学说的专著之后,又回过头来研究中国法学史和中国对西方法律移植的历史。我的理解是,何先生试图探讨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基础与现实条件,理清西方法律进入中国土壤时的种种变异和歧途,为中国法治昌兴奠定一些基础。其情可悯,其志可嘉,但这愿望能否实现,却不取决于先生的努力。
(未完待续)
向郭靖学拜师之二:何勤华先生
评论
18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