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报导,一群多数不足18岁的在校中学生,为了满足他们畸形的消费需求,竟然利用刚刚学到的网络知识干起了网络扒手的勾当。在刚刚破获的一起案件中,十来个未成年的孩子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就盗窃了全国各地的网络银行人民币一百二十多万元。他们除了用来上网,就是购买喜欢的消费品,高档服装、鞋子、摩托车、装饰品等,到被抓时已将盗窃来的钱财全部挥霍一空。
此案破获于山东济南一名女子的报案。这名女子忽然发现自己的网络银行少了一万多元钱,在无论如何也想不出如何丢失的这笔钱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联系以前曾发生的类似案件,对此非常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线索出现在外地,于是组织力量趋车前往。在当地银行的支持下,查到一个年青人在自动取款机上二十分钟内分数次取走现金8000元。认定此人即为犯罪嫌疑人后,警方立即行动,迅速将此人抓捕归案并顺藤摸瓜抓住十一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的在校中学生。
经审讯,这些孩子起因多是沉湎于网吧,无钱供其上网后商量靠盗窃网络银行中的钱财来满足他们畸形的消费需求。一次得手后,他们吃到了甜头,终于一发而不可收,直到成为阶下囚。当摄像机的镜头对着他们的时候,多数表现出一种玩世不恭的神情,好象根本不知道他们做的是犯罪的勾当,后果很严重似的。
这些孩子也不是有多大的本领,他们的手法也很简单,就是用猜测的方法来获取密码。利用人们喜欢用自己名字的英文缩写,生日、手机号、电话号码做密码的习惯来猜测密码。据犯罪嫌疑人之一介绍,一般猜一到两次即可猜中,有的甚至一猜就中。
网络在给人们带来许多方便的同时,也潜伏着不少意想不到的隐患。警方提醒大家,在网络上尽可能地不要暴露自己的真实信息,设置密码时要尽量长一些,复杂一些,不要使用容易被人猜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生日、手机、电话等做密码,提高警惕,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进一步思考,中学生们是家庭人向社会人过度的关键时期,本该在家庭的抚育下,学知识,学技能,学作人,积累社会能量的时期,以争取在不久的将来,大可以做国家栋梁,中可以为社会骨干,小则做一个守法公民。而这些孩子们怎么成了网络大盗,社会蛀虫!这难道与社会教化功能弱化,学校本身一切向钱看的榜样作用无关吗?谁该来承担这种现象的社会责任?社会、学校、家长还是孩子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