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2006年12月29日20:29:27在显要位置上刊登《财政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不会抑制外资》文章,称:“中国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29日说,中国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做法不仅不会抑制或者影响外资进入中国,还将为他们创造一个更加规范、透明的投资环境。”
“不会影响外资进入中国”是绝对不对的。“影响外资进入中国”才是肯定的。当然,这里的“影响”,可能是好的“影响”,也可能是不好的“影响”,反正肯定是有“影响”。至于“不会抑制外资进入中国”,可能也是不准确的。我认为,肯定“会抑制外资进入中国”,不然就不用那么“害怕”了,就不会有那么多争论了,就不会拖这么长时间还没统一起来了。只是我们如果处理得好,可以将“抑制外资进入中国”的程度限制在最少的程度内。
由上,我认为,说话应按照我们党一贯提倡的“实事求是”来作。不能一个倾向掩盖另倾向,需要怎么说就怎么说。
另外,上文所说的:“但由于目前在中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很多都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而新税法明确对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仍实行15%的税率,并将优惠扩大到全国所有地区,适用于所有高新技术企业。从这一点来说,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不会受到很大影响,其享受的税率基本上是一致的。”也是不准确的。全国范围内的,我不敢说,但在我们这,我曾管的外商投资企业,只是很“少”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只要是真正从事过涉外税收的,都知道“先进技术企业”优惠在涉外税收中才是主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不占主要地位。逻辑推理的前提错了,得出的结论能对吗?“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不会受到很大影响”能成立吗?
我并不反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统一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公平原则,世界上只有我们国家两套税法,早晚要统一。但不能不实事求是地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