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窃听事件


背景资料2:白宫窃听事件

 

据美联社报道,美国司法部致信众议院和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解释道,为了防止恐怖事件在美国再次发生,布什总统已经授权秘密监听而不需要首先获取窃听授权。

这封由助理司法部长威廉·莫斯凯拉写的信是白宫第一次就窃听事件向国会发出公开通告。他解释说,布什总统绕开监督单位直接授权国家安全局进行国际通信监听是合法的,因为被监听对象可能与基地组织及其追随者有联系。他引用了2001918国会通过的使用武力授权决议作为监听项目的法律依据,称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有义务保护国家

美国社会推崇个人自由,强调个人隐私。一部《爱国者法》的通过与否日前已经引起诸多争议,而窃听事件犹如火上浇油般再次引起美国人对国家安全与个人隐私之间关系问题进行思索。

【讨论】国家安全与个人隐私孰轻孰重?如何平衡国家安全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公民为了使一些坏蛋不逍遥法外,需要牺牲自己的隐私吗?还是每个人都有权保守秘密?政府能以国家的名义随时随地对任何人进行监视吗?谁来监视监视者呢?个一连串值得深思的问题让美国人在安全与隐私之间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