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会取消户籍管理制度


公安部负责人:我国不会取消户籍管理制度   

 本报北京225电(记者陈杰人)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鲍遂献今天下午在北京透露,下一步户籍制度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户口登记将打破过去人为分割城市和农村户口的二元化管理模式,实行在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鲍遂献说,公安机关将调整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户口管理制度。合法、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将成为公民在城市落户的基本条件。为了解决过去人口流动过程中人户分离的弊端,在居住地登记户口将是我国户口管理的改革方向。 

谈到大城市户口问题,鲍遂献表示,在中国当前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城市化水平低的情况下,完全放开大中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的户口准入条件还不成熟。   

鲍遂献透露,在积极、稳妥的前提下,当前存在的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弊端会进一步得到解决。公安机关将以换发公民身份证为契机,逐步将目前的居民身份证改成智能化程度高、防伪功能强的 I C式公民身份证。配合这些改革,公安部正在为《户籍法》的早日出台抓紧调研。 

 针对有人提出的取消户籍管理制度,实行完全的迁徙自由的说法,鲍遂献说,户籍管理制度是中国行政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民身份的登记、民事和政治权利的确认以及维护社会治安,制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依据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户籍管理制度不仅在中国存在,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存在,只是各个国家的名称不一样而已。日本、泰国、瑞典、挪威等东西方国家都实行这种管理制度,在很多国家户籍管理制度叫民事登记制度。正是因为在国家管理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户籍管理制度现在不能取消,将来也不可能取消,下一步的工作是完善而不是废除。 

鲍遂献特别提到了社会上一些人士对户籍管理工作的批评意见,这些意见认为,就业、升学等事项和户口联系起来的做法,既是不平等的做法,也是违背迁徙自由原则的行为,并因此主张改革甚至废除户籍管理制度。鲍遂献说,实际上,将就业等事项和户口联系起来的做法并不是户口本身的错误,而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模式下有关部门附加给户口的。下一步的改革方案,就是想办法剥离这些附加在户口上的额外的事项,还户口本来的面目。 

    鲍遂献说,迁徙自由应当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很多发达国家的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我国1954年宪法对此也有明文规定。但1954年到1958年之间,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给城市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因此后来的宪法就取消了这项规定。虽然我国现在的人口可以自由流动,但户口迁徙确实不是没有限制。鲍遂献预计,在我国建立了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后,这些问题可能得到解决。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2年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