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商局乱收费说中国公务员多与少


       最近媒体有两则本不相干的消息,一个是说中国公务员到底是多还是少,另一个则是说湖南桃源县工商局乱收费收到了收“保护费”。然而把两个消息摆在一起,却可以使人看清了事物的所以然。

    中国的“公务员”有多少?有人是这样界定的,即按照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务员法》来说,大体上是通常所说的“党政干部”,包括了“党、政、群”三大领域,即国家行政机关干部、党派机关专职干部和主要人民团体的专职干部之和,近三年规模约为1100万人;但是还有把“干部”概念包括“党、政、军,企、事、群”六大领域,也即党政军、人民团体和公有制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所有脑力劳动者,既约为3600万人;更有“财政供养人员”之说,即包括了党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干部、两者的工勤人员和退休人员、农村部分领补助的村组干部,目前规模即达5000万人左右。

    数字本身就是很悬殊的,按5000万说就是多,而按1100万说就是不多吗?单就这些数字来看是说不清的,于是就有人与外国比较。有人说,从公务员与GDP的比例指标来看,我国是39人/百万美元,而美国是2.31人/百万美元,也就有了“我国公务员‘超标’近20倍”的结论;但是有人不这么看,他们亮出的是“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的‘官民比例’只有1:26(3.91%),而美国是1:12(7.47%)”,这不是明显“低于世界水平”吗?

    正在人们不知所以然的时候,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的乱收费的报道是不是可以解开这头雾水呢?

    工商管理部门对工商户征收管理费,该收多少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今年征收的个体工商管理费和往年相比,数额莫名其妙地翻了几倍,甚至有的工商所还对工商户收起了"保护费"。所谓的“保护费”,桃源县工商人员的诠释是:“我一年之中,从你个体户当中收一定的资金,你这个个体工商户有了什么事情,我们工商人员就可以为你说话,为你撑腰","有违法行为,你交了500元或者1000块,你可以继续运营到当年的12月31号”。

    从收费名称到收费目的,桃源县工商局收取的"保护费"与黑社会向弱势者收取的"保护费"还有什么区别?所不同之处只不过在于黑社会收取“保护费"靠的是暴力,而桃源县工商局凭借的是“公务员”的权力。

    工商行政管理其职能是对工商企业及社会经济活动实施监督,维护社会经济次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而桃源县工商局的乱收费行为实际是借助权力悄然地将公权力变成了谋求自身利益、掠夺工商户的工具,其职能也从服务社会向掠夺性蜕变。这不仅直接损害了个体工商户的利益,而且在阻碍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同时还在毁损政府形象,激化政府与群众之间矛盾。

    而问题的尖锐性还在于,这样的作为并不是那里的“公务员”的个人行为。工商人员无奈的乱收费作为其苦衷是,这乱收费是上面层层“分解”下来的“责任目标”,如果不完成甚至连个人的工资也没有保证。这正是现时很多地方工商财政体制仍然是“以收定支”,在"为收费而养人"、"为养人而收费"的实情。

    据说中国纳?人的税赋之重已是世界闻名的了,为何工商财政体制还要“以收定支”,连人员的工资还要“自收自支”呢?现实的状况是,职能的模糊与缺失,机构的重叠与膨胀,人员虚设与臃肿,效能的低下与无效。现时工商局内不但有20年前就有的“消费者协会”,还有“消保科”,还有“3。15”举报中心,还有经济检查大队,这里其职能有多少重叠,又能发挥多少效率?个体工商户及个体劳动者协会都是20多年前改革开放之初的产物,现在仍沿袭旧时的做法对他们收取?赋之外的管理费及会费,这不是特别歧视和不平等待遇又是什么?象桃源县工商局的那些管理人员,可以说完成收费“目标”就是他们的主要职责,除了千方百计地去乱收费之外还能再干些什么?这样的“公务员”是需要的吗?这样的“公务员”还嫌少吗?

    对工商户来说,向他们收取的不仅仅是个体管理费,还有市场管理费、广告管理费、商标管理费、年检费、……,还有治安管理费、卫生管理费、外来务工费、防洪基金、……。河南省一个省辖市,市工商局80多人的编制却有耗资亿元20层的办公大楼,人均办公投入超过百万,所化的钱不就是工商户贡献的吗?而在那里,一个出租车司机平均每天的营运收入不过150元左右,除了近100元的油料费,还得摊出个体管理费、出租车营运管理费、养路费、保险费……等不下30元,没日没夜跑一天自己还能落下几个子?

    前不久还有经济学家提出要让公务员都买得起私车,而如今那么多“公务员”连工资还得靠乱收费来“自筹”,真不知道该想什么办法、该怎么样来出这购车、养车的款?

    工商局有乱收费,其它还有多少局、委、会,就没有乱收费了吗?中国就是这样的“公务员”,是多还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