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资源市场化改革年。在“十一五”规划建议刚通过之际,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路线图即将成形。历史地看,资源市场化将极大地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从短期看,在当前价格总体低位平稳运行之际启动这一改革,也是恰逢其时。
资源价格上涨的必然性
资源市场化改革无疑意义重大。从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这个大背景来看,资源市场化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由之路。考虑到资源价值的低估,以及经济高速增长对资源需求的持续压力,尤其是资源行业的垄断势力,资源价格的随行就市极有可能伴随着其价格的不断上涨。
首先,从2005年前三季度物价情况来看,电煤价格比2004年底上涨约15%,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同比分别上涨了17.3%、16.5%和27.7%;相比之下,前三季度工业品出厂价格累计上升只有5.4%,而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2%。一个合理推论是,在价格放开之后,资源价格上升的幅度只会更大而不是更小。
其次,资源部门的市场结构让我们有理由担心初始的价格上涨会不断持续下去。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结论是:价格在市场结构中形成。当前,水、电、煤、气、石油等五大资源的供给仍然控制在极少数的垄断部门手中,比如中石油、中石化在石油、天然气领域占据绝对垄断地位,煤、水、电的情况也由形式各异的条块势力垄断着。在这种缺乏竞争的市场结构中,价格的放开会强化垄断部门的定价能力,摆脱了政府价格管制羁绊的巨无霸企业将会摇身一变成为真正的市场垄断者,实行垄断价格,并从广大消费者头上抽取垄断利润。
涨价不应主导资源改革
资源品的特殊之处在于,它们一方面是生产要素,另一方面又是老百姓的生活必需品。资源改革由此带来的一个悖论是:改革必然导致价格的一定幅度上涨,而上涨又会影响到每个家庭的生活水平。从这个角度,我们不能让涨价成为资源改革的主旋律。我们有以下措施可供实行。一是破除垄断,二是适当的财税调节。
在资源领域引入竞争能够抑止价格的不合理上涨。通常,一个城市只需要一套自来水管道,一个地区只要一个电网,在这些具有“网络”性质的环节,实际上没有必要引入竞争;相反,在自来水和电的生产环节是需要市场化的。因而,在资源部门,必须把握市场化之度。在合理确立市场化边界之后,就需要打破垄断了,谁能够提供价廉质优的产品和服务,谁就能够进入这些网络,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网电(运)分离、竞价上网。
同时,政府应充分利用税收杠杆调节收入分配。与价格形成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价格应该包含所有的成本。在当前的中国,一个显见的事实是,许多社会成本并没有包含在资源的价格中。其结果是,由于企业和消费者不需要承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成本,从而导致资源的过度开采和利用,环境遭到破坏。所以,在资源价格市场化之前或者同时,政府应该通过征收“资源税”的方式使资源供给成本合理化。而当价格过度高企时,借鉴国外通行的“特别收益金”或“暴利税”就很有必要。用资源品的这些税收返补家庭能够缓解涨价之苦。从某种程度上说,“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这个提法欠妥,因为,改革不仅仅是价格的放开,更重要的是价格机制运行的环境。
别让劳动力承担资源市场化改革的成本
从整个“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大局看,资源价格的放开理应得到广泛赞许。但是,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应该、也不能忽视劳动力这种最重要的资源在整个市场化改革中的弱势地位。
显然,煤、电、水、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一方面是生产资料,是生产领域的重要投入,但同时又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因而,价格上涨必然对每位消费者带来费用的提高,从而会降低有些家庭的实际收入,因为,同样一块钱,能够买到的东西减少了。虽然,诸如水电费这样的零碎支出对生活殷实的家庭可能不算什么,可是对于低收入的工薪阶层甚至是农村居民来说,这些价格“边际上升”对生活质量的影响绝对不容忽视。更重要的是,我们通常说的资源还忽视了其中的最重要的一种:劳动力。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为中国带来了持久不息的比较优势。可是,在中国劳动力市场上,没有多少人力资本的一般劳动力存在大量过剩,近乎无限供给。在这个背景下,中国出现了民工工资几十年纹丝不动的现象。
关于资源的这两方面情况加在一起,让我们更加为一般民众的民生感到担忧:市场化改革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是,却在威胁着中国社会中相当一部分阶层的福利,而这些阶层的福利本来更应该受到特别的关注。因为,对于许多低收入家庭来说,劳动力几乎是他们唯一可以获取收入的手段。
前一段时间,有经济学家称中国的工资不能上涨,否则会危及中国的低成本优势。可这只是故事的一个方面,故事的另一方面是,工资是低收入阶层的主要收入来源。仅仅从资源价格放开这个角度,如果其他资源价格上升,那么,即便劳动力的价格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中国的低成本优势还是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按照中国低成本优势不能伤害的逻辑,我们同样也不能让资源价格上升,而这显然是不符合大势所趋的。
虽然,我们可以预期,由于一般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原因,工资在相当长的时期里还很难上升,但是政府有必要在其他资源价格上升的条件下,为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帮助,以缓冲在资源市场化改革中的劣势地位。从这个角度看,与社会保障有关的许多方面还有待完善。
更重要的是,仔细考察劳动力要素,我们应该承认,其市场化步伐已远远落后于其他资源改革的步伐。现阶段,我们存在着双重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一个是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一个是城市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前者使得农村劳动力难以和城市工人享受同等的就业机会,而后者使得一些体制内的尤其是垄断部门的工作岗位并没有很好地开放。这些是劳动力资源市场化改革的着力点。
总之,资源的市场化改革应该具备“大资源”的理念,而不能让劳动力这种资源承担其他资源改革所带来的巨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