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谁该为此起“恐怖事件”负责?


昨日上午9时许,因不满航班延误,乘坐国航CA1119次航班的一名男子扬言对飞机进行恐怖袭击。随后,消防、民警、武警等近百人赶到现场进行排查,并未发现可疑物品。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新京报》46

这个玩笑开不得。

因为航班延误,该男子对航空公司心生不满,激动之余扬言:如果飞机再不起飞,我们飞机上的恐怖分子就该行动了,结果造成乘客骚动,确实,该男子扬言恐怖袭击不应该也有点不道德,更涉嫌违法,这个玩笑开大了。滋事的该男子被行政拘留5天,该男子为自己的不负责言行付出了代价,是咎由自取。法律告诉我们,这样的玩笑开不得。虽然此事件的始作俑者受到了惩罚,但是,我们的航空公司是否也该为此起“恐怖袭击事件”负责呢?我看我们的航空公司应该反思。

追根溯源,造成这起“恐怖袭击事件”的导火索是航空公司航班延误,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航班延误,航空公司都难逃此责,难辞其咎。乘客购买了机票,就等于与航空公司签订了消费条约,任何一方都应该遵守合约,如果因为非人为原因,导致合约难以按时兑现,就该向另一方作出说明,取得对方谅解,否则,就应该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遗憾的是,由于航空公司的“机老大”地位,多年来,将延误航班视为家常便饭,甚至根本不屑于向乘客说明,反正航空公司是别无分店独此一家,你爱坐不坐。此次“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也正是缘于航班延误,尽管肇事者言行欠妥,实为不该,但相信只要有过外出经验的人们都会理解肇事者当时的心情,没有人愿意在归途中出现任何意外。据首都机场有关人士介绍,此次国航从北京飞往山西大同的CA1119次航班由于航线技术原因,机场对流量进行了控制,使得这架波音737-300型飞机一直在机场待命。尽管这是非人为因素所造成的航班延误,航空公司可以理直气壮了些,但是,应该向苦苦守候的乘客作出说明,做好乘客的解释工作,其实,向乘客说明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航班延误、延误多长时间、飞机何时可以正常起飞并不难,相信乘客也会给予理解,但是,遗憾的是,飞机延误了一个多小时,机场方面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这就不能不让人感到烦躁了。当然,我们不赞成以那种不负责任的过激言行发泄自己的不满,但是,除此之外乘客又有什么好的方法向机场讨说法呢?向消协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我看都不太容易操作。唯一能做的是,对于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机场方面应该向乘客作出说明,双方进行沟通,以求得互相谅解,只要机场方面放下架子,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事。但是遗憾的是,乘客并没有得到一个透明的信息,更不知道自己还要等到何时,在焦躁不安中,乘客开始抱怨也就不难理解,甚至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一幕。

据机场公安分局张副局长介绍,类似的案子每年都会发生四五起。张副局长表示,希望乘客提高法律意识,遇到问题克制情绪,以免对他人出行造成不便。扬言恐怖袭击,确实不应该也不道德,它已经构成了违法,这个玩笑开不得。但是,类似的案子每年都会发生四五起,我们就不能把这种现象当作是偶然,而更应该是一种必然。如何避免和杜绝此类“恐怖事件”的再次发生,提高乘客自控能力和法律意识固然重要,更重要的还是,航空公司应该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履行与乘客的合约,即使偶尔出现一点“差错”,也应该本着对乘客负责的精神,与他们沟通,向他们解释,求得相互谅解。给乘客一个明确的交代其实并不难,虽然机场的工作量大了,但是,类似的“恐怖袭击事件”却避免了,乘客安宁了,机场安定了,大家安全了,航空公司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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