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为什么辞职】
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引咎辞职。
为什么是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引咎辞职?为什么只有解振华引咎辞职?引咎辞职后的谢振华是否会易地任职?……
这些都在时时拷问着我们的行政问责制。若不能很好地回答,人们就有理由认为谢振华的引咎辞职不过是一次政治姿态秀。
责任人不应只有谢振华
不论从这一事故直接涉及到的部门,还是就《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看,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责任,不是仅仅一个环保总局局长所能够全部承担起来的。难道中石油总经理、吉林市市长、吉林省环保局局长、吉林市环保局局长等的责任,就由此被“掩饰”过去了吗?
无独有偶,之前在2004年2月,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使吉林市市长刚占标引咎辞职;2004年4月,川东钻探公司特大井喷事故使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引咎辞职。
以上事例均涉及到吉林市和中石油,同样是重特大事故,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结果?显然,现行的行政问责制度还不健全,还有许多空子可钻。
问责制有许多漏洞要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另外将于明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也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特别是关于“引咎辞职(免职)后,是否还应该保留相关人员的级别和待遇”的问题,值得细细探究一番。
还是回到现实,2003年因非典事件被免职的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和北京市市长孟学农,事后分别出任了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2004年因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引咎辞职的吉林市市长刚占标,仅 4个月后便出任了吉林省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易地任职”似乎成了引咎辞职(免职)的出路和代名词。
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后,解振华引咎辞职了。就算解振华是真的从内心“引咎”,就算他之后不会“易地任职 ”,他的引咎辞职也脱不开做秀的色彩,因为只要我们的现行行政问责制不能回答和解决上述问题,任何的引咎辞职行为(包括被“指派”的和在官场斗争中败落下来的)都有理由被看作是一种做秀。
做秀至少比不做要好
当然,我们也应该承认,不论是什么样的做秀,只要做了就比什么都不做好。更何况有些做秀是令人很愉快的,比如同样是在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中,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事先公开声明、事后又确实面对电视镜头,喝下了污染水源通过哈尔滨后的第一口自来水。
其实,张左己省长根本没有必要、也没任何职责上的要求让他去喝下第一口水。这一行为的意义,并不在于让老百姓知道了省长原来也和他们一样喝自来水,而是在于让老百姓知道了省长一直和他们在一起。
如何让“密切联系群众”、“模范带头作用”更普遍地体现出来?有时做一下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早在200 4年国内出现大面积禽流感并得以控制后,
谈谈你对引咎辞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