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共 产 主 义 宣 言(续一)


新 共 产 主 义 宣 言(续一)
史哉书

四、新社会所有制

新共产主义,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说,是一种建立在新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基础上的生产关系,从本质上说,就是新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简称新社会所有制。这就是新共产主义的实质。
新社会所有制,是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的社会所有制的发展。
(一)新社会所有制一般
在我们具体说明新社会所有制以前,请读者回忆一下我们关于生产关系决定于生产力的性质,与我们关于个体生产力与社会化生产力二方面性的观点,我们关于不能以“资产阶级所有制以前的小 资 产阶级的、小农的财产”是资产阶级消灭的,在资本主义下,无产者除了自己的劳动力,没有什么东西是自己的为理由,来说明共产主义的社会所有制消灭任何意义、任何程度的生产力个人所有,是正确的思想,我们关于生产力水平在生产关系决定上的作用的话,我们关于生产关系的建立,不但有它的生产力条件,而且有它的经济根据的思想,我们关于遗产亲属继承问题说过的话。
新社会所有制,是由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社会主义时期与共产主义时期,所面临的生产力性质、水平、经济条件、遗产继承原则决定的。
新社会所有制,与马克思的社会所有制一样,是以社会化生产力为基础的,由社会化的生产力决定的。区别在于,马克思的社会所有制,是建立在马克思对社会化生产力性质的一个方面的、片面的认识基础上,新社会所有制,是建立在我们对社会化生产力性质的两个方面的、全面的认识基础上。
马克思的社会所有制,是一种单纯的(或完全的、彻底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新社会所有制,是一种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新社会所有制,既然是以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那么,它也就属于社会所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范畴。但是,它不是不承认任何意义、任何范围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不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性,单纯社会所有生产资料所有制,而是承认一定意义、一定范围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性,非单纯社会所有生产资料所有制。
考虑到生产力水平在共产主义生产关系决定上的作用,马克思把共产主义分为两个发展阶段。一个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脱胎出来的共产主义,通常称为社会主义,一个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通常称为共产主义。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所面临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只能建立社会主义,在生产力进一步发展,达到建立共产主义需要的水平的时候,社会主义就会发展为共产主义。
考虑到生产力水平在共产主义生产关系决定上的作用,我们也把共产主义分为两个发展阶段。一个是简单共产主义,也可按通常的称呼,称为社会主义;一个是复杂共产主义,也可按通常的称呼,称为共产主义。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所面临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只能建立简单共产主义,在生产力进一步发展,达到建立复杂共产主义需要的水平的时候,简单共产主义就会发展为复杂共产主义。简单共产主义与复杂共产主义的关系,犹如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无论是在社会主义下,还是在共产主义下,生产资料所有制都是单纯社会所有制。新共产主义,是如何认识简单共产主义下,与复杂共产主义下,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呢?

(二)简单共产主义下的社会所有制
简单共产主义下,生产资料所有制表现如下:
简单共产主义建立的条件,从生产力条件说,一是社会化生产力;二是生产力水平相对地说还不高,劳动者的个人消费品收入,按照后边我们所说的简单共产主义的生产品分配原则,除了少数有特殊贡献者,对社会贡献很大很大——无价——的人,如有重大发现、发明的科学家、技术专家等以外,都不能达到按需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有余的水平,从客观上说,他们还不具备把自己的一部分消费品自愿奉献给社会与其他个人的条件。从经济条件说,为没收的资本家的资本。
第一、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没收资本家资本以后,我们面临的生产力的性质、水平,决定了简单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为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这表明简单共产主义下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具有共产主义(广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一般特点。
简单共产主义下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不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基础上的劳动者联合所有制,如公众持股的股份公司。
简单共产主义下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也不是消灭了任何意义、任何程度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单纯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的那样。
是否可以以“资产阶级所有制以前的小资产阶级的、小农的财产”—— 一种个人所有的财产,是被资本主义工业发展,即资产阶级消灭的,与在资本主义下无产者除了自己的劳动力,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为理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252页),来说明简单共产主义下消灭任何意义、任何程度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是正确的呢?前已说过,不可以。
马克思在说到公有制是什么样的时候说:“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出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资本主义所有制,是个人的以本人劳动为基础的所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又以一种自然过程的必然性,生出了它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并不是重建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已经获得的成就——协作,土地及各种由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有(这里讲的生产资料共有,也不是从所有制意义讲的,是说社会化生产资料,按其自然本性说,就是共有的——引者)——的基础上,建立个人的所有制。”即通过“人民大众剥夺少数的掠夺者”,把“那种事实上已经建立在社会生产经营基础上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所有制”。(《资本论》第一卷,第842页)
马克思的以上说明表明,公有制是社会所有制,又是作为小商品生产者所有制的否定的否定的个人所有制。什么是马克思所说的既是社会所有制,又是作为小商品生产者所有制的否定的否定的个人所有制呢?马克思所说的这种所有制,曾被杜林讥为“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的混沌世界”。当我们说到所有制的时候,约定俗成地认为是讲生产资料所有制。说生产资料既是社会所有制,又是个人所有制,是杜林的形而上学思想所不能解决的。后来恩格斯反驳杜林,解释说,马克思所说的既是社会所有制,又是作为小商品生产者所有制的否定的否定的个人所有制,其中,“公有制包括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 恩格斯并且以《资本论》第一卷讲到的“自由人联合体”为例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245页)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讲到的“自由人联合体”,相当于后来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讲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哥达纲领批判》发表后,也就更证明恩格斯的解释是正确的。在改革前的长时期里,人们对恩格斯的解释没有发生怀疑。作者认为恩格斯的解释无疑是符合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表达的思想的,是否就是马克思在著作《资本论》第一卷,在他写下该段话时的思想,作者有三点认识。(1)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什么样的,马克思在很长时间里,是犹豫不决的。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只是“假定”在他所说的“自由人联合体”中,个人消费资料是按劳分配的。马克思是这么说的:“仅仅为了便于和商品生产对比,我们假定,每一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所得而有的部分,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 (《资本论》第一卷,第55页)`在《资本论》第二卷中,马克思只是从“可能”的意义上,顺便说到未来社会里个人消费资料按劳分配。马克思是这么说的:“在社会公有的生产中,货币资本不再存在了。社会把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配给不同的生产部门。生产者也许会得到纸的凭证,以此从社会的消费品储备中,取走一个与他们的劳动时间相当的量。这些凭证不是货币。它们是不流通的。”这是值得思考的。(2)作者认为,从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以来社会主义的实践,从否定的否定规律的含义,以及作者的理论分析看,马克思恩格斯的这种观点,是值得研究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以来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马克思恩格斯的这种观点可能是有缺陷的。从生产关系决定看,社会化生产力要求的并不应该是单纯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单纯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革命是够革命的,彻底决裂是够彻底的,但并不完全符合生产关系决定规律,与辩证法。从否定的否定规律看,否定,从根本上说,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否定的否定,不应该只是个人生活资料个人所有。(3)马克思所说的既是社会所有制,又是作为小商品生产者所有制的否定的否定的个人所有制,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伟大智慧也并没有解决的。
第二、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面临的经济条件,及遗产亲属继承的原则,决定了简单共产主义下,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的形式,为遗产性生产资料(已去世劳动者遗留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个人积累生产资料(健在劳动者积累生产资料)半社会所有,半个人所有。
如上所说,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没收资本家资本以后,我们面临的生产力的性质、水平,决定了简单共产主义下,生产资料所有制,只能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 ,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即具有共产主义(广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一般特点。如何实现这一点呢?
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没收资本家资本以后,我们面临的经济条件是,没收的资本家的资本,分两个部分,一部分为遗产性生产资料,一部分为个人积累生产资料。如何通过改造它们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建立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 ,社会公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呢?
先说遗产性生产资料。
前边,我们已经说过遗产亲属继承的道理与限制。从历史经验看,在公有制下,亲属遗产一般是归公共所有(参看恩格斯《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在私有制下,一般由亲属继承。又根据现代化生产力要求建立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与没收资本包含的遗产性生产资料为多代逝世劳动者积累生产资料的性质,我们提出遗产性生产资料社会公有。作者,也曾认为,把遗产性生产资料按规定划拨出一部分作为新近逝世劳动者的未走上与刚走上工作岗位的亲属的个人积累生产资料,是有道理的。但作者认为,遗产性生产资料,完全为社会所有,而以另外的方法解决新一代劳动者,刚走上工作岗位时的个人积累生产资料问题,更符号共产主义原则,与更有利于生产力、首先是劳动力的发展(见后边说明)。
前已说过,人的生存,依靠的不是自然界现成的东西,而是生产品,所以,每个人,为了生存,都要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就要有生产资料。一个人如果没有从前人那里继承的生产资料,他就要先进行生产资料生产。如果,他没有生产资料,他就要受人剥削。生产资料一旦产生出来,在生产继续与扩大条件下,其总量就不能减少,而是要增加。一个人即使从前人那里继承了生产资料,为了扩大生产,他也要进行生产资料积累。生产资料直接不能用于消费,一旦人死了,他也不能带走。生产资料,是人们为了获得消费资料的一项额外负担。个人积累生产资料,是人们为个人,与为子女(在私有制下),或社会(在公有制下),做出的一种贡献。生产资料有点像社会的脊柱,从头到尾,把前后代人、把社会连接起来,并标志出前后代人,与社会的发展情况。根据遗产性生产资料的这种性质,根据我们对社会化生产力的二重性、简单共产主义下生产资料所有制二重性、遗产亲属继承的道理与限制、遗产继承的历史经验的认识,提出在简单共产主义下遗产性生产资料社会公有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
再说个人积累生产资料。
从生产力的性质说,个人积累生产资料似乎应该分为主要部分社会所有,次要部分个人所有两部分。应该说,这是有道理的。不过,鉴于遗产性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个人积累生产资料只要一半为社会所有,已经可以保证生产资料社会所有的主导地位,所以,我们提出个人积累生产资料半公有半个人所有。以后,在再生产过程中,个人积累生产资料的处理,也基本与此相同(略有不同,见后边说明)。
简单共产主义下,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的形式,为遗产性生产资料(已去世劳动者遗留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个人积累生产资料(健在劳动者积累生产资料)半社会所有,半个人所有,就是这么决定的。
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权,没收资本家的资本以后,应该进行一个类似土改的资本改革,通过这个改革,形成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资本改革实施办法,就是遗产性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个人积累生产资料半公有半个人所有。在资本改革中,除了全体雇佣劳动者,包括全体雇佣管理人员,按规定得到各各的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外,参与管理的资本家,也应按规定得到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并可继续吸收他们参与管理,当然是按照简单共产主义的原则管理。参与反对无产阶级革命的,要停止反革命行动,有罪行的,要根据他们的罪行大小给予惩处。完全过寄生生活的分子,在他们参加劳动以后,按后边我们所说的新一代劳动者的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形成办法,形成他们的个人所有生产资料。
资本改革也可通过如下方式实现,即没收资本家的资本完全为社会所有,在对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实现同工同酬原则条件下,对原来已参加工作的劳动者实行一种工龄工资,作为他们按规定应分得个人所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实现。这种工资的确定方法,即后边我们所说的生产资料利息产品的确定方法。
这种在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承认个人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我们认为,这才是马克思的那个著名的“否定的否定”,才是马克思哪个“在资本主义时代已经获得的成就——协作,土地及各种由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 的 共 有——的基础上,建立的个人的所有制。”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从价值上说,就是生产资料资金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它们构成社会主义企业的社会公有股份与个人所有股份。
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权,建立起简单共产主义经济条件下,个体劳动者经济,应该也能够通过合作化道路,转变为集体简单共产主义经济,简称集体所有经济。转变的办法应该是:个体劳动者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转变为集体所有经济中的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形成他们的原始个人所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经济中的集体所有生产资料与个人积累生产资料,则应按后边我们所说的办法形成。集体所有生产资料形成的根据在于,合作化生产形成的社会化生产力,大大提高了生产力,形成了原来不能形成的生产力,和为避免个体劳动者破产提供了保障。要避免以往我们犯过的事实上是剥夺个体劳动者的错误(把个体劳动者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直接转变为集体所有生产资料)。
个体劳动者经济,转变为集体所有经济,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而决不是3-5年就能完成的。
为了与集体所有经济相区别,前边我们所说的那种简单共产主义经济,我们称为社会(或全民,或国家)简单共产主义经济,简称社会所有经济。
根据社会化生产基础上的经济结构的性质,与根据新社会所有制的性质,新社会所有经济的经营方式,应该、允许、也可能分两种方式。一种是社会(通过国家或政府)集中经营,我称为国家经营经济,一种是社会所有制企业分散经营,我称为企业经营社会所有经济。这一点,资本主义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榜样。
按照新社会所有制的性质,无论国家经营经济,还是企业经营社会所有经济的管理,都是二重性(共产主义为主导条件下,共产主义与个人主义相结合)的,统一、集权与不统一、分权相结合,由社会代表与企业职工代表共同管理,统一管理与自主管理相结合。
国家经营经济,还具有以下一种二重性。一方面具有制度性,属于简单共产主义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一方面具有职能性,担负领导全部简单共产主义经济(包括国家经营经济与企业经营社会所有经济)的职能。国家经营经济担负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经济部门或企业,投资大、投资期限长、见效慢、风险大、牵涉面广(需要动用行政力量),企业经营社会所有企业不愿和不能经营的企业和工程、公益性企业和工程、国防性企业和工程。国家,通过财政,对国家经营经济的经营,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如出现经营亏损,国家财政要给予补助。
国家经营经济的性质,是很复杂的。不仅是制度性与职能性相结合的。从它的职能性层面说,会因社会经济构成不同而不同。在只存在社会所有经济一种经济情况下,是一种性质,在存在社会所有经济与集体所有经济的情况下,又是一种性质,在社会所有经济为主导、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情况下是另一种性质。
那种把社会所有经济(又称全民所有经济、国有经济)限制为国家经营经济,甚至仅限制为担负特殊职能(抹杀其制度性质)的国家经营经济的观点,是不正确的、有害的。
顺及,我们应该从这里讲的关于社会所有经济的两种经营方式,与国家经营经济的二重性观点,来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术界关于国营经济存在政企不分问题的观点。
按照新社会所有制经济与新社会所有制经济管理的性质,不但在简单共产主义时期,而且在复杂共产主义时期,新社会所有制经济,都属于商品经济范畴。这种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共产主义商品经济。这种商品经济,与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条件下的商品经济,与简单商品经济,更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是不同的。
第三、简单共产主义下的生产,是通过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直接结合实现的。生产总产品分为成本与纯产品。成本部分作为生产中的有关消费(生产资料消费与劳动力生产的花费)的补偿分配。纯产品为劳动者的纯劳动贡献。纯产品一小部分,按照一定比例与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占用多少,作为生产资料利息产品(相当于利息);一部分作为劳动者的劳动分配产品。生产资料利息产品中,社会所有生产资料利息产品,为社会所有,全部用于积累,扩大社会所有生产资料;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利息产品,为个人生产资料所有者个人所有。劳动者的劳动分配产品,为劳动者所有,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提高劳动者生活,一部分用于积累。其中积累部分,一半为社会所有,形成社会生产资料积累;一半为个人所有,形成个人生产资料积累。提供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积累(含社会所有生产资料利息产品)是一种奉献(企业、个人对社会的奉献)。提供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积累企业与劳动者,称为有奉献企业,与有奉献劳动者。企业与个人提供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积累超过平均水平的,称为有高奉献者。有奉献者,给予有奉献者称号。高奉献者给予高奉献者称号。形成有奉献光荣的社会风尚。劳动者分配产品中,个人劳动力生产花费补偿、劳动分配产品中提高劳动者生活部分、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利息产品,构成劳动者的生活资料,满足劳动者及其供养人员的生活需要。总产品分成的两部分(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比例,按再生产的需要决定。
对少数有特殊贡献者,即对社会贡献很大很大——无价——的人,如有重大发现、发明的科学家、技术专家等,对本人与其供养人口,实行按需分配原则。
第四、社会所有生产资料,对劳动者们,具有如下意义:(1)保障这种生产资料所有制,从整体上说,仍然属于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范畴,适应社会化生产力发展的需要。(2)是劳动者的劳动权的首先的与归根结底的保障条件。(3)为社会与个人生产,及扩大和提高生产、提高生产技术,提供生产资料条件。(4)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积累部分(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的遗产性生产资料部分除外)与个人积累生产资料一起,可以承担企业经营中由不可避免原因(不包括企业经营的人为错误),出现的亏损的补偿。(5)取得社会所有生产资料利息产品与个人积累生产资料的一部分(一半),扩大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积累,同时,对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少的劳动者进行扶植、帮助。在新社会所有制下,社会所有生产资料与个人所有生产资料,要取得社会所有生产资料利息产品,社会所有生产资料还要取得个人积累生产资料的一部分。社会所有生产资料与个人所有生产资料这些分配产品,与资本主义下的资本分配产品不同,不包括劳动者的全部剩余产品,它不但使劳动者有提高生活的空间,而且使劳动者能逐渐积累起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假定一个劳动者,最初没有任何个人积累生产资料,他很快也会成为有个人所有生产资料的人(对最初没有任何个人积累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可以考虑在一定时期,例如三年,不要求他们提供他们个人积累生产资料的一半为社会所有,而把他们提供的个人积累生产资料的全部,当作劳动者的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另一方面,它全部用来作为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积累,取之于劳动者,用之于劳动者,没有相当于资本主义下那个为资本家奢侈生活服务的部分。总之,社会所有生产资料,是个人生产、生活及个人所有生产资料积累的条件。
第五、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对个人来说,具有如下意义:(1)劳动权的一个保障条件。(2)为社会与个人生产,及扩大和提高生产、提高生产技术,提供生产资料条件。(3)与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积累部分(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的遗产性生产资料部分除外)一起,承担企业经营亏损的客观的责任与单独承担企业经营亏损的主观的个人责任。(4)取得个人生产资料利息产品,同时,也对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少的劳动者进行扶植、帮助。这一点,同社会所有生产资料要取得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相似。劳动者的劳动贡献中,有一部分要作为其使用的个人生产资料利息产品,如果一个劳动者没有个人所有生产资料,他就要损失一部分劳动贡献,如果一个劳动者自有的生产资料等于他使用的生产资料,他就会也得到一定个人生产资料利息产品,从而得失抵消,如果一个劳动者自有的生产资料小于他使用的生产资料,他就会得到一个多余的个人生产资料利息产品,相反则反。(5)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不能买卖、抽出,个人在调动工作时,可以从一个单位划拨到另一单位。(6)劳动者不但可凭借他们的劳动贡献享受除了救济意义的公共福利以外的其它公共福利,而且可以凭借个人所有生产资料享受除了救济意义的公共福利,多劳(劳动贡献多)多享,而且多有(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多)多享。(7)在劳动者退休以后,劳动者不再凭借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取得个人生产资料利息产品,但可以凭借他们的个人所有生产资料,按规定比例,获得具有个人所有生产资料返还性的退休金或养老金,多有多享。劳动者逝世后,如果劳动者仍有待供养人口,这些待供养人口,仍可以以该劳动者的名义,按规定取得劳动者退休金或养老金的一定部分,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劳动者退休或养老金,由退休职工个人生产资料的一部分形成。(8)劳动者去世后,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遗留部分(等于个人所有生产资料 减 已享受具有个人所有生产资料返还性的退休金或养老金,包括劳动者去世后,其仍待供养人口,以该劳动者的名义取得的劳动者的退休金或养老金),作为遗产性生产资料,为社会所有,不由亲属继承。个人消费资料财产,作为遗产,首先按其亲属需要,由亲属继承,多余的为社会所有。一个劳动者去世后,视其为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积累做出贡献的大小,谥相当荣誉称号,享相当公共纪念、祭奠,家属享相当荣誉、照顾。一个人终其一生,其贡献大于其向社会、亲属索取者,为我们所说的另一种意义的共产主义者,是有价值的人生。
第六、一个新的劳动者,开始参加劳动的时候,他有的是他自己的劳动力,没有个人积累生产资料。前已说过,可以考虑在一定时期,例如三年,不要求他们提供他们个人积累生产资料的一半为社会所有,而把他们提供的个人积累生产资料的全部,当作劳动者的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在这个过渡期以后,如果他的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少于他所使用的生产资料,他做出的劳动贡献,就要有一部分做为社会、别的个人的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利息产品。随着他们的个人所有生产资料积累增加,他们为社会、别的个人提供的个人生产资料利息产品,与他们得到的个人生产资料利息产品,就会相当,得失抵消,后来,他们得到的个人生产资料利息产品,还可能大于他们为别的个人提供的个人生产资料利息产品。
在以上所说第二种情况下,劳动者就相当于一个个体劳动者。在以上所说第一、三种情况下,好象在个人与个人之间,会有剥削与被剥削存在(为别的个人所作的生产资料利息产品)。其实,在我们所说的这种所有制下,根本说不上有什么剥削与被剥削存在。(1)得到个人生产资料利息产品,是以他们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形成的个人所有生产资料为条件的。(2)个人所有的一切生产资料,在劳动者去世后,都要转化为社会所有生产资料。所以,以个人所有生产资料为根据,得到个人生产资料利息产品,作为自己的消费资料,可以说是对自己劳动产品的另一种取得方式。(3)规定以个人所有生产资料为根据,得到个人生产资料利息产品,并且个人生产资料利息产品作为自己的消费资料,这一方面能够鼓励劳动者积累个人所有生产资料与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的积极性,一方面能够鼓励生产资料占用者,节约占用生产资料。
(三)复杂共产主义下的社会所有制
复杂共产主义建立的条件,从生产力条件说,一是社会化生产力;二是生产力水平与简单共产主义下的生产力水平相比,已经大大提高,已经有许多劳动者的个人消费资料收入,达到按需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有余的水平,从客观上具备了把他们享有所有权的一部分消费资料、相应生产力、相应生产资料,自愿奉献给社会与其他个人的条件。从经济条件说,为简单共产主义下进一步积累起来的大规模的新水平的,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
第一、复杂共产主义的产生
随着简单共产主义下生产力的发展,当一部分劳动能力最强的劳动者的个人消费资料收入,按需满足他们自己与自己应供养人口的需要而有剩余时,因为他们不再需要,而会奉献出来,作为增加生产资料社会所有范围内的,别人的消费之用。这个剩余,我称为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消费资料剩余。这表明,这部分劳动者有一个他们享有所有权的相应的生产力剩余,并且表明,这部分劳动者有一个他们享有所有权的相应的生产资料剩余。这个生产力剩余,我称为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力剩余,这个生产资料剩余,我称为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剩余。
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剩余的所有制是怎样的?
它是为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但是,它不是一般意义的生产资料或生产资料剩余,个人所有。它是在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产生的生产资料或生产资料剩余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所以,它首先是社会所有的。
当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消费资料剩余,被奉献出来,供别人消费之用时,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消费资料剩余,就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消费资料。
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消费资料的所有制是什么性质的?
它是为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但是,它不是一般意义的消费资料或消费资料剩余,个人所有。第一、它首先是社会所有的。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之所以把他们的消费资料剩余,无偿奉献出来,转化为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消费资料,是因为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与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同样植根于社会化的生产力,同属于一个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团体,二者利益悠关。第二、它是在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产生的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消费资料剩余,无偿地作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消费资料,而产生的。这种消费资料个人所有,我称为消费资料共产。这里共产的含义,属于我所说的那种意义的共产主义(指无偿为社会、别人做贡献)。消费资料共产,体现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自愿对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的无偿帮助关系。个人所有消费资料,是一种消费资料共产,这大概就是所谓“两极相遇”。
当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消费资料剩余,被奉献出来,供别人消费之用时,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力剩余,就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生产力。
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生产力的所有制是什么性质的?
它是为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但是,第一、它首先是社会所有的。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之所以把他们的生产力剩余,无偿奉献出来,转化为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力,是因为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与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同样植根于社会化的生产力,同属于一个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团体,二者利益悠关。第二、它不是一般意义的生产力或生产力剩余,个人所有。它是在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产生的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力剩余,无偿地作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力,而产生的。这种生产力个人所有,我称为生产力共产。这里共产的含义,也属于我所说的那种意义的共产主义(指无偿为社会、别人做贡献)。生产力共产,从更深层次上,体现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自愿对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的无偿帮助关系。个人所有生产力,是一种生产力共产,这也是所谓“两极相遇”。
当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消费资料剩余,被奉献出来,供别人消费之用时,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剩余,就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生产资料。
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什么性质的?
它是为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但是,第一、它首先是社会所有的。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之所以把他们的生产资料剩余,无偿奉献出来,转化为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是因为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与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同样植根于社会化的生产力,同属于一个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团体,二者利益悠关。第二、它不是一般意义的生产资料或剩余个人所有。它是在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生产资料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产生的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剩余,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而产生的。这种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我称为生产资料共产。这里共产的含义,也属于我所说的那种意义的共产主义(指无偿为社会、别人做贡献)。生产资料共产,从生产关系的根本层次上,体现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自愿对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的无偿帮助关系。个人所有生产资料,是一种生产资料共产,这也是所谓“两极相遇”。
复杂共产主义之为复杂共产主义的本质,就在生产资料共产的产生。
随着生产力再进一步发展,当社会的相当大一部分劳动能力较强的劳动者的个人消费资料收入,按需满足他们自己与他们应供养人口的需要有剩余时,因为他们不再需要,而会奉献出来,作为增加别人的消费之用,而能达到使大部以至全部社会的人们都能实现按需要获得生活资料的时候,简单共产主义就进入复杂共产主义,也可按通常的称呼,称为共产主义。
简单共产主义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是怎样实现的?
它并不是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那样,是通过在生产力发展到很高程度以后,社会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按劳分配),改为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按需分配)实现的。
正像我们所说的,简单共产主义下的生产品分配(见前),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生产品分配(公共扣留+个人消费资料按劳分配)不同一样,我们所说的,复杂共产主义下的生产品分配,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生产品分配(公共扣留+个人消费资料按需分配)也不同。复杂共产主义下的生产品分配,从基础说,与简单共产主义下的生产品分配是一样的,但是,在简单共产主义的生产品分配的基础上,要增加一个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活资料剩余,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活资料的过程。做法是:应设立一个生活资料共产管理机构。转化采取自愿捐献方式。捐献物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货币形式。实物也要折合成价值形式。谁捐献的捐献价值,记在谁的名下,作为其对社会、他人贡献的记录,给予共产主义者荣誉。捐献价值纳入劳动力弱的劳动者的分配品范畴,分配给劳动力弱的劳动者。实物形式的捐献物折合的价值,以实物捐献价值货币(一种特殊货币)形式,分配给劳动力弱的劳动者。实物捐献价值货币应该与实物捐献价值相当。设立捐献实物商品市场。捐献实物商品市场,接受持实物捐献价值货币的购买者,也接受持一般货币的购买者。在后一种情况下,捐献实物商品市场,可用卖得的一般货币,到一般商品市场购买一定一般商品,以替代卖给持一般货币的购买者的捐献实物商品部分。通过上述方法,实现使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活资料剩余,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活资料。简单共产主义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是通过在生产力发展到很高程度以后,简单共产主义的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转化为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实现的。
第二、复杂共产主义的社会所有制
什么是复杂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呢?
无论是简单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还是复杂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都不是单纯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
简单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
复杂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在简单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相当量的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剩余,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生产资料,形成的一种所有制。
复杂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怎样的?
复杂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使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加上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获得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即生产资料共产。
在复杂共产主义下,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剩余,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生产资料,简单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转化的只是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剩余,不是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享有所有权的全部生产资料。共产主义能够把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剩余,从简单共产主义性的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性的,不允许,不应该、也不能(除非用强力),把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的全部生产资料,从简单共产主义性的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性的。这有点像资本家能够把无产者的剩余价值占有,不能把工人及其家属的必要生活资料价值占有。即使资本家把无产者生产需要的全部生产资料及生活资料都作为资本占有了,也不能把工人及其家属的必要生活资料价值占有,否则,资本主义的再生产就不能进行。区别是,前者,剩余是在按需满足自己需要的水平上,后者是在一个仅仅为了生产劳动力的尽可能低的水平上;前者是社会的劳动能力高的劳动者的剩余,被社会的劳动能力低的劳动者获得,后者是无产者的剩余,被资本家占有;前者是人对人的帮助,后者是人对人的剥削;前者,提供剩余者是自愿的,后者是剥削者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并以暴力(国家的与私人的)为后盾实行的一种强迫。
现在我们可以说明一下,前边提出而没有说明的一个问题,即在公有制下,社会主义劳动者向共产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向共产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也包含着作为自然人的经济人决定作为社会人的经济人的内容。
在简单共产主义下,社会化生产力,从其自然所有性说,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从其社会意义的所有性说,也是社会所有为主导,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从生产资料所有制说,也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这种条件下的人,从经济意义上说,无论是自然意义的人,还是社会意义的人,也是共产主义为主导条件下,共产主义与利己主义相结合的人(指拥护社会所有制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人)。
在简单共产主义下,社会化生产力,从自然所有性说,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社会化生产力,在按照简单共产主义的经济规则,没有达到按需要满足首先是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的需要以前,只能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不容许把按照简单共产主义的经济规则,在没有达到按需要满足首先是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的需要以前的,按照简单共产主义的经济规则,属于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的生产力,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生产力。
生产力不但有质的一面,而且有量的一面。量变会引起质变。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提高,出现了按照简单共产主义的经济规则,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凭借他们的生产力,能够获得按需要满足他们的需要,而有生活资料剩余的时候。这时,按生产力的自然所有性说,就有了把按照简单共产主义的经济规则,属于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所有的生产力的一部分,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生产力的条件。这时的生产力,按自然所有性说,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加上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获得生产力个人所有,即生产力共产。这时的生产力,按社会意义的所有性说,也就能够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使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加上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获得生产力个人所有,即生产力共产。这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加上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获得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即生产资料共产。这种条件下的人,从经济意义上说,无论是自然意义的人,还是社会意义的人,是共产主义为主导条件下,共产主义与利己主义相结合的人(指拥护社会所有制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人),加无偿帮助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强的意义的共产主义的人,与被帮助的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
这里的说明表明,在公有制下,社会主义劳动者向共产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向共产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是遵循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自然经济人决定社会经济人的。所以,在公有制下,社会主义劳动者向共产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向共产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是含着作为自然人的经济人决定作为社会人的经济人的内容的。
在复杂共产主义所有制下,在实现使所有劳动者都能按需要满足他们的需要的范围内,在形式上,包含有对承认个人对生产资料的一定直接所有权的否定,使区别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区别不同劳动者个人所有,失去了意义,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会表现为是相同的,但在实质上,是不同的。后者,在实质上,仍然包含着承认个人对生产资料的一定直接所有权。并且,由于永远不可能,在一切生产品生产和分配上,都实现使所有劳动者都能按需要满足他们的需要,所以会始终保持区别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区别不同劳动者个人所有、和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的消费资料剩余个人所有向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获得消费资料个人所有转化的形式。所以,我们所说复杂共产主义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是不同的。
(四)共产主义者与共产党人
从为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下的人的意义说,共产主义条件下的人,无论简单共产主义下,还是复杂共产主义下,都在事实上,和从主导方面说,是共产主义者。
从为社会、他人无偿做奉献的意义说,无论简单共产主义下,还是复杂共产主义下,为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积累做出贡献的劳动者,都是共产主义者。
在复杂共产主义下,那些劳动能力较强的劳动者的个人消费资料收入,按需要满足他们自己与自己应供养人口的需要而有剩余,因为他们不再需要,而会奉献出来,作为增加别人的消费之用。这不仅表明,把他们享有所有权的他们的消费资料剩余无偿奉献给别人,而且表明,把他们享有个人所有权的他们的生产力的剩余无偿奉献给别人,和把他们享有个人所有权的他们的生产资料剩余无偿奉献给别人。这种劳动者,是最高层次的共产主义者。
在资本主义下,共产党,是以无产阶级为基础的,是无产阶级的先进部队,是自觉地为消灭资本主义、建立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而奋斗的分子组成的部队。在社会主义下,共产党是以社会主义劳动者为基础的,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先进部队。共产党员,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中,拥护共产主义方向、拥护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为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积累做出较大奉献,与思想自觉的分子。在共产主义下,共产党是以共产主义劳动者为基础的,是共产主义劳动者的先进部队。共产党员,是共产主义劳动者中,拥护共产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为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积累做出较大奉献、向社会与他人提供个人所有生活资料剩余,即向社会与他人提供个人所有生产力剩余、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剩余,与思想自觉的分子。
(五)新社会所有制与辩证法
新社会所有制所表现出来的二重性,与新社会所有制产生、发展的特点,符合事物的性质与发展的辩证法。
第一、新社会所有制的二重性与矛盾规律
列宁说:“发展是对立的统一(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着)。”(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
毛泽东说:辩证法“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毛泽东:《矛盾论》)
新社会所有制所表现出来的二重性,与新社会所有制产生、发展的特点,符合事物的性质与发展的矛盾规律,即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既互相排斥又互相关联的两个方面规律。
社会生产,无疑是以个人的生产为基础和前提的。个人生产是离不开社会生产的。生产总是社会的生产。社会生产是个人生产与社会生产的对立统一。
社会生产的二重性的基础,是社会生产力的二重性。社会生产力是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对立统一。社会生产的二重性表现了社会生产力的二重性。
社会生产力的二重性决定了社会生产力自然所有性的二重性,社会生产力自然所有性的二重性决定了社会生产力社会意义的所有性的二重性,社会生产力社会意义的所有性的二重性,决定了与其相适应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二重性。前边,我们以小商品经济为例,说明在通常所说的个体生产力条件下,社会生产、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力的自然所有性、社会生产力的社会意义的所有性、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二重性与它们的关系,就是如此。我们对新社会所有制的说明表明,在通常所说的社会化生产力条件下,社会生产、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力的自然所有性、社会生产力的社会意义的所有性、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二重性与它们的关系,也是如此。
一方面,社会生产、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力的自然所有性、社会生产力的社会意义的所有性、生产资料的所有性,都以社会生产力的二重性为基础,表现为是二重性的,是对立统一的、矛盾的;一方面,社会生产的二重性与社会生产力的二重性、社会生产力的二重性与社会生产力的自然所有性的二重性、社会生产力的自然所有性的二重性与社会生产力的社会意义的所有性的二重性、生产力的社会意义的所有性的二重性与生产资料所有性的二重性,又也是对立统一、矛盾的。
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与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对立统一,存在由此及彼的桥梁,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在原始氏族共产主义下,在相当早的时候,衣服、武器和工具,或者一切为个人使用的东西,就是个人的私产。在作为私有制的最后形态的资本主义下,各资本主义企业按比例发展,与在这种比例遭到破坏时,资本家与其政府的挽救行动,表明在资本家间,存在一种为维护整个社会生产的存在、发展的协调、互助、甚至援助的共产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化力生产的发展,通过资本积累而积累起来的无产阶级的剩余价值,与无产阶级的成长、壮大、觉悟与革命化,准备了共产主义(广义)。在共产主义(广义)下,始终存在的作为社会化生产力基础的个人生产力的自然个人所有性,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与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始终存在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及其积累,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利息产品,劳动者的劳动力生产成本及劳动者的劳动分配产品中提高生活的部分,又同个体生产力与个体劳动者私有制存在一定的共同性,包含着私有制的因素。在整个共产主义(广义)下,特别是在简单共产主义下,一定意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个人所有,是必然的。
而按马克思的观点,社会生产是个人生产与社会生产的统一,是二重性、矛盾的,而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力的自然所有性、社会生产力的社会意义的所有性、生产资料所有性是一重性的,二方面不能构成对立统一关系;一方面,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力自然所有性、社会生产力的社会意义的所有性、生产资料所有性,都表现为是一重性的,不存在事物内部矛盾,或生产资料社会所有,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或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或生产资料私有制,不是对立统一,完全没有统一性,没有由此及彼的桥梁,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也不符合事物的矛盾规律。
第二、新社会所有制与否定的否定规律
新社会所有制所表现出来的二重性,与新社会所有制产生、发展的特点,符合作为事物发展的一个完整过程的规律表现的否定的否定规律。
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对小商品生产者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的消灭。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建立的简单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否定(在一定意义上,又承认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但简单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又以一种自然过程的必然性,生出了它自身的否定(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剩余,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生产资料,包含生产资料个人所有的一定意义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并不是重建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对生产资料一定个人所有性的消灭),而是在简单共产主义时代已经获得的成就——生产力水平达到可以按需要为所有人提供消费品的水平——的基础上,建立复杂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对生产资料一定个人所有性的消灭)。复杂共产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出现了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剩余,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生产资料,包含生产资料个人所有的一定意义的否定,像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出现了资本家,对与无产者生产剩余价值的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资料的占有一样。
完全符合否定的否定规律。
又:资本主义是对自己劳动自己所有的所有制的消灭,是资本家对无产者剩余劳动与剩余价值的占有。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建立的简单共产主义,是对资本主义下资本家对无产者剩余劳动与剩余价值的占有的否定,但简单共产主义又以一种自然过程的必然性,生出了它自身的否定(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消费资料剩余,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消费资料;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力剩余,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生产力;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剩余,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生产资料)。这是否定的否定。这并不是重建资本主义的人对人的剥削,而是在简单共产主义时代已经获得的成就——生产力水平达到可以按需要为所有人提供消费品的水平——的基础上,建立复杂共产主义的人对人的帮助。前者是社会的强者(生产资料所有者资本家),剥削社会的弱者(丧失生产资料者无产者),后者是社会的强者(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帮助社会的弱者(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二者在性质上,是根本相反的。向旧东西的回复,是仿佛而已。
完全符合否定的否定规律。
又:原始氏族共产主义下,生产能力强的劳动者对生产能力低的劳动者的帮助,被进入阶级社会以来的社会的强者(生产资料占有者)对社会的弱者(丧失生产资料的劳动者)的剥削所否定,后者又被简单共产主义、复杂共产主义下,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对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的扶植、帮助所否定。这也是否定的否定。
完全符合否定的否定规律。
(六)新社会所有制的三个补充说明
从生产力的社会所有性说,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从生产资料所有制说,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 ,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从在实践中的具体做法说,是遗产性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个人积累生产资料半社会所有半个人所有;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共产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区别;商品经济——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新社会所有制,是我们通过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以来的世界的社会主义实践、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挫折,即通过世界社会主义事业所付出的巨大代价而换来的根本结论。
第一、新社会所有制与私人资本为基础的股份公司的区别
先生,不难看出,您的新社会所有制的提出,是花了大力气的。不过,我仍然有一个疑问,即您的观点与那种把公众持股的股份公司称为新公有制的观点,不会是“五十步笑百步”吧?
谢谢先生的肯定。对您提出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否定的。我们所说的新社会所有制与您所说的那种把公众持股的股份公司称为新公有制的观点,有以下不同:(1)后者,是建立在资本或资金私人所有基础上的股份公司,我们所说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虽然也承认个体生产力一定意义、一定程度的个人所有,但这种承认是以生产力社会所有为主导,生产力社会所有与生产力个人所有相结合为条件的,从生产资料所有制说,是以社会所有为主导 ,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为条件的。从哲学的观点看,其总性质属于生产力社会所有,或生产资料社会所有,是没有问题的。(2)后者,为私人资本或资金的不断积累和发展提供了条件,没有对私人资本或资金的积累和发展的限制,我们所说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一方面为社会所有股份的不断积累和发展提供了条件,一方面,不但为每一个人的个人所有股份的不断积累和发展提供了条件,而且为个人所有股份的世代传承、世代积累设置了限制,即设置了遗产性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不由亲属继承。(3)我们所说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包含了社会主义所有制向共产主义所有制的转化,后者,这则完全说不上。
第二、新社会所有制与右的错误
谢谢先生的回答。不过,我还有一个疑问,即您的观点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主义,或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社会所有制相比,是不是还是右了?
我仍只能给您一个否定的回答。“左”,右,要有一个标准。这标准就是恰好,或不“左”不右。例如,您能向前跳3米,您给自己规定跳3米的任务,是恰好,或不左不右,您给自己规定跳4米的任务,就“左”了,您给自己规定跳2米的任务,就右了。衡量观点“左”了、右了的标准,就是那种观点符合客观事实、客观规律。
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社会所有制与我们所说的新社会所有制,都是依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规律提出的,都是依据对社会化生产力的认识提出的,首先,二者从总体上说,都属于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范畴,这是主要方面,其次,才是二者的区别。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对社会化生产力性质的认识不同,对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与共产主义社会所有制的认识不同,与对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向共产主义社会所有制的转变的认识不同,以及其他一些不同认识。
马克思恩格斯事实上认为,社会化生产力,从自然所有性说,不管是社会主义时期,还是共产主义时期,都是单纯社会所有的,从社会意义的所有性说,不管是社会主义时期,还是共产主义时期,也都是单纯社会所有的,表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是建立生产资料单纯社会所有制。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向共产主义社会所有制的转变,并不是生产力自然所有性、生产力社会意义的所有性、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生产水平提高条件下,发生了转变,而只是生产力水平提高,使生产品分配方式发生了转变(这是违背马克思自己说的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产品的分配的原理的)。
从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出发,不管是社会主义时期,还是共产主义时期,社会所有经济的管理,都是单纯、统一、在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权的。
从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出发,不管是社会主义时期,还是共产主义时期,社会经济的性质,都不能是商品经济。
我们的观点认为,社会化生产力,从自然所有性说,在社会主义时期,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从生产力社会意义的所有性说,也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表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也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到了共产主义时期,从生产力自然所有性说,在质上,仍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从生产力社会意义的所有性说,在质上,仍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表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也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只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自然所有性、生产力社会意义的所有性、生产资料所有制,发生了转变,在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基础上,出现了简单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生产资料剩余,转化为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个人所有获得生产资料,产生了复杂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即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使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加上复杂共产主义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获得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即生产资料共产。与此同时,个人消费资料按劳分配转化为按需分配(这是符合马克思说的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产品的分配的原理的)。
我们的观点认为,不管是社会主义时期,还是共产主义时期,社会所有制经济的管理,都是二重性的、统一、集权与不统一、不集权相结合的。
新社会所有制,给出了建立商品经济的条件。新社会所有制经济,属于商品经济的范畴。不论在简单共产主义时期,而且在复杂共产主义时期,新社会所有制经济,都属于商品经济的范畴。当然,这种商品经济,不同于公有经济为主导条件下,多种经济成分存在条件下的商品经济、简单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并且,在简单共产主义下,与复杂共产主义下,也是互不相同的。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还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都是单纯社会所有制,社会经济的管理方式、社会经济的性质,都是以单纯社会所有制为基础的。
我们所说的简单共产主义阶段,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包含承认个人对生产资料的一定直接所有权,我们所说的复杂共产主义所有制,在实现使所有劳动者都能按需要满足他们的需要的范围内,前已说过,虽然,在形式上,包含有对承认个人对生产资料的一定直接所有权的否定,使区别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区别不同劳动者个人所有,失去了意义,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会表现为是相同的,但在实质上,是不同的。后者,在实质上,仍然包含着承认个人对生产资料的一定直接所有权。并且,由于,永远不可能,在一切生产品生产和分配上,都实现使所有劳动者都能按需要满足他们的需要,所以会始终保持区别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区别不同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一定必要。
我们关于社会经济管理方式、社会经济性质的观点,都是以这种社会所有制为基础的。如果,您认为,说生产资料单纯所有制(包含更多的共产主义)是左,说承认个人对生产资料的一定直接所有权(包含非共产主义成分),是右,从这种意义说,我就承认我的观点是右了。如果您从那种观点符合客观事实、客观规律,我就不承认我的观点右了。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与我们的社会所有制,究竟那一个符合客观事实、客观规律?
我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不符合客观事实、客观规律,我们的社会所有制符合客观事实、客观规律。
前边我们已经指出,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的五方面问题,这里针对这里的问题,来说明以下一个观点,即过犹不及。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建立在对社会化生产力的自然所有性的片面认识基础上,在客观上,违背了生产关系决定规律,违背了辩证法规律,“左”了。认为在社会主义时期,就应该否定个人对生产资料的任何意义、任何程度的直接所有权,是很严重的“左”的错误,从否定的否定规律看,是超越了一个历史阶段。从表面看,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很革命,资本主义(资本家们)会很怕它。其实不然,我们所说的新社会所有制才会使资本主义(资本家们)寝食难安。因为,无论在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社会主义下,或资本主义下,从直接意义说,劳动者个人对生产力都没有任何的所有权,劳动者直接能够得到的都是他们的工资,加上没有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国家是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工人工资较高,所以,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主义对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人的吸引力一直是理论的。在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下,无产者立即就会认识到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而投身于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这里有个不能超越社会发展阶段,跳到更高社会发展阶段去的问题。由于否定的否定规律(仿佛向旧东西的回复)的作用,跳到更高社会发展阶段去,反而与出发阶段分不开界限了。这是过犹不及(过同于不及,过而反返)。这种更高社会发展阶段,与社会现时生产力,并不是社会发展阶段越高,越与生产力相适应,越能促进生产发展。
总结我们对新社会所有制的说明,新社会所有制,与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的五方面问题相对应,具有五个优点。
1)新社会所有制,是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 ,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与以这种所有制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共产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承认劳动者对个人生产力的一定意义、一定程度的个人所有权,承认对生产资料的一定意义、一定程度的个人所有权,是一种二重性社会意义的所有制,解决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存在的一定意义的“投资主体不明确,产权不清晰,没有具体的投资者对公有资产负责”,即生产资料所有者缺位的问题。这是保证新社会所有制能够搞好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
(2)新社会所有制,正确解决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没有正确解决的,共产主义下的公共与个人、劳动能力强的劳动者与劳动能力弱的劳动者的矛盾,克服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的大锅饭式的共产主义的缺点,是一种扶植主义、劳动主义的共产主义,不是大锅饭式的共产主义。在我们所说的新社会所有制下,任何一个人(没有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除外),都不能靠侵占别人的劳动生活,和积累财富;但是,另一方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社会所有及别的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帮助下,归根结底,是在社会所有生产资料帮助下,维持生活和积累财富。父母除了与别的父母一起,留给子女们一个社会所有的生产资料外,留给子女的决定性的财产,是子女的劳动力,或劳动。新社会所有制,满足了劳动者应得的利益和保护了劳动者应有积极性,尤其是满足了劳动能力高的劳动者的应有利益和保护了劳动能力高的劳动者的应有积极性,会受到劳动者的更有力拥护。保护了社会经济机体的应有活力。劳动者是生产力的体现者,劳动能力高的劳动者是先进生产力的体现者,任何社会满足了他们的利益和保护了他们的积极性,就一定会有美好前途。
(3)新社会所有制,给出了建立商品经济的条件。新社会所有制经济,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在整个简单共产主义时期,与复杂共产主义时期,在那些在生产和分配上没有实现复杂共产主义原则的生产品生产和分配范围内,社会经济的性质,仍然是商品经济。
(4)更重要的是,新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是建立在对社会化生产力的性质的正确认识基础上的一种客观的社会所有制。
(5)新社会所有制的性质与发展,符合事物性质与发展的辩证法规律。
针对这里的问题,我们也再补充指出一点,即新社会所有制,不是“左”了,也不是右了,是符合客观事实、客观规律。
新社会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改革提供了一条客观的正确的道路。按照新社会所有制进行改革,就能克服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的弊端,纠正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作为一种单纯社会所有制,作为一种大锅饭式的社会所有制,存在的所有者缺位与不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尤其是不利于调动劳动生产能力高的劳动者的积极性,不能够赋予社会经济机体足够的活力,与不是依据现代化生产力的性质建立的一种客观的公有制的问题,就能既从根本上解决公有经济的活力问题,又能坚持经济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
第三、新社会所有制与无产阶级立场
谢谢先生的回答。不过,我仍有一个疑问,即您的新社会所有制,是不是背离了无产阶级立场?
先生的问题,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我的回答仍是否定的。无产阶级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被剥削者。无产阶级的这种地位,决定了他们要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剥夺剥夺者。这是他们与奴隶(反对奴隶主)、农民(反对地主)不同的。无产阶级要消灭的资本主义所有制,是私有制的最高和最后的,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说,无产阶级与其政党的任务,是消灭一切私有制。但无产阶级在剥夺剥夺者以后,怎么办呢?无产阶级除了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被剥削者,又是现代社会化生产力的体现者。前者决定了他们反对资本主义的革命态度,后者决定了他们建立新生产关系的态度。这也是他们与奴隶、农民(他们只能要求建立劳动者私有制,或平均主义式的共产主义)不同的。在社会化生产力的基础上,建立什么生产关系,是适当的、正确的、应该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应该建立生产资料单纯社会所有制,我们认为应该建立社会所有为主导条件下,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长期以来,人们都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一致认为无产阶级是主张建立单纯社会所有制的,并由于它与无产阶级的“无产”地位相一致,认为它是无产阶级立场的表现,与马克思恩格斯观点不同的观点,就是离开了无产阶级立场。先生的问题,大概也因此而发。这是先入为主,是不正确的。当我们像马克思恩格斯一样,根据现代社会化生产力来决定无产阶级对建立新生产关系的态度,根本不存在背离无产阶级立场的问题,而是关于在社会化生产力基础上,建立什么生产关系的不同认识问题。当然,认识不正确,就会在客观上背离无产阶级立场与利益。但是,究竟谁的认识不正确呢?我们认为,实践证明,马克思恩格斯的认识是存在问题的。现在应该纠正。否则,我们就会继续背离无产阶级立场与利益。至于,从无产阶级为无产阶级出发,认为无产阶级不应该承认任何意义、任何程度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应该主张建立单纯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是望文生义,也是不正确的。如果,这是正确的,奴隶就应该首先是这种共产主义者。先生当不是从这种观点出发提出问题的吧?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的错误的产生,与社会化生产力的性质的复杂性、在社会化生产力条件下,个人的生产力,是包含在社会生产力之中,与当时无产阶级革命的条件,与空想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从莫尔开始,就是以反对私有制,建立社会所有制或公有制为旗帜的)的影响,及马克思恩格斯没有、也不可能有建设共产主义的经验,即马克思恩格斯所处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阶段有关,我们不应苛责前人。但是,我们在经过了自俄国十月革命以来近九十多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尤其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挫折以后,仍不能纠正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所有制的错误,那就是我们现代马克思主义者的无能、缺乏创造力与失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