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精神力量


 主要的精神力量我的观点是指:企业家或是企业的最高经营者的才能也就是现在人们习惯叫的术语领导力的、企业团队本身的素养和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的民族素质和精神。这几种主要的精神力量中哪一种价值较大,任何人都不能笼统地加以确定,因为要指出它们各自的价值就已经很困难了,要比较它们价值的大小,那就更加困难了。最好的办法是对它们中间的任何一种都不要轻视。但是人们在进行判断时,却总是有些古怪地左右摇摆,时而轻视这一方面,时而又轻视那一方面。比较妥当的办法,是用充分的事实来说明这三种精神力量的明显的作用。
  的确,现代世界各国的企业在技能和训练方面差不多都达到了相质水平,竞争的方法手段也变成了一套几乎是各企业所通用的方法,用哲学家的话来说,得到了这样自然的发展,以致不可能期待企业家或是企业的最高经营者运用什么个人特有的手段。因此不容否认,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民族的素质及精神和企业竞争锻炼本身有着更大的作用。企业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民族精神(热情、狂热、信仰、教育和信念),在成熟的(这就牵涉到阶段概念也就是时间要素了)企业和地域(空间要素也来了)的营销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这时,自上而下直至每个团队都必须独立活动。
  企业团队的熟练的技能和经过锻炼的勇敢精神(它使企业团队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就象一块熔合的金属一样),在企业的开拓阶段和相对成熟的环境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企业家或企业的最高经营者的才能在复杂的企业开创阶段和不成熟的营商环境上最能发挥作用。在这样的历史阶段和不成熟的营商环境,企业家很少需要指挥单独的团队,要领导所有的团队又力所不及另成成本角度看也没有这样的必要;而在企业的成熟阶段或是企业在成熟的环境上,指挥团队又过于简单,不能充分施展他的才能。在制订运营计划时应该考虑上述这些明显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