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不点名偏离了“纳税人立场”
虽然媒体在报道审计工作报告时,仍然延用了“审计风暴”的说法,但是似乎已经有些名不副实了。当人们试图像往年一样在报告中找出被曝光的违规部委名字时,却发现具体部委的名字已经被屏蔽,取而代之的是宏观的共性的表述:“不点名”是今年审计报告的一大改变。
在央视《新闻会客厅》节目中,审计署法制司司长王秀明对此是这样解释的:“这个报告毕竟篇幅有限,过多地点,一个是占用篇幅,第二个我觉得这种点名方法,因为写法上有问题,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说问题,没有对这个单位发表一些评价,正面的,包括反面的,也没有对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所以不了解情况的人看了这个报告,只是看到问题,没有看到这些单位好的方面,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到底责任在谁,也不是非常清楚。”
在我看来,“占用篇幅”显然只是一个“官言官语”。审计报告不是限字作文,而披露问题又是审计报告的主干内容,即使要删也该删别的,哪有为省篇幅而把主干内容删去的道理呢?主要原因显然在第二方面,即:怕“不了解情况”的公众“没有看到这些单位好的方面”,怕公众把“问题产生的原因”单向度归结于腐败之类——一言以蔽之,怕公众“误读”了审计报告。
其实,公众“误读”审计报告,并没有那么可怕,他们具有相当的理性,而且除了可怜的知情权之外他们一无所有;真正可怕的,是政府对审计报告的“误读”,政府这一“误读”,公众连可怜的知情权都没有了——审计报告承受了太多本不该由它来承担的内容,比如展示违规单位“好的方面”,厘清违规问题“责任在谁”。
审计的价值在于揭露,以及建立在揭露基础上的制约和促进——只有让人看到存在的问题,才可能谈得上制约和促进,审计报告就该是“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的,“唱赞歌”不属于审计监督的职责范围。因怕公众“没有看到这些单位好的方面”而不点名,是否颠倒了主次矛盾?况且,点名违规部委与追究责任是两回事,点名固然不能分清“问题产生的原因到底责任在谁”,但是连名都不点,又何谈追究责任?
前两年闹“审计风暴”时,有评论家撰文说“审计风暴给我带来了强劲的公民感觉”,因为公民感觉正包含于两种权利的实现中:一是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一是知晓公共财政流向的权利。今年,他的“公民感觉”还会有那么强劲吗?也许,“公民感觉”已经被“局外人感觉”取而代之了吧?
自称公共财政“看门狗”的审计长李金华说过,“过去是站在财政部的角度,看纳税人是不是偷漏税,现在则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监督政府怎么花纳税人的钱。”毋庸质疑,审计监督的唯一立场只能是“纳税人立场”。换言之,纳税人最希望看到的,就应该是审计报告重点披露的。站在“纳税人立场”上,公众对公共财政流向、对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违规行为,当然需要知情权。审计报告不点名,显然背离了这个立场,而是站在了被监督者的立场上:避免违规部委名声被公众“误读”,代替了满足公众对公共财政流向的知情权。这样的审计立场是值得怀疑的,更是值得反思的。
:新闻:http://news.sina.com.cn/c/2006-06-28/1015102743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