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层银行机构创新能力的对策建议


 

当前,基层银行机构在自主创新方面存在一些误区,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亟待提高。为此,笔者建议:

一、改革完善业务创新组织机构。对于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可在总行、一级分行两个层面建立业务创新中心,具体负责新产品的开发、管理、相关政策的制定以及对收集到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整合、分析以及对下级行业务创新的指导和管理;在二级分行层面建立业务创新推广运行机制,设立相应部门,负责新产品的市场营销。对于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专门负责业务创新的部门,在人、财、物等资源配置上予以相应的倾斜,确保业务创新部门必要的资源供给和正常运转,以使业务创新部门能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始终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自身发展的动力。

二、建立完善开发和管理机制。在新产品的开发上,非法人银行机构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或某一客户的具体要求自行设计或向上级行提出产品需求,再向上级行报备报批;或者上级行在设计创新产品时,多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与客户需求,征求多方意见再制定方案。在新产品的管理上,应对各项产品进行梳理,明确主管部门和岗位职责,消除业务管理空白点,对各项产品进行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设计或改造,提高产品操作效率,降低操作风险;建立电子文件形式的产品信息库,对产品经理、客户经理及其它业务管理人员开放,便于产品信息在全行的共享,便于业务人员掌握和操作有关产品。

三、积极争取客户理解与支持。切实做好银行内部的协调,不断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力度,着力培养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逐步改变员工安于现状的心态,将“求新、求变、求发展”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之中,营造稳健经营下的创新文化,充分调动现有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增强为客户服务的意识和对产品创新的认识,力争为客户推出令人信服和满意的产品创新所带来的最优质服务水平,让客户对银行的产品创新叫好。同时,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争取让客户把他们对于金融新产品的需要告诉银行,并通过健全激励机制,调动起客户对于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关切与注视,理解与支持,共同把银行的产品创新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四、以个性化服务去赢得市场。非法人银行机构要利用总行、省级分行的研发优势,设计和推出更多的介于银行卡和个人消费贷款之间,以及各种个人账户之间的混合性、复合性产品,推出更多的面向一般客户的消费类金融产品,特别是还本付息灵活安排的服务;要在努力消化上级行创新产品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从营销模式与服务渠道上创新,对现有金融产品的组合创新,优化产品创新与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更好地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紧紧抓住推进小企业贷款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加快对小企业和“三农” 贷款创新品种的研发和推广,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以个性化服务赢得市场。

五、以监管促进银行创新发展。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创新业务的学习培训,熟悉并掌握创新业务风险及监管要点,适当提前介入银行新产品研发的论证,在银行新产品开发时多给予一些数据上的支持和监管政策上的引导,并督促银行机构规范管理,防范和控制好风险,做好产品推广期的风险预测,杜绝运动式的营销,切实做到风险可控、成本可算和信息披露充分,建立和完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理相关风险的管理体系。同时,引导银行准确定位,制订符合本行实际的战略规划,充分利用其机构网点及客户资源,进行差异化的创新,培养客户的忠诚度,创造核心价值,实现创新的和谐、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