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螺现象的背后……


这个夏天,由于生吃在加工环节出现不当操作而出现一种“广州管圆线虫”的寄生虫病,在北京就发现了80多起病例,这自然也引起了作为国家电视台的CCTV的重视,并在8月29日以“围剿福寿螺”作为专题播出。在节目报道中说,其实第一个确诊病例在5月中旬就发现了,而且卫生部门也曾经在7月初去酒楼检查,酒楼在接受了检查后也曾经为了等待卫生部门的处理意见而暂停出售那道菜,但主管部门并没有做出任何处理意见,而且媒体的反应速度也很快,医院却是在8月上旬病例大量增加的时候才将此诉诸报端,而卫生局也是在8月22日之后才提出封杀福寿螺的决定。
CCTV的报道在采访医院的研究人员和主管部门的细节中,我们很清晰地感受到了两点,一个是把所有的焦点与责任都归结于那家酒楼;另一个是奉劝百姓“管好自己的嘴”。
卫生主管部门与医院就是为保障居民的生命与健康提供服务的,这本身就是其应尽的职责。媒体却认为由于工作而忽视家庭的医生是敬业代表而被传播,卫生主管部门也是忠于职守的。而在此舆论倾向下,即使是职责范围内的奉献都成为一种委屈。
媒体的这种倾向让我们感觉很难于理解——甚至是巨大的遗憾。
据广东的朋友讲,这种淡水螺在广东地区都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高温煮熟并消毒之后才会被食用的,而香港的相关部门更是制订了严密的制度保证来保证本港人的生命健康,“非典”仅仅发生了一次疑似病例的时候,香港那边的海关就对大陆实行“封关”政策,从内地去港岛的每个人在入关的时候要经过严格的检查,在香港主管部门的制度保障为例说明两地的处理程序的不同。

在当初引进这道菜的时候,已经颁发了检疫证、烹饪证、食品安全证等等,而这些证件都是卫生部门颁发的,但那些证书都是卫生部门颁发的。“福寿螺事件”与“天价打捞费”有一脉相承的联系,那些证书本身也许就是商家用钱买来的,而在证书成为商品而不是监督的时候,就会出现在监管的时候有投鼠忌器的心理,直到小事件变成大危机。
在发现第一次疑似病例的时候,医院没有重视,卫生管理部门也没有采取果断措施,而任由酒楼多卖了一个多月的“福寿螺”,这本身难道不是失职?监管不力的情况下,这件事情这明显是推卸责任。
而从主管部门、研究机构到媒体都在出事之后再反过头来做分析、采取措施并让消费者“管好自己的嘴”,这本身就是亡羊补牢的行为,行业主管部门所应该采取的态度应该是“防微杜渐”,而不是“亡羊补牢”,其实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假如一味地采取亡羊补牢的态度,肯定会有再次爆发诸如“非典”之类的重大传染疾病的社会环境。
从本质上讲,不管是行业主管部门还是事业机构,都是靠纳税人的钱来供养的,即使仅从“拿人钱财,为人消灾”的简单逻辑来推断,都是严重的失职。任何这样的社会事件固然会提供一些发展时机,但总体而言肯定是弊大于利,这本身就是行业主管部门的失职,说得再直接一些,这不仅是严重渎职,甚至是草菅人命。
 “管好自己的嘴”就如同让消费者成为消费的专家一样,那么即使某些消费者能够成为专家,由于缺乏权威与媒体发布的平台,因而也不能达到行业主管部门那种“登高而呼,应者云集”的效果。出了事之后抱怨食客“谁让你嘴馋,逮什么吃什么的,这次知道病从口入的道理了吧”。这话听起来就让人寒心。
笔者认为,消费者是所有人的衣食父母,消费者应该遵循专家的意见,而专家又服从权威机构的管理,权威机构又受到媒体的监督,商家则通过媒体来传播自己的形象,并实现促销的目的,在所有这些因素中,消费者是最为弱势的群体。假如出现监管者的失位与媒体的舆论导向的错位,就会带来极大的危机。而如果追究责任,那家卖福寿螺的酒楼除了在加工方面有一些小的失责之外,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失误。

国外的公共服务市场化是一种趋势,这种现象的根本解决方法在于细分。往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只看到手中的权利能够给自己带来的价值与利益,而忽视了自己的社会服务责任。政府的公务员群体待遇越来越高,群体规模越来越大,实际办事范围越来越小,所履行的职责越来越浅。泛市场化是根源在于政府职能的缺失、人的惰性与趋利避害的本能以及人的道德低限的沦丧。
8月3日的文章中,笔者慨叹,飞速发展的经济正在成为滋生新官僚主义的腐败温床。不出事的时候互相推委,谁也不担责任;出了事还是推卸责任,这就是新官僚主义的腐败表现。

贾春宝
2006年8月3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