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香港一样反腐,哪个官员敢不廉政?


      多次参看香港反腐资料,切实感到香港的反腐力度大,下手狠,措施得力,通过几十年来的努力,取得当前的成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请看媒体报导:

    香港是闻名的廉洁之都。2003年,国际反腐组织透明国际公布全球清廉指数,香港在133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居14,在亚洲仅次于新加坡。可是,30多年前,香港却被称为贪污之城。救护车送病人前往医院,必定要向病人索取“茶钱”。消防队灭火前,要收“开喉费”。申请住房、开店、入学及各种公共服务,必携红包过五关斩六将,否则永远在等待中。街上跑着贴有黑社会标志的汽车,那是车主贿赂交通部门的标志,如果违法,警察见了标志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香港市民几乎把索贿受贿当成生活的一部分。

由贪转廉的变化,始于1974年香港廉政公署的成立。它犹如一把利剑,勇猛刚烈,依法斩妖破雾,楔而不舍地既打“老虎”,也捉“苍蝇”,威震政坛民间,使人不敢贪。同时,建立多种防腐措施,使人不能贪。广泛深入进行廉政教育,使人不想贪。几种合力的结果,终于使肃贪倡廉这一原本看来有些虚妄的目标,变成了现实。香港变干净了。

内中经验多多。这里仅从香港廉政公署的两句口号中,来看看它反腐肃贪的坚定性和彻底性。一句是:“贪一块钱也不行”。在有些人看来,反贪主要是反那些贪污受贿大量财产的“老虎”“硕鼠”,“贪一块钱”也要过问,未免小题大做。而且,这样做,“廉署岂不忙死了”。自然,反贪,重点是要打“老虎”抓“硕鼠”,不这样做,就难于有效地打击腐败的主体。“只捉苍蝇,不打老虎”,那是虚招、假招、骗人的招,内藏不可告人的目的,历来为人们所抨击。但是,不能反过来说,“苍蝇”就不要“捉”了。“贪一块钱也不行”,是因为“大贪小贪都是贪”,本质上都与廉洁相对立。对“收礼不受贿”一类所谓的“小贪”,如不加以整肃,对社会风气的腐蚀作用很大,严重干扰清明廉洁社会的建立。何况,“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贪会发展为大贪的。香港廉政公署一位负责人说,“放过小贪等于纵容大贪,继而纵容贪得无厌,那时,调查的成本会增加几十倍。”所以,强调“贪一块钱也不行”,不仅显示着反腐肃贪的决心,起着敲山震虎的作用,而且提醒所有人们要防芽遏萌,杜微防渐,不要“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而是要“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动之妄即改之”,从而推进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升。

另一句口号是:“零度容忍”。就是说,对贪污恶行不能有丝毫的姑息容忍。肩负反贪任务的官员应当这样,广大民众也应持这种态度。反腐肃贪,需要不姑息养奸的专职人员的积极工作,同时需要疾恶如仇的人民大众的广泛参与。当贪污腐败陷入千夫所指的局面,其恶行就难于再掩盖了。在香港,与当年腐败被市民接受为生活一部分相反,现在则普遍表现为“零度容忍”,对腐败呈现全民共诛之的态势,许多腐败案件都由市民及时检举揭发而暴露。据统计,在初期举报人中,匿名占60-70%,如今,具实名举报的人已达75%,而且都自愿配合调查。对照我们内地,一些腐败案件多是由其它案件带出来的,由民众直接检举揭发的比例较低。由于缺乏“零度容忍”,一些知情人对贪污受贿恶行没能积极检举,致使不少腐败问题仍然被掩埋着。应当说,大多数人对腐败都极为痛恨,但或由于害怕报复,或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或认为说了也没有用,实际上对腐败采取了“容忍”态度。香港由贪污之城变为廉洁之都,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民众有了从接受腐败到“零度容忍”的自觉过渡。因此,“零度容忍”的口号是值得进一步叫响的。泰戈尔说过:“一个人要容忍别人作恶,不加反对,就等于奖励作恶。医治罪恶的正确方法,是和它进行斗争。”

看了香港反腐经验,起码有几点可以借鉴:一是力度,两句口号非常质朴、形象,表达了反腐的信心与决心;二是措施,有坚强有力可操作性强的办法作保证,使官员即使想贪也无从下手;三是采用中国式“人民战争”的方法,使官员从不能贪、不敢贪过度到不想贪。中国的吏制现状已经非常严重,俗话说“治乱世用生典”,“医沉疴用猛药”,改变反腐失之于宽的问题,中国目前的腐败现象应该不是无药可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