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创新体系
国家创新体系是由多个分布相对稳定的系统要素组合而成的网络系统,系统的各个组成要素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构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框架,而这种框架结构又决定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功能和特征。因此,从系统结构与功能的角度来看,国家创新体系具有促进知识创新、知识传播与扩散、知识应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观念创新等作用;同时它还承担着创新活动的组织、创新资源的配置以及创新环境与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等任务。
根据熊彼特的创新思想和1997年OECD发表的研究报告《国家创新体系》以及近年来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国家创新体系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五个子系统,即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系统、知识应用系统、制度创新系统。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不仅要重视知识、技术创新,更要重视包括观念、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关键在于制度创新。在整个体系中我们认为:知识创新系统是由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转移相关的机构与组织构成的子系统,核心机构是国立科研部门与高等院校,主要功能是知识的生产、扩散和转移;技术创新系统主要是由与技术创新相关的机构或组织构成的子系统,核心机构是企业,主要功能是组织科技攻关力量创新技术;知识传播系统主要是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及职业培训部门等组成的子系统,主要功能是培养具有高素质、高技能、新知识、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源;知识应用系统主要是由包括政府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和其他机构组成的子系统,主要功能是应用新知识和新技术提高决策能力,提高社会生产率、促进新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度创新系统是由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与大学等组成的子系统,以政府为核心机构,主要是通过政府对现行体制的改革创新,为其它子系统的良好运行提供合理的制度安排。国家创新体系中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知识创新系统是技术创新系统的基础和源泉,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通过知识传播系统为系统培养高素质人才,知识应用系统促使科学知识和技术知识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国家通过制度创新系统进行制度安排,调控整个国家创新体系。由此可见,以上五个子系统各有侧重、相互交叉、互相支持,形成一个运行有序、统一开放的有机体。
在欧美,国家创新体系主要由创新执行机构、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资源、创新环境和国际互动五大部分组成。其中,创新执行者指企业、大学、国立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大学作为知识创新和知识传播的主体;创新基础设施包括国家技术标准、数据库、信息网络、图书馆、大型科研设施等基本条件;创新资源指人才、知识、专利、信息资源和资金;创新环境是国家政策与法规、管理体制、市场和服务的统称;国际互动是指国家创新体系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包括国际科技交流与作用及国际贸易等。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从组织、政策和体制等方面将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政府和中介机构“融为一体”,顺应了知识经济发展的规律和“科教兴国”战略,符合国家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