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政协社法委座谈会上的发言
2004年10月24日
蚌埠市政协社法委 苏少忠
十分感谢省政协社法委给我提供一次汇报、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本届政协以来,蚌埠市政协社法委以“关爱老年人”为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调研视察活动。从03年开始,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社会养老机构情况调研、全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调研、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视察、全市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情况视察、怀远县农村签定赡养协议书情况视察、禹会区创建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工作情况视察以及全市千户空巢家庭问卷调查,此外,还召开了一次关于老龄化的委员约谈会和一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十周年的专题座谈会。在05年初的市政协第三次全会上,做了《广泛关注、积极应对我市老龄化发展趋势》的大会发言,并改写为同年度专委会提案。该提案被列为05年度由副市长领衔办理的重点提案,在四次全会上被评为05年度优秀提案。系列活动的开展,不仅得到市里各有关方面的热情支持,也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老龄化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据国家老龄委办公室今年二月份发布的对我国老龄化的预测研究报告,在上个世纪末,我国老龄人口已经突破10%,到本世纪中叶,我国老龄化程度将达到30%以上,进入老龄化高峰时期。04年底,我国老龄化水平为10.97%,超过全国平均值的有上海(18.48%)、天津(13.75)、江苏(13.75%)、北京(13.66%)、浙江(13.18%)等11个省、市,我们安徽省位列第十一位(11.18%)。我国老龄化有几个显著特征:一是老龄化速度快,老龄人口绝对数大。发达国家大多用了45年以上的时间,而我国仅用27年就完成了老龄化进程。0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43亿,到2037年将超过4亿。据联合国预测,21世纪上半叶,中国一直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二是未富先老。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都在五千到一万美元以上,而我国目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才刚刚超过一千美元,应对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很薄弱。三是老龄化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大,最早进入和最迟进入的时间跨度长达33年;城乡为倒置,农村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女性多于男性,目前老年人口中,女性比男性多出464万人,到本世纪中叶,将要多出2600多万人。
人口老龄化将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对我国来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还相对落后,城乡二元结构还没得到根本扭转,老龄化必将带来一些新的矛盾和压力,形成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新的挑战。首先是养老和医疗保障已经形成的巨大压力,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1980年我国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的供养比是13:1,2003年已经锐减到3:1,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形成巨大的缺口,这既是由于历史欠帐堆积形成,也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缓解,但缺口资金的付出则是刚性的。医疗保障资金的压力与老年人就医需求同时并存,据2003年全国卫生服务调查统计,全国城镇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占44.8%,农村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占79.1%。其次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远不能适应巨大的养老服务需求。目前我国已经确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基本思路,但是我们的社区功能还远远没有强化起来,我们的社会养老机构还相当滞后,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在“十五”期间仅达到8.4张/千人,按“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要达到12张/千人,与发达国家的3-5张/百人的标准相比还有巨大差距,而且服务质量和服务设施也相当落后。再次,老龄化对我国经济结构产生的深层次影响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庞大的老年人口群已经形成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其直接影响涉及到医药保健、养老服务、房地产、生活用品、教育、文化娱乐等多个领域。这其中的商机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增长点和一些人的致富途径,但是如何形成一个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打击骗老、坑老的不法行为,规范和维护老龄产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做的还很不够。
从蚌埠市来说,05年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44.89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2.86%,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按照蚌埠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我们面对的老龄化形势将更为严峻。全市总人口已经接近350万,05年末全市国民生产总值为318亿,财政总收入为39.54亿,人均可用财力仅为476元,位列全省第十一位,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地区。而全市三县52万外出务工人员带来的农村养老问题也是十分突出的,城市里许多家庭子女大学毕业后不愿返乡就业及一些下岗失业人员赴外地谋生也导致大量空巢家庭出现。
面对老龄化的挑战,我们应该持什么样的态度呢?我个人认为,积极应对和广泛关注,应当是我们的基本态度。
所谓积极应对,就是克服消极情绪,努力有所作为。老龄化确实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压力,但是我们不要仅仅把它看成一个负担。如果仅仅看成负担,那它就只是一个负担,就不可能积极应对,而只能是被动应付;如果不仅看成负担,也看成一种社会资源,那么我们就可以有所作为,努力减轻压力,从容应对老龄化。对老龄资源的认识,至少应当有三点:
1、发挥退休人员作用,在“老有所为”上写出新篇章。在老年人口中,60-65岁的低龄老人占有很大比例。他们之中的老干部、老知识分子、老专业技术人员、老工人,都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宝贵财富。退休之后,他们一般都有着继续工作或参与社会活动的热情和愿望。在实际生活中,不少人退休以后,或者继续兼职工作,争取多一点收入;或者热心公益事业,图个有事可做,有个精神寄托;或者甘当子女的后勤,买菜烧饭,洗洗涮涮,儿孙绕膝,颐养天年。无论怎样活着,不可否认,他们都是以其一生的积累继续为社会做贡献。他们的知识和经验,无疑都是我们这个社会宝贵的人力资源。
2、调整经济结构,发展老龄产业,应当是一个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老年人自身的经济能力和子女的供养支出,是一个巨大的潜在的市场购买力。以我市市区12万老年人计算,每人每年平均消费3600元,也有4.3个亿。那么这4个多亿有多少成为我们地方产品的销售额了呢?当然,我没有经过调查,无法详细描绘。但这的确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即使以养老服务来说,全市市区24个养老机构,总床位1355张,按60%的入住率和每人每月400元费用标准,则每年养老机构也会产生近4000万的购买力。同时也提供了 300多个就业岗位,加上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和社区有偿服务的人员,也要有近千人。所以老龄化蕴涵的经济资源也着实不可低估,关键在于我们如何通过政策的引领,使这种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
3、把营造敬老孝亲的社会氛围当作整肃社会风气、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做为一种传统美德,敬老孝亲在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老吾老及人之老”,告诉我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也要善待别的老人。孝,是人之为人的大德,“百善孝为先”,不孝被视为大逆。即使是凶残的罪犯,每念及慈母,也会为之潸然泪下。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孝之人也不少见,其实质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扭曲了人的本性。因此,褒扬敬老孝亲,鞭笞不孝之人,应当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基本内容。同时,人人都躬行敬老孝亲之道,人人都自觉履行为人之子应尽的义务,也才能为居家养老构筑好坚实的社会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老龄化也蕴涵着社会文明进步的道德资源。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能够认同老年人口同时也是一种人力资源、一种经济资源、一种道德资源的话,那么我们就理应积极行动、有所作为,在顺应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中赢得主动。在行动层面上,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在发展目标上积极筹划。一个地方的发展目标,主要体现在每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城市建设规划、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计划。人口老龄化做为一个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不能不予以充分考虑。不仅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要有直接体现,同时也要在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产品和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上体现出来。对于我们这样未富先老的地区,尚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去解决老龄化带来的各种问题,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力以赴谋发展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我们又不可能等到富裕起来再处理老龄化问题,我们毕竟无法回避日益增长的老龄化现实。所以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到未雨绸缪,统筹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2、在政策制度上积极引领。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是覆盖全社会的事情,政府不可能包揽下来,而只能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以积极的政策引领、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去兴办并经营各类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不仅在经济领域,在社会优待、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都应有积极的政策规定,确保“六个老有”的老龄工作目标得到实现。
3、在法律保障上切实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至今已颁布十年了,尽管在讨论中不少人认为这部法律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不够,在具体案例中仍需要援引其它法律的相关规定,但是我们仍然不可否认,这部法律的颁布,不仅表明我国应对老龄化有了法律手段,也告之全体公民及社会各方面在敬老养老方面应尽的法律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法律保障上的主要问题是我们执行的力度还远远不够。有的人把它做为一个文件来看待,降低了它的法的力度;一些老年人怀揣着这部法律,却往往被告之种种条件和限制而困惑不解;也有一些偏狭的理解,以为对簿公堂才能用到法律,并不知说服教育、调解纠纷也是执法的要求;有关部门对社会上坑老骗老的现象置若罔闻,打击不力,也是有法不依表现。由于执行中的这些偏差,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不能得到有力保护的事例仍不少见。
4、在工作机制上善于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政府既不能包揽,就应当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把一些事情让渡于社会力量去办。现在活跃在各个社区的老年协会,就是老年人自己组织起来,自娱自乐、互帮互助的有效形式,目前分布在全市村、居的老年协会共有1000多个,其中60%以上能够正常活动,确实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创办社会养老机构中,要积极支持民间资金的投入,不要人为设置障碍;同时还要加强行业管理,要避免弄几间房、摆几张床、招几个人便可以开张,谁都能办老年公寓挣钱的做法,不断提高机构养老的服务水平,才能满足更多老年人对机构养老的需求。人们总是说老年人观念守旧,不愿入住老年公寓,实际上,我们不能提供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和优质服务的老年公寓,才是问题的关键。
5、倡导人文精神,体现人性化要求,在营造“敬老孝亲”的社会氛围中促进代际关系和谐。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去。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类社会繁衍不息,一代一代老去,一代一代新生,从这个意义上说,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每一位抗拒不了生命周期的老人在即将告别这个世界时,那种对生命结束的无奈和对周围亲人的眷恋,都会激发出人们的无限亲情。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任何人在生命的终极时刻对其生存的回顾和活着的人对其生存的评价,实际上都表现了人类区别与其他生物种群的精神特征。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倡导的全民关怀,实质上就是一种人文精神的关怀,我们要求的精神慰籍,实际上也就是对个体生命的价值认同。有了这种人文精神,人们才能自觉地做好对老人的生活照料,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有了这种人文精神,人们才会积极地躬行敬老孝亲并通过道德和法律的手段去纠正各种有违人性的忤逆之举;有了这种人文精神,我们才能真正做到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挑战,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意识,努力去构筑和谐的社会氛围。反之,任何对老龄工作的漠视和忽略,都是一种人文精神的缺失,都是对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宗旨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执政理念的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