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自有业务需要二次确认的五个理由


运营商自有增值业务需要二次确认的五个理由

由于移动付费增值业务中存在严重的对消费者“强制扣费”等行为,引发了信产部“二次确认”等监管措施的出台。在这里,我们要为监管部门的“二次确认”叫好,它为消费者拿回了本应属于消费者的选择权。虽然这种监管的姗姗来迟让消费者苦等了好几年,虽然它给一些增值产品带来一些用户体验问题,但是,在增值业务诚信严重缺失的时候,“二次确认”抓住了主要矛盾,解决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同时有效遏制了SP增值业务的泡沫。

但是,信产部规定颁布后,由于是交给运营商来执行这个规定,运营商并没有把自有增值业务纳入“二次确认”的执行范围。本文专题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运营商自有增值业务也需要二次确认。

理由一:从行业监管角度,信产部规定所有的增值业务都必须二次确认,运营商自有增值业务也属于增值业务,因此不应该搞特权,在执行过程中搞双重标准,会直接影响到规定的权威性。打个比方,现在监管部门把SP的违规的“前门”关了,但运营商的违规“后门”还开着,因此消费者的权益还是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

理由二:从消费者角度,由于运营商的自有增值业务没有二次确认,消费者很容易在运营商的营销过程中,不明不白消费而上当受骗。现在SP的增值业务实施二次确认后,SP的增值业务的投诉减少了很多,但消费者投诉为什么还大量存在呢?里面有多少是运营商自办增值业务没有实施二次确认而导致的投诉呢?

理由三:从运营商企业管理角度,如果不搞二次确认,技术和管理漏洞非常明显。有些运营商工作人员为了完成自有增值业务的任务指标,保住自己的奖金,他可以利用漏洞搞强制扣费。另一个漏洞,部分运营商工作人员擅自为部分消费者开通自有增值业务,并从消费者的手机充值帐户中进行强制扣费,然后,又通过返还通话费的方式,给消费者的手机充值帐户中充值同等的扣费。虽然运营商也开除这样搞“自消费”的员工,但只要这个漏洞还存在,就会有人为了奖金而铤而走险。

理由四:从避免行业泡沫角度,由于存在漏洞,一般情况下运营商的自有增值业务都会“完成”得很好,在上级领导眼里,运营商自有增值业务发展得很好的“假象”就形成了,泡沫的存在使运营商高层失去了了解真实业绩的机会,这样会把运营商的增值业务引向歧途。

理由五:从行业公平竞争角度,由于自有增值业务“泡沫式”地发展得很好,势必造成一种错误的认识,就是运营商完全可以自己做更多的自有增值业务,而SP的生存空间就会进一步缩小。这对SP是非常不公平的,最终导致不公平竞争。

我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对运营商付费自有增值业务实施二次确认。这样做,对消费者、运营商领导、承担指标的运营商工作人员、监管部门、SP都是皆大欢喜,可谓退一步海阔天空。

监管部门已经颁布了要求付费增值业务二次确认的管理办法,实践证明二次确认对SP的业务监管非常有效,用在运营商的自有增值业务身上,会同样有效。相信监管部门会重视这个问题,最近监管部门在整顿“强制开通来电显示”等收费业务,这些监管思路都是一脉相承的,都是出自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

悲观者认为,消费者数据库掌握在运营商手里,只要运营商有“冲动”,十次确认都没有用。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毕竟运营商没有“堕落”到那种地步,运营商内部拥有大量正义之士精英人才,运营商的内部管理在不断完善,KPI的合理化也在不断发展中得以完善,运营商对自有增值业务也在不断反思,运营商的领导也是讲原则的,因此,用有效的技术手段来堵住漏洞是完全可能的。

最后,我想说,在非基础电信业务领域,公平竞争不是一句空话,是可以落到实处的,是可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的,行业的公平竞争是有希望实现的。

作者:万蝶移动博客交友社区CEO项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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