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3%利润率能让经适房回归本意 刘纯银 安徽省推行一系列措施以稳定房价、保障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合法权益,规定经济适用房利润率不得超过3%、所有商品房管线建设安装只能保本微利、公布房价上涨过快地区住房平均成本。(10月6日《新华每日电讯》)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房价如脱缰野马,一路狂飙猛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国商品房销售价格在去年大幅上涨的基础上继续上涨5.6%,而且从分月情况看,3月份上涨5.9%,涨幅分别高于前两个月0.3和0.6个百分点。北京、深圳、广州的房价涨幅达到9%以上甚至超过10%。如果按照商品房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推算,房价上涨的幅度还要快得多。 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近几年来,为解决普通百姓住房难问题,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和保持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可谓想千方设百法,仅去年一年,就先后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国九条”、“国六条”、“限外”、“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等十余项调控措施,但从近两年房价仍然持续攀升的情况来看,这些措施收效甚微。 是什么原因让十余项调控房价的措施在实际执行中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呢?笔者认为:城市管理者片面强调房地产拉动经济的功能,忽视了对居民住房的保障是重要因素之一。诚如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所言,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创利和寻租的功能被强化”,一些地方政府正是利用这一点,推卸本应由其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甚至明目张胆地对抗中央调控政策,鼓吹、纵容房价上涨,以推动GDP上涨来提高自己的政绩。近年来一个个“地王”闪亮登场就是有力证明。殊不知:“地王效应”不仅导致地价上涨,其对房价的拉动效应也很明显。 在这样的背景下,上述安徽省的做法就更值得称道。笔者认为:严格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程序,控制其建设成本,禁止乱摊费用和虚置成本,既是让经济适用房利润率和管理费分别控制在3%和2%以内的有益措施,也是确保经济适用房真正回归其本意的关键。当前重要的是要加强监督,严把每一道关口,确保好的政策在执行中不走样。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除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外,还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衣食住行”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大事,也是政府关注民生的重要议题。期待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只有地方政府多为老百姓着想,老百姓才有可能不再“望房兴叹”;只有房地产商多换位思考一下,才有可能让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的美梦能圆,也才能让我国的房地产业在理性增长中真正利国利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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