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个税有助建立科学的财税制度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对个人收入不能实施充分有效监控,对高收入个人的税收调节力度不足,个人所得税款流失较为严重。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在社会收入初次分配上,秩序混乱。

  二是在收入监控上,缺乏必要的部门配合和监控手段。

  三是在指导思想上,有的地区忽视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的职能作用。

  四是在政策规定上,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法律不够完善,我国实行分类计征的个人所得税,优点是便于征收,适应当前我国的管理水平,但容易产生分解收入少纳个人所得税的漏洞,自行申报纳税面也过窄等。

  五是在征收管理上,工作粗放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

  上述问题不一一给予解决,就谈不上建立科学的财税制度。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所提的“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研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作用。”这个路子是正确的,而且相当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