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没有管辖权及原告没有证据证明飞机是制造商有过错才导致空难。”这个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飞机的技术资料属于高度机密范畴,飞机制造商怎能将他们的生命线泄露出来?遇难者家属又怎能知道?法院应当立案支持,要求飞机制造商公开其技术资料,以便验证飞机设计制造过程是否存在对此次空难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产生。另外事故调查报告没有对社会公布,剥夺了难者家属的知情权,有碍遇难者家属的追偿诉讼,相关部门应当尽早改善!
诉讼制度应当改革,应当放宽对异地诉讼的限制.因为本地诉讼虽然对法院调查提供便利,但也为控辩双方投机给足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