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要严守三条“禁令”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昨日在京表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要严守三条“禁令”,在提高公司质量上下功夫,真正成为所有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表率。

  这三条“禁令”分别是: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做假账,不能以虚假信息误导市场,欺骗投资者;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谋取非法利益;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做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事情,不能让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

  这对上市后的央企有一定的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