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在京出版系统学习十七大座谈会上的发言
2007年10月29日
◆中国最终目标是要走世界共同的出版管理体制
◆推进出版社与政府脱钩,取消行政级别,把出版社完全推向市场
◆打破出版社“国有”的一统天下,实现所有制和产权的多元化
◆在改革策略和规划上,可采取渐进式的分类指导过渡
党的十七大召开那天,我正在欧洲阿姆斯特丹访问。当天我停止了有关活动,在宾馆从网上收看十七大开幕式和收听胡锦涛政治报告,晚上又从CCTV4频道收看十七大代表讨论胡锦涛政治报告,对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坚决拥护。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是我国出版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出版行业,责无旁贷的是要认真努力做好宣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书籍著作出版工作。
每个行业都具有自己的特点和具体职责,学习科学发展观一定要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密切结合起来。为了在出版工作中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我这里提出一个概念:“科学出版观”。科学出版观是科学发展观在出版行业和出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根据我初步的考虑,科学出版观应该是关于符合中国国情特色的出版体制、出版规划、出版选题、出版审批、出版发行、出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整体指导方针。出版社既是一个经济组织,因为它的经营都市场化了;同时又是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她影响着经济繁荣和经济增长,作为文化行业,它不仅影响着经济繁荣,而且对国家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的形成,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出版行业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行科学出版观,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胡锦涛在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即将进入30年了,农村、国有企业、所有制、以及商贸、能源、电讯、教育、医疗等各个方面的体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出版行业则是变化较小较少的行业之一。而且,我国出版行业的体制在全世界都是“少数派”。现在,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出版社都是私人或合伙人自由注册的经济组织,没有书号的限制和书籍审批制度。而在我国,书号的限制和书籍审批制度在我国解放以来一直是出版行业最基本管理制度。全国的出版社,在性质上全部是国有,在管理权级上,要么是属于中央国家部位,要么属于地方政府厅局,出版社领导都是由上级任命的有行政级别的官员。国家对出版社的“定位”是“国家事业部门,企业化经营”。我国改革29年来,出版社的这些体制基本上没有大的触动,只是在“体制外”成立了大量没有出版权的“文化公司”。而这些文化公司为了生存,广泛与出版社“合作出书”,实际上是向出版社购买书号。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三令五申严禁书号买卖,只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而已。因为出版社在体制上基本上还是旧体制,而经营上则是市场化的“新体制”。有些地方进行改革,成立了一些“出版集团”,我看只不过是体制内的“翻牌组合”。许多出版社、特别是竞争力弱小的出版社,要谋生存、图发展,只好与具有市场活力的私人文化公司合作。这样,在国有出版社和私人文化公司之间就形成了一个“灰色地带”和“灰色市场”。对这些“灰色地带”和“灰色市场”,不管,怕扰乱出版市场;管死了,则影响了某些出版社的发展空间。
我国的出版社到底怎么改?我想,最终目标是要走世界共同的出版体制。从2003年末以来,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曾出台了文件,鼓励国有出版社进行完全的企业化改革,与所属部位厅局脱钩。应该说,这个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但迄今为止,在出版界反应却比较冷淡。什么原因?我想可能有两点:一是留恋“官本位”和主管部门的资源。现在的社长总编,都是由上面任命的,是有行政级别的,怕脱钩丢了“乌纱帽”;还有,主管部门还存在着很多资源,包括经济资源(如项目经费)、出版资源(如项目成果),一旦脱钩这些都没有了。二是怕市场风险。现体制的出版社存在着多方面的体制惰性,一旦放开,一是面临着所有出版社的进一步竞争,二是面临着非公有文化公司活力的强有力竞争。这都会是使出版行业产生重新“洗牌”,谁都不敢说自己不会被这种“淘汰”出局。所以,出版行业的改革,将比其他行业国有企业改革面临更为艰难。
中国整体改革改到今天,出版社是必改不可了。但出版社的改革与其他许多方面的改革都具有更大的特点和难度。我主张加快推进出版体制改革。但如同我国其他方面的改革成功于“渐进式推进”,出版体制的改革也不能采取“休克式疗法”,“毕其功于一役”的“激进式推进”,比如“一揽子”私有化,“一揽子”取消书号,“一揽子”完全取消审批。完全“休克式疗法”的“激进式推进”出版体制改革,可能对国家立法的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冲击,这可能在某种程度、某种范围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出版行业的改革应同样与我国30年来其他方面的改革一样,应当遵循渐进的方式。但现在必须有一个总体上的指导思想和规划,例如——
◆坚定不移地推进出版社与政府脱钩的方向,在整体上把出版社完全推向市场。
◆打破出版社“国有”的一统天下,实现出版社所有制和产权的多元化,允许非公有制出版社登记从业。
◆对保留的国有出版社,坚决取消行政级别(笔者在1979年就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不应有行政级别”,是我国提出这一观点和主张的第一人)。但在人事上可在一段时期内采取多元化过渡。
◆书号的管理和书籍的审批制度,可先提出分类指导的方案(如特种类型、特种部门的书籍,在一定时期需要在书号和审批方面进行政府管理,其他书籍尽快取消书号的限额和书籍的审批),逐步完全取消书号
通过一定时期的改革,使中国的出版行业真正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007年10月29日
◆中国最终目标是要走世界共同的出版管理体制
◆推进出版社与政府脱钩,取消行政级别,把出版社完全推向市场
◆打破出版社“国有”的一统天下,实现所有制和产权的多元化
◆在改革策略和规划上,可采取渐进式的分类指导过渡
党的十七大召开那天,我正在欧洲阿姆斯特丹访问。当天我停止了有关活动,在宾馆从网上收看十七大开幕式和收听胡锦涛政治报告,晚上又从CCTV4频道收看十七大代表讨论胡锦涛政治报告,对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坚决拥护。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是我国出版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出版行业,责无旁贷的是要认真努力做好宣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书籍著作出版工作。
每个行业都具有自己的特点和具体职责,学习科学发展观一定要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密切结合起来。为了在出版工作中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我这里提出一个概念:“科学出版观”。科学出版观是科学发展观在出版行业和出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根据我初步的考虑,科学出版观应该是关于符合中国国情特色的出版体制、出版规划、出版选题、出版审批、出版发行、出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整体指导方针。出版社既是一个经济组织,因为它的经营都市场化了;同时又是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她影响着经济繁荣和经济增长,作为文化行业,它不仅影响着经济繁荣,而且对国家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的形成,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出版行业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行科学出版观,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胡锦涛在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即将进入30年了,农村、国有企业、所有制、以及商贸、能源、电讯、教育、医疗等各个方面的体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出版行业则是变化较小较少的行业之一。而且,我国出版行业的体制在全世界都是“少数派”。现在,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出版社都是私人或合伙人自由注册的经济组织,没有书号的限制和书籍审批制度。而在我国,书号的限制和书籍审批制度在我国解放以来一直是出版行业最基本管理制度。全国的出版社,在性质上全部是国有,在管理权级上,要么是属于中央国家部位,要么属于地方政府厅局,出版社领导都是由上级任命的有行政级别的官员。国家对出版社的“定位”是“国家事业部门,企业化经营”。我国改革29年来,出版社的这些体制基本上没有大的触动,只是在“体制外”成立了大量没有出版权的“文化公司”。而这些文化公司为了生存,广泛与出版社“合作出书”,实际上是向出版社购买书号。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三令五申严禁书号买卖,只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而已。因为出版社在体制上基本上还是旧体制,而经营上则是市场化的“新体制”。有些地方进行改革,成立了一些“出版集团”,我看只不过是体制内的“翻牌组合”。许多出版社、特别是竞争力弱小的出版社,要谋生存、图发展,只好与具有市场活力的私人文化公司合作。这样,在国有出版社和私人文化公司之间就形成了一个“灰色地带”和“灰色市场”。对这些“灰色地带”和“灰色市场”,不管,怕扰乱出版市场;管死了,则影响了某些出版社的发展空间。
我国的出版社到底怎么改?我想,最终目标是要走世界共同的出版体制。从2003年末以来,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曾出台了文件,鼓励国有出版社进行完全的企业化改革,与所属部位厅局脱钩。应该说,这个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但迄今为止,在出版界反应却比较冷淡。什么原因?我想可能有两点:一是留恋“官本位”和主管部门的资源。现在的社长总编,都是由上面任命的,是有行政级别的,怕脱钩丢了“乌纱帽”;还有,主管部门还存在着很多资源,包括经济资源(如项目经费)、出版资源(如项目成果),一旦脱钩这些都没有了。二是怕市场风险。现体制的出版社存在着多方面的体制惰性,一旦放开,一是面临着所有出版社的进一步竞争,二是面临着非公有文化公司活力的强有力竞争。这都会是使出版行业产生重新“洗牌”,谁都不敢说自己不会被这种“淘汰”出局。所以,出版行业的改革,将比其他行业国有企业改革面临更为艰难。
中国整体改革改到今天,出版社是必改不可了。但出版社的改革与其他许多方面的改革都具有更大的特点和难度。我主张加快推进出版体制改革。但如同我国其他方面的改革成功于“渐进式推进”,出版体制的改革也不能采取“休克式疗法”,“毕其功于一役”的“激进式推进”,比如“一揽子”私有化,“一揽子”取消书号,“一揽子”完全取消审批。完全“休克式疗法”的“激进式推进”出版体制改革,可能对国家立法的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冲击,这可能在某种程度、某种范围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出版行业的改革应同样与我国30年来其他方面的改革一样,应当遵循渐进的方式。但现在必须有一个总体上的指导思想和规划,例如——
◆坚定不移地推进出版社与政府脱钩的方向,在整体上把出版社完全推向市场。
◆打破出版社“国有”的一统天下,实现出版社所有制和产权的多元化,允许非公有制出版社登记从业。
◆对保留的国有出版社,坚决取消行政级别(笔者在1979年就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不应有行政级别”,是我国提出这一观点和主张的第一人)。但在人事上可在一段时期内采取多元化过渡。
◆书号的管理和书籍的审批制度,可先提出分类指导的方案(如特种类型、特种部门的书籍,在一定时期需要在书号和审批方面进行政府管理,其他书籍尽快取消书号的限额和书籍的审批),逐步完全取消书号
通过一定时期的改革,使中国的出版行业真正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