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税收政策


  “税是我们为一个文明社会而支付的费用。”政府在为社会提供公共品所需要的开支,除了借款,就是税收。因此,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税收就像开会、排队一样不可避免。由于税收具有调整资金流向的作用,因此税收政策也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但是,由于税收政策涉及面广,且遵循税收转嫁的一般原理,因此,税收政策必须考虑市场的供需情况慎重选取。

  税收取之于民,因此,任何一种税费的出现,都意味着纳税人负担加重。一般而言,税费总是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每当名目繁多到了某种程度,特别是主管税收的机关都无法忍受的时候,总会来一次税费合并,但过不多久,征税机关就会“遗忘”现行的税费是由原来的各种杂税合并而来的历史,于是原来的税费就会改头换面甚至直接回来。从历史上看,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从免役法到一条鞭法再到摊丁入亩,历次税费改革无不是想避免重复征税。但每次并税都实际包含了以前所有的税负,随着财政的需要然后税外加派,周而复始,积累莫返。这就是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要避免的“黄宗羲定律”。

  日前,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官员透露,广东将对拥有多套房的人开征土地使用费。此言一出,舆论大哗。董藩教授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发商在拿地时已经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这部分费用通过房价转嫁给了购房者,房价的20%~40%都是这部分费用。再向这些已购房者征收所谓“土地使用费”,无疑是重复征收。

  同时,无论是税还是费,一旦实施,都具有相当的稳定性,不仅缺乏退出机制,改变起来也非常困难。比如,燃油税比养路费更加合理,但却总是难以出台,无论国际油价是涨是跌,时机总是不合适。利息税,本来是要调节收入差距,却成了普遍意义上的“降息”。二手房营业税和强征个税,都是属于托宾税的范畴,抑制某种市场行为的过快发展,但是无论如何看不出这是一个临时性税种,名义上的抑制投机,实际却要每一个参与二手房交易的人埋单。这些税种的有增无减似的扩张,实际上都意味着纳税人负担的增加,抑制消费,对发展经济本身并无助益。

  由于担心税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在经济学领域有一个拉姆塞税收原则,它认为政府应对那些供给和需求最没有价格弹性的投入和产出征收最重的税,以期最低限度减少税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因此,对土地租金征税被认为是最有效率的一种。但是,税收的影响在于当一个领域的税收很高时,资源就会流向征税较轻的领域。比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大大压缩了开发企业的利润空间,导致一部分处在临界点上的企业退出开发领域,从中长期影响房地产产品的供给,从而导致房价上涨。不管,土地增值税清算是否属于宏观调控的范畴,但这样的结果显然与宏观的目标背道而驰。

  实际上,不仅是土地增值税,我们的其他有关宏观调控的税费政策都没有起到降低房价的作用。过去的一年,我们调整了二手房营业税,强征二手房个税,新年伊始的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实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传说中还要征收不动产税(物业税),但是这些都没能阻止房价的整体性快速上涨,从实际效果看,这些税费除了给政府带来新的财政收入来源外,基本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效果,至少在抑制房价上涨过快、调节收入差距等方面,效果并不明显。

  税收所带来的一个最大的不确定性,就是我们无法判定这些“板子”最终会落在谁的屁股上。对企业征税,企业完全可以根据税额提高价格,从而将税费或向前转嫁给消费者,或向后转嫁给要素的供应者。经济学教科书中每次讲到税收转嫁原理,通常都会采用汽油税的例子。对汽油征税,消费者最终是最大的埋单者,因为供给相对富有弹性,而需求相对缺乏弹性。换做房地产同样有效,在目前整体上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任何对开发企业、二手房供给者的税收都会被轻易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结果不是房价继续上扬,就是通过地下交易使消费者实际负担加重。

  这种税收转嫁带来了太多的“不虞效应”。比如针对当前房价高企的局面,一些部门和专家寄希望于针对大户型征收“保有税”,同时引导促进小户型发展。但是姜炜先生作过一个简单推理:小户型的优势是总价低,能够买得起的人比较多;由于向大户型征税,大户型的销售可能受阻,单价与总价必然下降;小户型由于买得起的人多,且保有环节无税负,必然需求更旺;小户型用于投资本来就比大户型合适,需求的增加最终必将抵消增加的数量;在单纯征收大户型保有税条件下,会助推小户型的单价,虽然总价还是低于大户型;小户型单价的上涨,又会反过来带动二手房与大户型的价格上涨。同样,董藩教授甚至认为,抑制富人购买两套以上的住房,必然会带来出租房和二手房市场的房源消减,从而抬高房租和二手房房价。

  由于富人比低收入者有更大的承受能力,有更加灵活的投资渠道,有更方便的资产转移能力,因此,在税收转移和不虞效应的共同作用下,额外增加的税收总是使那些比较困难的人群承受更大的压力,不仅宏观调控的目标难以达到,甚至把“劫富济贫”变成大小通杀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房价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供给不足,尤其是经济适用房之类的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不足。但是增加社会保障性住房需要政府投入,而高税收带来的高房价则伴随着财政收入和GDP数字的双双增长,因此,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动用税收手段就不难理解了。同时,舆论阵营里也相当混乱,“拿了红包的经济学家”一边倒的鼓噪和公众盲目的仇富心理纠缠在一起,导致民众也动辄叫嚣对某某行为征税,却不知道正是自己的盲目使自己和自己的同类项们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