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之高谁之过,政府还是市场?


    自从94年我国确立将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以后,经过几年体制转轨的艰难时期,如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在我国建立,也就是说现在市场调节在经济调节中已经占到主要地位,占主导,但事实上是不是这样的呢?笔者并不这样认为,如从当今的一些领域的价格水平就可见一斑.

     从这几年一直很火的房产市场来看,房价年年攀新高,而且一年比一年的价格增幅要高,难道真是因为市场中需求很火爆吗?真的是因为真正想买房子的人多了吗?不是房产市场被既得利益集团把握了,也就是说主导权牢牢地掌握在房地产开发商手中和一些希望从房地产市场获得丰厚收入一些政府和机关中,这就改变人们的预期,即许多人认为房子不会跌,事实上这一判断在多数情况下都是正常的,这表明什么?表明我们的市场化道路还任重而道远,现在还不是一个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社会,行政权力仍然以各种形式介入实际经济活动中,即通过行政干预的方式阻挠通过市场调节而形成的价格.我听到这样一个例子,大致是这样的:某房地产开发商在所开发的楼盘时制定的销售价格为3000元,但是当地一些官员说不可以,要求把价格抬到4000元,否则不准开盘,而官员的解释是如果房价不始终处于上涨趋势,房子就不好卖?因为徘徊的房价会让购房者有徘徊的心理,以及形成对房价下降的预期,中国人是跟涨不跟跌的,由此我对樊纲老师的一句话记忆犹新即:"购房者应为房价的上涨支付成本."这话说的在理,但是购房者也是无奈的,因为房间价始终没有下降的迹象呀!所以我认为当前的价格水平高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市场,而在于政府.也就是说政府不该管的仍然在管,该推出的,仍然在涉及,造成调节混乱,调控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