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民主又进一步


  选举民主又进一步

  对农民工代表、一线工农代表以及妇女代表比例作出明确规定,是我国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代表的选举民主的又一进步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汤耀国

  在十届全国人大的最后一次大会上,不少代表都关注着迅猛增长的农民工群体。这个最能代表中国现阶段发展特色的人群,在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几乎还没有他们的代表。

  “应当把更多的参政议政机会提供给日益增长的农民工群体,这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山东团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元成说。他是农民工出身,如今已是企业家。

  针对此,本次全国人大会议有关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专门规定“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

  据统计,中国目前的农民工数量已达到2亿多人。按照国家确定的2020年城镇化率要达到56%的指标,今后每年还会有1300万农民进入非农产业、跨入城镇,融入工人阶级队伍。

  决定还规定,“来自一线的工人和农民代表人数高于上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在作关于这一决定草案的说明时指出:“值得重视的是,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原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周玉清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过去,由于思想认识及客观条件等原因,工农代表比例有所下降。他认为,尽管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但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没有改变,工农基本群体的主人翁地位没有改变。

  众多代表和专家普遍认为,对农民工代表、一线工农代表以及妇女代表比例作出明确规定,是人大层面上的选举民主的又一进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指出,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

  有代表和专家认为,即使往小处说,最高权力机关中增加一线工农代表、农民工代表,也有助于改善人大代表的发言氛围和人大的议事氛围。

  “领导干部、企业家代表的比例过高,在通过的法律、决策中,普通百姓的利益表达就会相对下降。”周玉清说,这些年,全国人大在选举上做出了很多努力,不断探索方法,以更多地反映困难群体的呼声。此次决定对代表结构的优化,将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国社会结构的现状,从而更大程度地体现人大制定法律和决策的公平公正;也使困难群体的民意诉求得到更加直接、有效的表达,从而切实维护他们的各种合法权益。

  作为社会公认的困难群体,农民问题得到中央高度重视,去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从工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角度提出了40条政策措施。有专家指出,十一届全国人大增加农民工代表,则意味着对农民工权益的关注和保护正由经济权利的层面向政治权利的层面递进。

  事实上,农民工本身参政议政的热情也在提高。近年来,全国各地屡屡传来农民工当选地方人大代表的消息。去年开始的全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亦对农民工选举问题作出过专门规定,以保障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由于全国人大代表是间接选举,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教授《瞭望》新闻周刊称,“落实基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农民工进入最高权力机关的关键”。

  农民工因其流动性大而增加选举难度,代表和专家认为,为达到农民工代表当选的目标,需要进一步完善登记、提名等相关环节。

  来自全国最大的劳务输出省份——河南的韦汝勤代表和来自最大劳务输入省份——广东的邓明义代表都表示,选举农民工代表需要打破户籍门槛。“只要是优秀的农民工,无论是在打工所在地,还是在原籍,都可以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推选上来。”韦汝勤说。

  对于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的新面孔,众多观察人士期待,不仅其身份是“货真价实”的产业劳动者,而且有着勇于说话、善于说话、尽心尽力为选民办事的从政才能。

  王元成表示,农民工群体要提高自身的素质,开阔眼界,了解外面的世界和社情,这样发出的声音才能得到大众的认可。

  来自湖北的周洪宇代表认为,作为人大代表,民众的立场比专业的视野更重要。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张千帆教授对此表示认同。他说,人大代表最根本的标准是代表选民利益。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固然重要,另外也可通过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网上征集议案等方式来补充。

  有专家分析,从民主制度的构成原理来看,选民与代表关系中关键是要有明确的授权关系和刚性的利益捆绑,并不一定有严格的身份对应,但在中国目前的体制条件下,代表的身份问题,还是有着特殊的重要性。

  事实上,在近几年的全国人代会上,多次有非农民工代表提出有关农民工问题的议案、建议,这与增加农民工代表的思路是一致的,同样旨在维护农民工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