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中央编办、监察部于3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从今年2月13日正式实行,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规定明确指出,“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建议财政部门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等处理措施。”
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这当然是好事。减少财政开支,减轻国家负担,人民拥护节约型政府。
然而,这么多年来,都在控制编制,查处超编,可是编制越减人越多,这已经成了机构改革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了。更明显的是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越来越多,喜耶悲乎?
建议:人民团体和县区的人员和编制,也应该应该减少,特别是县区;精减编制,首先应当精减党委、人大、政协的编制,尤其是这三大组织的领导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