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英雄招来的灾难


  

           在中国,人们极容易成为英雄。比如,遇到歹徒行不法之事,只要你“路见不平一声吼”,与歹徒作殊死搏斗,英雄的无限风光就是你的了;反之,有让你成英雄的机遇你不珍惜,“懦夫”的名声从此就将与你如影随形。这还算是轻的,严重者,某些人盼不出英雄的怨气将会使你的人生走上荆棘之路。一位没有成为英雄的女所长已经在这条路上艰难跋涉了九年。

  女所长名叫李杰,在1996年12月2日的一起银行抢劫案中她没有成为英雄。那天7时45分左右,中国农业银行阜新市支行(以下简称阜新市农行)细河办事处的运钞车停在河北储蓄所的门前,所长李杰与当天在班的王某将车内装有44395.8元现金的款包取出带回储蓄所,运钞车随即离开。正在两人准备将款包内现金放入保险柜时,营业室内进来一高一矮两名穿着大衣、30岁左右的男子。两名男子当即分别拿出手枪对着柜台内的李杰和王某大喊:“快点,快点把钱给我们,不给就整死你们。”李杰说:“出纳员没在,我没有钥匙。”说话时,她本能地看了一眼男子手里的枪,同时下蹲想按报警器。此时,控制了王某的男子发现了李杰的报警意图,把枪对准了她:“再蹲就开枪打死你。快拿钱,不然就打死你。”一看没有任何机会,李杰只好拿起地上的款包扔了出去。就在将款包扔出的同时,李杰和王某按下了报警器,随后又跑到附近用公用电话报了警。

  案发第三天,阜新市农行下发文件,通报了被抢案件情况。当时文件中用了这样的字眼:“临柜人员素质低,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差,没有为保护银行现金安全而与歹徒搏斗的反抗精神,贪生怕死,致使国家资金拱手相让。”1996年12月,细河办事处经阜新市农行批复,给予李杰开除公职处分。(《报刊文摘》2005年12月30日,下同)平心而论,李杰在当时那种危险的情况下,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既没有把两条生命搭进去,又及时地报了警,这已经是很机智的做法了。可再看看阜新市农行开除她的理由,简直荒唐至极,没有一点人情味。什么叫“素质低,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差”?难道非得让这两名弱女子具有白发魔女抑或防暴特警的盖世神功,才叫素质高?才叫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强?什么叫“缺乏安全防范意识”?难道李杰得具备神机妙算之特意功能预先掐算出歹徒要抢劫银行,事先请两个警察埋伏在储蓄所内,才叫具备安全防范意识?只知道要求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整个阜新市农行又有什么样的安全防范意识呢?按照银行押送现金的有关规定,运钞车向储蓄所送款包,运钞车上的押运人员须与一名保安护送款包至储蓄所直至存入保险柜方能离开。而这件抢劫银行案发生以前,阜新市农行的运钞车一直没有这样做。如此不切实际地苛责于人,如此推卸责任诿过于人,摆出的不过是一付官僚主义道貌岸然的丑恶嘴脸,同时也折射出官老爷们内心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他们那里是痛心四万多的银行损失呢?他们分明是为自己银行有机会一举成名天下知而不得所做的野蛮发泄罢了。试想,如果李杰她们能以柔弱之身与凶残歹徒做一殊死搏斗,歹徒的枪声就可造就出两个女英雄,英雄的鲜血就会使阜新市农行的知名度迅速窜升,而培养出女英雄的单位领导自然成了伯乐,伯乐的培养造就也是攻不可没啊。他们正可借机沾光露脸,自我表现一番,对今后仕途的升迁大有好处。可是,李杰的另类表现却彻底击碎了他们的黄粱美梦,这怎不让他们恼羞成怒呀!这样的员工还留在岗位上干什么,开除了事!

  按时下一些公仆的看法,遇到歹徒抢劫国家财产,小民百姓不管有没有实力,具备不具备条件,都要奋不顾身与歹徒作殊死搏斗。只要你搏斗得出血了牺牲了,成了英雄,一切都好说;否则,因此而损失国家财产,那就罪莫大焉。敲掉你的饭碗让你失业是便宜你的。如此不尊重生命视生命如草芥的做法,在中国可谓源远流长,万恶的旧社会这样做,我们还能盼望着翻身得解放的一天,可在社会主义新中国也这样轻视生命,我们又能盼望什么呢?吾辈只好怒发冲冠仰天长啸了。倒是我们一向口诛笔伐的西方资本主义却不似我们这般毫无人性,还是让我们看看人家是如何尊重生命的吧。

  以打击犯罪为责的纽约市警察局,竟然公布过一项资料,建议市民学习在四顾无援的情况下,如何对付被抢。譬如,男人应立即打开外套衣襟,露出上衣口袋,请抢匪过来拿或是自己取出钱钞,交给抢匪。但千万不能在不先打开外套衣襟的情况下,伸手进去拿钱,以免对方误认为你在掏枪,而先将你撂倒。至于女人,最好自己将钱取出,而不可让对方动手,以免进一步引起暴徒劫色的非分之想。警方更叮嘱,受害者应该做出受害者的样子,不要表现得十分潇洒,,更不可说:“要拿,全都给你!”这种蔑视的话,否则反而会挨揍。最重要的是,你必须记住他的特征,清点自己损失的财物,并即刻报警。(《报刊文摘》2004年3月12日)就是在事关国家民族利益的战场上,美国人对生命也非常珍惜。据参加过20世纪50年代中美朝鲜战争的中国老兵说,美国兵可怕死啦,枪一对准,马上就解开胸口,举起双手。他们的胸口上缝着一块白布,用中文写者:“我投降!”还有人说,上前线前,所有的美国兵都要学会“我投降”这句中国话。前两年攻打伊拉克,据报上说,美军士兵除了先进的个人装备之外,身上还带着多少克的黄金,作用是万一被俘,可用这笔钱收买伊军士兵以保命。至于面对枪口举手投降,就更不用说了。

  美国人珍爱生命的做法,在有些国人看来,近似于胆小无能贪生怕死。这正是我们平日里英雄教育的误区所在。英雄的壮举固然值得敬佩,“见义”固然应当“勇为”,但若自身手无缚鸡之力,却妄想凭一时热血沸腾几声正义断喝,就吓退歹徒,除非歹徒能良心发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否则就是非常可笑的事情,只能白白浪费一条生命而已。面对凶残之歹徒,首要的是先保存自己的生命,,然后见机行事,斗智而不一味斗勇,尽快协助警察抓获歹徒。苏轼在其《留侯论》一文中说:“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此不足为勇。天下有大勇者,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美国人的做法正暗合了“大勇”的境界,它并非无原则地让人当懦夫、顺民,而是让人在丧失抵抗力面对无可避免的伤害时,采取的以柔克刚的做法,以避免无谓的牺牲。因为一味地使刚逞强,则易过早折断:当然,一味地柔弱顺从,则是懦弱无用。只有刚柔相济,才能留得青山以图将来。

  可惜,现在社会上提倡的大多是“匹夫之勇”,尽管中国也正朝尊重生命的路上迈进,但离“大勇”的境界还差得很远。由于我们缺乏对生命最起码的尊重态度,所以可怜的女所长李杰被开除公职后,就踏上了一条命途多舛的维权之路。她先是不服,向阜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1997年仲裁委员会以农行适用法律、法规不当,且处罚程序违法为由,做出农行撤消处分决定的裁定。但农行不服,继续上告。从此以后,经历了九年五判,2005年12月22日,李杰拿着法院第5次要求阜新市农行撤消开除李杰公职决定的判决,要求阜新市农行对原告李杰作出辞退(不含辞退)以下的处罚。阜新市农行则又一次上诉到阜新市中法,要求维持农行的开除决定。这真是中国现代司法史上的一个黑色幽默。阜新市农行的开除决定明明不符合法律、法规,又有法院的5次禁止开除的判决,可人家阜新市农行就是摆出一付坚强不屈的革命气概,就是要法律支持它的开除决定。我不明白,堂堂的国家法律,为什么在小小的阜新市农行(其实是一小撮“官霸”)面前竟表现得如此软弱无力?为什么要让一个弱女子在不幸的人生旅途上艰难跋涉九年之久?九年时间啊!一个人的一生有多少个九年呢!这两年,神州大地上时不时就刮起“感动”之风,“感动中国”、“感动xx”的人物风起云涌,为什么李杰这个弱女子坎坷的维权之旅就感动不了那些极易感动的人们呢?

  漫漫上访路,这样的日子李杰何时才能走到尽头……

  行文至此,我突发奇想,如果把李杰换成那些动辄要人去牺牲去当英雄的领导,让他们也尝尝无助地与武装到牙齿的歹徒作殊死搏斗以至壮烈牺牲的味道,抑或踏上漫漫九年的上访路,那该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