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市场问题新论


   

中国人民大学  周 诚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问题成堆:投机盛行,房价居高不下而且步步高升。搞得政府头焦额烂,百姓叫苦连天,……。各个方面对此提出了种种对策,但收效甚微,甚至可以说毫无成效,无可奈何!理论界就此问题发表的文章可谓多如牛毛,读不胜读,然而,房地产市场依然如烈马难驯。

笔者对于此问题,也一直加以关注,一直企图提出良策而未能如愿。本短文冒昧地提出“新论”,其要点如下:

1关闭土地二级市场,即将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完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土地使用权进行倒买倒卖,以便堵塞土地投机和暴利之源。实际上,房地产投机,从根本上来说是土地投机。关闭土地二级市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能办到,但是在城市土地国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应当是能够办到而且是符合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

2实行房产成本公示制——由至少4家房产估价公司(其中公营二家、私营二家)对上市房产进行估价并公布,以利于在市场运行中客观地限制利润边界。换言之,房产的购买者,可参照公示的成本而出价,避免盲目性。

3、在上述基础上澈底开放房产市场并取消经济适用房、机关自建房等,但不限制消费者自建。这意味着,在关闭土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的基础上,尽可能活跃房屋的兴建、租赁、买卖、抵押等等活动,使得房产市场尽可能接近普通商品市场。

此“新论”的核心为,在关闭土地市场的条件下,澈底开放房产市场,从而使得房产的价格在较大的程度上脱离土地垄断价格(由于区位不同而影响房价,从而不可能完全脱离),在较大的程度上接近生产价格。在此前提下,投机的余地便大大缩小,从而对于房价进行人为的种种限制便基本上是多余的了。

关闭土地二级市场,可能是斧底抽薪之策。但是,它在经济上能否畅通无阻?在操作上是否困难重重?在社会舆论上上是否会引起重重阻力?……诸如此类,笔者都很难预料,欢迎读着不吝指正。即使笔者的观点被澈底否定,但如果由此而引出崭新的有效观点,笔者也会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