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呼唤教育公平
构建文化公平的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改革、发展中的一项战略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包括教育公平在内的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内在的核心价值理念,其根本宗旨就是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
通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重大的进步,经济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已跃居世界第4位。但是,在中国全面崛起的过程中,不仅要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基础,还需要强大的文化、科技能力等“软实力”作保证,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依照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对文化资源的需求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充分发挥文化资源的社会功能,构建公平、有序的文化环境,这对于整个社会的和谐、有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育公平是受教育机会的公平
教育是一个民族、国家进行文化传递的主要方式,只有通过良好的教育体系才能将民族国家中的优秀文化不断传递下去,成为国家发展的持久动力。因此,要构建公平、合理、有序的文化环境首先要实现教育的公平。
诚然,教育公平并不意味着教育资源分配的绝对平均,即不意味着结果的同质性;而是强调受教育机会的公平,即每个人都平等的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在我国,接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保证每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应该仅仅因为人们原有的经济社会生活状况的差异而剥夺一部分人的寻求自我发展的权利和愿望。让教育实现起点公平,不论人们出身何处,都给予他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这是我国教育事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实现社会各阶层、各地区、各群体共同发展的必要因素。
教育的基本功能之一,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平等。如果教育不能实现社会公平,反而扩大社会差距,那就背离了教育的初衷。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不公平会使收入不公平不断发生“马太效应”,恶化社会的利益分配格局,甚至会导致城乡、地区、阶层的矛盾、紧张,从而与以人为本精神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阻碍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实现教育公平。
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有序的社会,是社会各个组织功能良性运行及合理发展的社会。通过教育,提高人们的科技知识、生活常识和工作技能,有机会在更大、更深、更广的范围内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自身有效的流动,保持发展的动力,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进程中,教育更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地位和作用,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维护教育公平,是把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前不久,教育部部长周济指出,为解决教育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教育部将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家庭贫困的学生实施“两免一补”,二是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的扶持力度。具体而言,要着重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1、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3、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4、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5、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6、推进教育改革和制度创新,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教育公平的改革已经进入破冰阶段,这关系着千千万万人的发展和命运,更关系着国家的兴盛和繁荣。呼唤教育公平,这不但是人们最美好的期待;呼唤教育公平,也是和谐社会的时代心声。
构建文化公平的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改革、发展中的一项战略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包括教育公平在内的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内在的核心价值理念,其根本宗旨就是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
通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重大的进步,经济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已跃居世界第4位。但是,在中国全面崛起的过程中,不仅要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基础,还需要强大的文化、科技能力等“软实力”作保证,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依照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对文化资源的需求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充分发挥文化资源的社会功能,构建公平、有序的文化环境,这对于整个社会的和谐、有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育公平是受教育机会的公平
教育是一个民族、国家进行文化传递的主要方式,只有通过良好的教育体系才能将民族国家中的优秀文化不断传递下去,成为国家发展的持久动力。因此,要构建公平、合理、有序的文化环境首先要实现教育的公平。
诚然,教育公平并不意味着教育资源分配的绝对平均,即不意味着结果的同质性;而是强调受教育机会的公平,即每个人都平等的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在我国,接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保证每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应该仅仅因为人们原有的经济社会生活状况的差异而剥夺一部分人的寻求自我发展的权利和愿望。让教育实现起点公平,不论人们出身何处,都给予他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这是我国教育事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实现社会各阶层、各地区、各群体共同发展的必要因素。
教育的基本功能之一,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平等。如果教育不能实现社会公平,反而扩大社会差距,那就背离了教育的初衷。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不公平会使收入不公平不断发生“马太效应”,恶化社会的利益分配格局,甚至会导致城乡、地区、阶层的矛盾、紧张,从而与以人为本精神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阻碍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实现教育公平。
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有序的社会,是社会各个组织功能良性运行及合理发展的社会。通过教育,提高人们的科技知识、生活常识和工作技能,有机会在更大、更深、更广的范围内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自身有效的流动,保持发展的动力,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进程中,教育更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地位和作用,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维护教育公平,是把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前不久,教育部部长周济指出,为解决教育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教育部将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家庭贫困的学生实施“两免一补”,二是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的扶持力度。具体而言,要着重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1、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3、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4、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5、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6、推进教育改革和制度创新,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教育公平的改革已经进入破冰阶段,这关系着千千万万人的发展和命运,更关系着国家的兴盛和繁荣。呼唤教育公平,这不但是人们最美好的期待;呼唤教育公平,也是和谐社会的时代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