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案”首次开庭


马英九“特别费案”首次开庭

43上午,前台北市长马英九来到台北地方法院第七法庭,自称以“平常心”参加其“特别费案”首次庭讯。3个多小时后,他带着微笑走了出来。

围绕他的出击、防御与斗争几乎充满了整个台北。在这段时间的法庭场外,挺马、批马双方爆发肢体冲突。在其辞去党主席的国民党中央总部,已有人代他领到了党内“总统”初选的登记表。而在“立法院”,蓝营“立委”亦成功将审计法修正案列入议程,以为“特别费”争议解套。

 

庭上雄辩滔滔

“特别费案”于439点半首次开庭,马英九第一次以被告身份来到台北地院第七法庭,约提前20分钟到达应讯。

据台媒报道,马英九到场后,首先向支持者挥手。随后,他发表了一个简短的讲话。他表示,他以平常心、平静的心参加这次庭讯。他还说,他对自己的清白、对法庭的公正有信心。

马英九台北市长任内的“特别费案”,台北检方今年213日侦结,台北地检署在起诉书上对他进行起诉的的罪名是台湾《贪污治罪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检方认为其贪污所得总计新台币1117.6227万元。

马英九的辩护律师阵容,除了曾任检察官的宋耀明,新增加了薛松雨及陈明,二人曾为台北地院的庭长及法官。

宋耀明律师出庭前接受媒体访问表示,全案有两个最主要争点,关键包括主观上有否不法犯意,以及客观上有领据核销特别费案的客观属性。

台媒报道,马英九在庭上雄辩滔滔,原定5分钟的时间,又多争取了5分钟,发言速度一度让庭上差点无法顺利跟上记录。

10分钟的辩护时间里举出了3点:他首先表示,自己没有犯罪的意图,也没有犯罪的行为,特别费本来就是市长的私款,这是行政惯例。然后,他又针对领费的流程作出辩护。最后指出,对于检方起诉当中的“解释函”,自己明明不知情,希望法官能够还他的清白。

    中午12点多,马英九走出法院接受访问时说,他将会稳稳的打这一场官司,下次417开庭也会充分准备。

   

场外爆发冲突

早在马英九到达之前,大批挺马民众即已聚集到庭外,为之声援。也有不少批马的民众及“立委”有备而来。为防范群众起冲突造成意外,警方派出大批警员在庭外戒备,警卫森严。但冲突还是出现了。

高建智、王幸男、庄和子、郭正亮、蓝美津等十余位民进党“立委”手持海报,希望入内旁听,但遭院方拒绝,林重谟还一度跳到桌子上,打算冲进庭中,不过遭警方劝阻。结果众人稍后则集体步出法庭并高呼口号,叫嚣“司法不公、马英九特权”,表达抗议。

所谓“马英九特权”,即比照陈水扁“机要费案”30个旁听席,“特别费案”只有20席。对此,台北地院行政庭长刘寿嵩解释,法院经考量人力、物力、案件当事人身分与民众登记旁听状况,决定不开放大礼堂供媒体与民众旁听。

正当民进党“立委”高呼抗议口号准备离场时,正好与法院外挺马群众不期而遇,双方发生口角,进而是肢体冲突,有媒体称是“轻微拉扯”,也有媒体称“地上出现斑斑血迹”,最后为警方隔离,才未引发严重事端。

而在这一天的“立法院”,则上演了与此相关的“文斗”。蓝营“立委”凭人数优势通过为“特别费”解套的审计法增订条文草案,排入“院会”报告事项。该案要求将首长特别费修正为具有“实质补贴”意义。

 

表参选到底决心

关于“特别费案”进程是否将影响到参加2008年“大选”,马英九41日即表示,即使一审判决有罪,他仍会继续参选。他强调,依台湾地区相关规定,三审定案才会丧失参选资格,他不会被诉讼官司所困,一定会坚持到底,争取最后胜利。

至于副手人选,他的第一优先还是“立法院长”王金平。“只要王‘院长’同意,就配起来了。”

此前有岛内媒体报道,有国民党党员将在6月国民党“全代会”上,自发性提案修改党章,将一审判决有罪,修改为三审定案才不得获党提名,为国民党与马英九可能的危机彻底解套。对此,马英九表示,为个人量身修法并不适当,但如果党内有其他类似情形,是通案,需要在政策面上调整检讨,则需交由党代会做通盘考虑,非他一介党员能够干预。

43开庭恰逢国民党内总统“初选”领表首日,马英九委托其况选团队“阿九后援会”的林奕华等今天到党中央代为领表。

    林奕华等9人选在当天上午99分到达国民党中央代为领表,希望藉由与马英九名字中相同的数字,为马英九参加党内初选带来好彩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