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法》建议说明稿
第四章
社会主义社会的准政治制度
第21节
究竟谁是社会主义政治主体
大家知道,我们国家的名称,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简言之,我们国家的主体应该是我们的人民,我们的老百姓。可是,当我们的人民、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时候,他们还是国家的主体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工人、农民、学生难以参加的或者说参加的比例如此之乏的代表大会制度,能保持“人民”这个“主体”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了。
简单地说,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是由社会主义社会所具有的人民性决定的,绝不是由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决定的,当然也是决定不了的了。为什么?因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制度决定政治制度也。过去,我们只讲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笔者以为,这种表述实在抽象,且是很难操作的。
现在,笔者在上述表述的后面加上了“经济制度决定政治制度”,不仅便于理解,而且更便于落实。比如,我们搞的是市场经济,就应该从包括市场经济在内的角度上,去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请问,欧洲在实行了“统一货币制度”以后,为什么又要颁布“统一宪法”?道理也很简单,那就是,欧洲经济制度、货币制度,需要一部宪法来保障其履行。
而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之所以要建立政治制度,制定宪法,其实也就是为了保障经济建设、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如此,当然也就说明,由于中国已经确定了自己的经济制度是市场经济,因此,如何才能够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如何保障企业、国家资本的增殖与可持续增殖,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客观依据。
讲到这里,笔者需要首先解释一个问题,那就是,现在我们有许多人,对中国搞市场经济存在芥蒂,或者说有些人对中国搞市场经济不满意。他们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想法或者说他们的这种想法是怎样产生的?根源在什么地方?难道是由于市场经济本身的原因造成?可以肯定,回答一定是否定的。换言之也就是说,以上非市场经济过错,而一定是人为造成。
再换句话说,是由于我们的政府、管理者违反了市场经济规律,搞了一些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改革,才使我们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犯了许多老百姓不买帐的错误。咱们就拿医疗体制改革来说,当广大的人民群众普遍享受不了基本医疗保险之前,我们的人民公仆、公务员们却率先享受了,而药价高,完全是由这些公务员的购买力提升,所以百姓才吃不起药。
这是一个多么简单的问题?怎么能把医改的失败归结到市场经济头上?如果老百姓和人民的公仆在同一起跑线上——也就不要说给老百姓特殊待遇——可以肯定,“高药价”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可是,我们政府又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的?他们不从产生“高药价”的病根上入手,而是拿我们可怜的医药产品生产企业入手。这是在搞市场经济?明明是特权主义!
仍然可以肯定,如果断了那些“特殊公民”的“特殊待遇”,如果再出现“高药价”现象的话,那不仅不是一件坏事,而一定会是一件好事!为什么?因为国家并没有承担这部分“高”出药品正常价格的费用,而广大的老百姓,也不会买单。那么,谁买单?当然是那些有钱的人了。难道有钱的人,为药企的创收,贡献和转化更多、更大的利润,不是一件好事?
如此当然也就更加地说明,医疗改革的失败并非是因为我们搞市场经济的原因,而是因为我们没有能够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或者说是由于我们违反了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结果。而再这个意义上说,现在的问题不是搞市场经济有问题,而是由于我们的改革违反了市场经济规律才出现了问题。而再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想真的搞市场经济,必须有政治法律做保障!
笔者以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与能够可持续发展,一个根本原因是由于,自“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领导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平稳地走上了市场经济道路。这恐怕是有目共睹的一个客观事实,是谁都无法否定的。因此,如何才能保障继续平稳地走市场经济,也就自然成为中国经济能否持续发展、增长的政治需要,而绝不仅仅为了迎合经济、世界需要。
于是,又会有一个问题被人提及,那就是,如果我们保护了市场经济,同时是否就能够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笔者以为,两者不仅矛盾,而且还可以取得令人意想不到的、相得益彰的效果。这是因为,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经济规律均产生于市场,即市场是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经济规律之“母体”。而对于规律来说,乃秩序、价值之本质体现也。
为什么?因为凡是符合价值规律、市场规律、经济规律的,都一定能够持续地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诚然,这不仅仅只是一个企业收益的过程,也必将是一个国家增加税收和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保护的过程。现在,笔者先不讲企业获利、国家增税最终可以回归于人民的问题,即便一时难以回归,百姓与“特殊公民”毕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如此,笔者是否再说,百姓与当官的不在同一“起跑线”上?是的。不仅如此,当官的还兼职“裁判”和“规则制订人”的角色!换言之,之所以要提出“保护市场经济”,无疑是为了使我们的老百姓与当官的在一种制度、规则下。至于其他,可以说都是一些糊弄老百姓的玩意儿。再换句话说,我们的改革,至今连百姓与当官的相对平等机制,都没有解决好!
那么,根源又在那里呢?笔者以为,根源就在于,我们的政治制度尚存在问题,或者说尚存在严重的问题。表现在,我们现在正在搞的这种政治制度,压根就不能或者或压根就难以保证、保障咱们老百姓,其“根本利益”不受伤害!换言之,改革之后,之所以会出现老百姓住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现象,一个根本的原因是由于,百姓非制定规则的人。
换言之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搞的这种政治制度,已经有,是保护少数人“根本利益”的政治制度的嫌疑!还问曾经问过的那句话,在我们的各级公务员中,有几个是上述“三不起”的人?在我们的各级人民代表中,有几个是上述“三不起”的?也就更不要说,在我们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也就更不要说,在我们的全国人民代表者中!而且问题已相当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