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中国”系列之五:小科技部不能引领中国的科技创新


  现在在中国,创新已经成为一个从中央领导到普通老百姓都非常熟悉,出现频率非常高的名词,科技创新也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非常重要的工作,并且在最近的一段时间里,加大了推进力度。但是,按照我的观察,现在的国家科技部,是不能引领中国的科技创新的。因为,我们中国现在的国家科技部,是一个“小科技部”。

  为什么说现在的国家科技部是一个“小科技部”?

  第一,科技部的管辖范围是部分科技工作,有很多科技工作是没有列入她的管理范围的。例如,一个重要的例子是,中国农村的科技工作主要是农业部在管。中国农业科技的最高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是属于农业部序列的,由农业部而不是科技部领导的。我们中国到目前为止,主体上还是个农业国家,所以如果要搞科技创新,农村是一个重要的部分,农村的科技工作者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军”。但既然农村科技工作不是由科技部在管,那么,科技部在资金,荣誉等各个方面,就不处于一种主要领导的地位和状态,所以,科技部是没有足够的权力和动力去主动推动农村的科技创新工作的。

  我这么讲,不是说中国的农村就没有科技创新了,但是,如果不明确科技部和其他一些交叉的部门的责任和权利,或者没有明确的管理流程,就没有整体上的国家科技创新工作计划。因为各个行业的科技创新工作,不是由同一个部门来推动的,而是由不同的主管部门来推动的,既然不同的主管部门来推动,就有推动力度大小之分,推动速度快慢之分。结果是可能有些重要的行业的创新资源投入不够,国家政策支持不够。

  在中国这样一个崇尚实际权力的国家,科技工作是一个不好太管的事情,国家科技部是一个在国务院各个部委办中,相对比较弱势,需要和其他部委大量协调共同开展工作的一个政府部门。在一件比较具体的工作上,沟通协调工作做得不畅,是非常容易造成执行效果很差的结果的。但是,从国家战略和国家利益上来讲,科技工作和教育工作一样,是关系到国家长远竞争力的一个关键性的部门。

  第二,国家专利局(知识产权局)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中国官场的机构设置,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为了突出对某项工作的重视,就要成立一个专门的工作机构,而且,要升格,而且,一旦升格就不会降格。但是,这样的机构设置,没有从更大的一个范围,从更高的层次,考虑过对解决问题的利和弊。从科技创新的角度,知识产权和专利是最主要和最重要的一个工作方面,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专利的管理是科技管理的一个主要和重要的方面。我们大家可以想想,如果一个管理全国科技工作的国务院部门,和一个主管知识产权专利的部门,不是同一个部门,是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自己给自己新设置了很多管理岗位?在我们的企业中,有没有哪一个企业,主管技术研究开发的副总,是不管专利的呢?企业可能有个法律事务部门,会帮助你去注册,会通过合同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利益(这对应到社会上的,是司法部门),但是,每年有多少专利的考核指标,一定是到那个主管研究开发创新工作的副总裁的份内工作。

  更进一步,这涉及到国家科技部的定位问题:国家科技部是一个全社会的科技工作的政策制定部门,还是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科技,是一个行业吗?科技工作的管理,是和教育部那样,主要是管理一个一个具体的研究院和研究所这样的实体(学校)吗?如果不是,那么,科技部还有那些手段可以推动和服务于分布在全国各个行业的科技工作?毫无疑问,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是主要的手段之一。

  在创新被提高到关系到国家未来命运的高度的今天,在科技创新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的今天,国家科技部的定位,需要重新考量,重新调整。

  赵民2007-4-2810:25AM

  国家战略调整了,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

  也要进行相应调整,这样才能保证国家战略的正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