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富评论员 姚卜成
2007年1月30日,“白宫式”政府大楼的决策者——郑州市惠济区原区委书记冯刘成,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报道,冯刘成在任区委书记期间,为“改善政府形象”、“招商引资”而兴建的“白宫”式政府大楼极其配套设施,投资达7亿元,而他利用修建该工程的权利之便,接受开发商174万元的贿赂。想不到,在兴建美丽、豪华的政府大楼背后,竟是这样一个如此贪婪、丑恶的面目。
而在2007年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第五次廉正工作会议上,兰州市财政局综合办公大楼也受到通报批评。
但这两个地方只是“败家子”官员中的极少数。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662个城市、两万多个建制镇中,约五分之一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政府豪华办公楼。而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在1997年、2003年、2005年连续发出多次通知,禁止地方政府以各种名义修建各种党政办公中心,豪华广场等行为。
既然违背国家法规,地方财力又捉襟见肘,为什么如此热衷迁建豪华办公楼呢?用地方官员的话说,原先的办公场所“严重影响了我区的外部形象”,而迁建不但“极大地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且所有部门集中办公,增加了行政管理效能。总之,新址搬迁是个“富民工程”———不难看出,“地方形象”、“经济发展”、“办公效率”、“百姓受益”哪一条都是堂堂正正的理由!
事实真是如此吗?依笔者看来,他们真正的理由无非以下几种:
一、好大喜功,炫耀财富的心理做耸。 “想升迁,先动迁。”坐在豪宅里办公不但是突显自己的地位尊贵,更是向上级领导表现自己政绩的资本。
二、以公款之慨,达自己之慷。“工程上马,干部下马。”建筑圈里的潜规则有的官员们也深谐此道,郑州市惠济区原区委书记冯刘成不就是例子吗?
三,“败家”容易,且违法成本低廉。在自己的地盘行使权利,一切手续都像走了“绿色通道”一样快速,大楼简称后,既是被曝光也不会丢了乌纱帽,顶多是个通报,让某些人“脸红”一下而已。
正是这样,尽管国家三令五申的禁止豪华办公大楼及行政广场,但这些富丽堂皇的建筑物还是在各地建了起来。
政府的豪华办公楼有多大作用?“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事实上,豪华办公楼并不会改善投资环境,惠及当地经济,相反,在豪华的政府大楼背后,是不断加重的财政包袱和群众负担。
低矮的民房、破落的学校与政府豪华大楼造成巨大反差,使老百姓对政府望而生畏,甚至抱怨连连。从功能上看,政府豪华大楼的作用成了官员自身对政治权威的崇拜与宣扬。
不能让“父母官”和平演变成“败家子”官员,更不能允许“败家子”官员胡作非为,无论从国情还是从民意出发,“败家子”官员建设的豪华大楼都没有任何依据。“败家子”官员们可以把政府大楼本身及其象征意义描绘的美仑美奂,但事实上,它只是把“官”和“民”的差距做了具体诠释。
如果不对“败家子”们进行追究问责,该削职的削职,该法办的法办。如果不让“败家子”官员为自己的“败家”行为付出代价,仅仅给予曝光或简单的通报一下,恐怕“败家子工程”会越来越多。
只要还有在温饱线上挣扎的贫困人群,只有还有因没钱上学的学生,建豪华政府大楼就是本地父母官的耻辱,更是与建设和谐社会与八荣八耻的精神相违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