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又出事17200元神秘蒸发 法院判银行担主责


  银行的过错:银行卡的申领、网上银行开通对外转账功能都需要银行卡本人携身份证明去银行亲自办理。而此行为均为他人冒用原告名义所为,银行在办理申领业务过错中,没有尽审查申领人的真实身份的义务,存在明显过错。

  银行卡持有人的过错:他人办理申领3张银行卡并轻易进行网上转账,表明银行卡持有人在无意中透露或被他人窃取了本人的身份证件及账号、密码。因此银行卡持有人未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及账号、密码也存在一定过错。

  本人认为银行和银行卡持有人的过错是一样的,过错应该五五分,各打五十大板,引以为戒。但本案也暴露了银行卡持有人存在合伙诈骗银行的嫌疑,建议银行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