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不提倡工资分配保密


我们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应当在阳光下进行分配操作。可是,现在有些企业对这一分配原因进行了“变样”,采取工资分配保密制度。这一做法无疑影响了职工的劳动情绪,直接造成分配上的不公。

17日,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表示,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办法必须经过职工民主程序来制定,不提倡工资分配保密。

这一表态,可以说为企业的分配问题明确了方向,具有良好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