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一监督究竟“奸”了谁?


在时下的中国,很多的政策总是经不起推敲,耐不住考验,所以就导致了很大的政策不确定性与快速变化性。甚至有时更让广大百姓摸不着头脑,不知该相信谁。如果要光是不确定也无所谓,大不了咱就等着确定的那一天。更加让人无法接受的就是政策的可笑与幼稚,比如这“三不一监督”政策。

说到这“三不一监督”,可能干二手房的朋友都不陌生。尤其是那些身处“三不一监督”中介的朋友,更是熟悉了,可能每天都得看上几十遍。说实话这“三不一监督”政策可能对于干二手房的老手根本就不屑一顾,而对于那些刚入门的新手可能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不管怎么说,造出这么一个东西来,我着实感觉它可笑与幼稚,在此说说我的理解。首先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卖的肯定不是什么好瓜。谁见过一个老实本分的守法公民,为了证明自己的老实本分而专门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告诉所有人自己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好人都是低调的,不会见人就说自己是好人,反之,那些不断强调与宣扬自己诚实守信的人的品质肯定是值得怀疑的,甚至根本就是披着羊皮的狼。对于二手房中介同样如此,真好不用贴金,真坏贴金也无济于事。易安、汇众的落马,顺驰的大势已去,已经明确的给了我们答案。

“三不一监督”就是不压房款,不做收购,不吃差价,接受社会监督,那让我们看看提出这么一个政策的条件:(一)以前压房款,做收购,吃差价,不受监督,现在要改邪归正,重新做人,所以提出这么一个口号,以示百信(二)以前就不压房款,不做收购,不吃差价,接受监督,因为一些行业败类而导致自己的信誉也受牵连,所以自己主动站出来,告诉大家(三)以前压房款,做收购,吃差价,不受监督,现在照样在做变相的压房款,做收购,吃差价,不受监督的事情,只是多了一些掩盖手段,不易被人察觉而已。

对于以上的分析,大家可以对号入一下座,看看那一个更合适自己。我希望大家实事求是一点。如果让我选的话,可能会是第三种情况吧!当然我不能百分之百的保证正确,但也绝非无中生有,因为一切都在变化之中,难免有人良心发现。但可能性不大,举个实际的我碰到的例子吧!也许事实胜于雄辩。

前几天一个房主稀里糊涂地被我爱我家公司的经纪人忽悠,签了一个什么独家代卖协议。大致的意思是在约定的期限内,房主不得通过别家中介包括个人卖自己的房子,只能由我爱我家公司独家代卖。如果房主违约要赔偿我爱我家公司总房款的百分之五,如果我爱我家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卖不出去,不承担任何责任。(还不如顺驰的限时代卖呢,简直是空手套白狼,玩不起就不要玩吗?)最关键的不在这里,而是如果我爱我家公司卖的高于约定价格,则要拿走高出部分的一半。大家明白了吗?-----变相的吃差价。可能房主也是被这里吸引了吧!当听完房主的讲述后,我真是感到可笑,笑房主的贪图小利中圈套---活该!更笑一个京门大中介利用客户的无知进行欺骗活动,又能欺骗到何时呢?不由得为它感到可耻,真是一个大中介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呀?

至于其它几家,我就不一一评述了,我只想用事实说话,反正它们也好不到哪里?就当是全权代表了吧!

再说说监督的问题,什么接受社会监督,简直是大而空的废话,屁话!怎么监督?谁来监督?监督之后谁来监管?老百姓监督吗?可笑!这让我想到了我们选举权,你有选举权吗?你行使过吗?真正的行使过吗?国家主席是你选出来的吗?市长是你选出来的吗?当然不是!肯定不是!但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实赋予了我们选举权呀?再说就有些远了,总之说接受监督就相当于没说。还记得当时汇众事发时,百姓去报案根本无人受理吗?说白了,根本就没人监管,监督有个屁用,我们老百姓又没有执法权。说到这里,我早就有个建议给相关的政府部门,就是建立一个专门的接受对二手房中介投诉的部门,并对每个中介建立一个自己的信誉档案,并把这些档案公布于全社会,每个老百姓都能很容易地查到每个中介的信誉记录。这样一来,看谁还敢拿自己的前途当儿戏,一个错误就能让你名声扫地,万劫不复。看你还敢不敢玩火?如果要更进一步,就再建立一个同样的经纪人信誉档案,一次违规就让你永远的离开这个行业,没有严刑峻法是治不了中国人的!当然对于这样一个部门的建立,一定要慎重,并同样要严加监管,否则就适得其反了。

回住所的路上,在一个地道桥下面看到一个卖A片的老人,怎么也有60上下的年纪吧!想想他情愿吗?他很有尊严吗?他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吗?但转念一想,可能金钱,利益,生存的压力已经打破了他的一切常规思维。和这个老人相比,二手房中介的所谓风云人物,又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