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地方法规涉嫌限制环保执法检查?


     北京市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安徽省《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与国家环保法律发生抵触,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一条例进行合法性审查。

    优化投资环境是对的,但不能让法律对投资和投资者开“绿灯”。譬如环保执法检查,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而不是阻挠,更不能借口“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将执法拒之门外,如此,法律的颜面何在?政府又如此建立起一个“法治政府”?
    要依法行政,要建立起一个“法治政府”,政府首先不能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