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8日17时42分至17时56分,一条内容下流、矛头指向县人事局局长和副局长并涉及县委县政府的短信,由号码为13231482610的联通卡发出,8名县级领导和包括一些乡镇书记在内的10名科级干部收到了这条侮辱性短信。被侮辱人之一的县劳动人事局局长关利民,虽然未收到短信,但从别人的手机上看到了,于是在第二天即9月29日到县公安局刑警队报案。县公安局经研究后认为该事件已涉嫌构成侮辱罪,决定立案调查。
一条短信,只是因为牵涉的人不一般,很气愤的人不一般,结果就相当不一般。假如下流短信是针对一般的贫民老百性公安局能查吗?看来公安局是专门为当官的服务办事的。短信内容如是真,说又何妨?难道怕说?怕说就别做。书记如此重视,其中必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