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代,周王朝的权威逐渐式微,强大的诸侯,挟天子号令天下,在诸候都城中,拥有要力的众臣,亦恣意操纵国政,呈现出下克上的情形。
当时齐简公的宰相田常,拥有强大的势力,在各诸候国以下犯上的大臣中,最有代表性。
据《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载,田氏家族在齐国拥有强权,始于田常的父亲田乞,本来田乞只是齐景公的大夫,可是他却很重视对百姓的恩惠,在收取租税时,以小斗征收,并以大斗量粟贷给人民,因此他的名词也就越来越高。然而他却是乱用职权建立自己地位的人。当是的宰相晏婴,担心如果这样下去,国家会生出变乱,所以经常进言景公约束田乞的行动,但景公不接受。后来晏婴出使晋国时,向朋友说,齐国的政治,迟早会[被田乞所垄断。
果然,晏婴死后到了齐悼公朝代,田乞被任命为宰相,更加恣意地操纵国政。
田乞的儿子田常,在齐景公时代 和监止一起被任命为宰相。他想排斥监止以垄断国政,但简公信任监止,所以一直无法如愿。为了达到目的,他仿效父亲田乞的帮法,借给百姓粮食时用大斗量,在收回时用小斗量,以便掌握民心。这样,田常与监止的对立越来越激烈,最后监止也想将田氏冢族铲除。
田常却先发制人,袭击想逃亡的监止,田常的部下也将逃难到别国的简公杀害,随后田常戴简公之弟平公为王,并将齐国历代众臣及家族老少统统杀害。自己占有比平公更大的领地,垄断了齐国的政治。
“为什么一国之君会丧失自己的国家呢”,文王如此问,姜太公答曰:因为他们选错了官吏。地方都市,亦即臣之领地,绝不能大于国都。
附 :
本篇首先论述了国君失去天下的原因在于用人不当。接着论述了选拔人才的六条标准:仁、义、忠、信、勇、谋。并进一步说明应用富之、贵之、付之、使之、危之、事之等六种手段来考察,就能够知道其是否符合这六条标准。然后指出国君必须控制和掌握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三大支柱:农、工、商。最后指出:“六守长,则君昌;三宝完,则国安。”
【译文】
文王问太公道:“统治国家管理民众的君主,其所以失去国家和民众的原因是什么?”
太公答道:“那是用人不慎造成的。君主应该做到六守、三宝。”
文王问:“什么是六守?”
太公回答说:“一是仁爱,二是正义,三是忠诚,四是信用,五是勇敢,六是智谋。这就是所谓的六守。”
文王问:“如何审慎地选拔符合六守标准的人才呢?”太公说:“使他富裕,‘以考验他是否逾越礼法;使他尊贵,以考验他是否骄横不驯;委以重任,以考验他是否坚定不移地去完成;命令他处理问题,以考验他是否隐瞒欺骗;让他身临危难,以考验他是否临危不惧;让他处理突发事变,以考验他是否应付裕如。富裕而不逾礼法的。是仁爱之人;尊贵而不骄横的,是正义之人;身负重任而能坚定不移去完成的,是忠诚之人;处理问题而不隐瞒欺骗的,是信用之人;身处危难而无所畏惧的,是勇敢之人;面对突发事变而应付裕如的,是有智谋的人。君主不要把三宝交给别人,如果交给别人,君主就会丧失自己的权威。”
文王问:“您所指的三宝是什么?”
太公答道:“大农、大工、大商,这三件事叫做三宝。把农民组织起来聚居在一地进行生产,粮食就会充足;把工匠组织起来聚居在一地进行生产,器具就会充足;把商贾组织起来聚居在一起进行贸易,财货就会充足。让这三大行业各安其业,民众就不会寻思变乱。不应打乱这种区域结构,不要拆散居民的家族组织。使臣民不得富于君主,城邑不得大于国都。具备六守标准的人得到重用,君主的事业就能昌盛发达;三宝发展完善,国家就会长治久安。”
【原文】
文王问太公曰:“君国主民者,其所以失之者何也?”
太公曰:“不慎所与①也。人君有六守、三宝②。”
文王曰:“六守者何也?”
太公曰:“一曰仁,二曰义,三曰忠,四曰信,五曰勇,六曰谋,是谓六守。”
文王曰:“慎择六守者何?”
太公曰:“富之而观其无犯,贵之而观其无骄,付之而观其无转,使之而观其无隐,危之而观其无恐,事之而观其无穷。富之而不犯者仁也,贵之而不骄者义也,付之而不转者忠也,使之而不隐者信也,危之而不恐者勇也,事之而不穷者谋也。人君无以三宝借人,借人则君失其威。”
文王曰:“敢问三宝?”
太公曰:“大③农、大工、大商,谓之三宝。农一其乡④,则谷足;工一其乡,则器足;商一其乡,则货足。三宝各安其处,民乃不虑。无乱其乡,无乱其族,臣无富于君,都无大于国⑤。六守长,则君昌;三宝完,则国安。”【注释】
①与:给予,托付,引申为任用人才。
②六守:守,遵守,奉行。此处指挑选任用臣僚的标准。六守,即用人的六项标准。三宝:宝,宝贵。此处指国家经济命脉。三宝,即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三件大事。
③大:重视、发展的意思。
④乡:行政区划单位。泛指城市以外的地方。
⑤都:大城邑。国,国都,首都。
【例证】
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实行改革,并最终称霸的过程,就是“三宝完,则国安”的最好例证。
春秋时期,社会急剧动荡,各诸侯国之间争战不断。齐桓公为争夺霸权,任用管仲进行改革。在内政上,实行“叁其国而伍其鄙”的政策,“国”就是国都及其郊区。“叁其国”就是把“国”划分成二十一乡,工商乡六个,士(农),乡十五个。“鄙”就是乡村。“伍其鄙”就是规定三十家为一邑,设一司官;十邑为一卒,设一卒帅;十卒为一乡,设一乡帅;三乡为一县,设一县帅;十县为一属,设一大夫。全国乡村共分为五属,分别由五个大夫管理。“叁其国而伍其鄙”的目的,是为了“定民之居,成民之事”。也就是使民众各有其居,各守其业,不许杂处或任意迁徙。
接着,管仲又进行军制改革,实行“作内政而寄军令”。也就是把军令寓于内政之中,寓兵于农,兵民合一。把军事组织和行政组织有机结合起来,平时生产,战时从征。十五个士乡的行政组织是:五家一轨,设一轨长;十轨一里,设一有司;四里一连,设一连长;十连一乡,设一良人。与此相应的军事组织是,每家出一人,一轨组成一伍。由轨长率领;一里五十人,组成一小戎,由里有司率领;一连二百人,组成一卒,由连长率领;一乡二千人,组成一旅,由乡良人率领;五乡一万人,组成一军,立一元帅。这样十五个于乡可以组成三军,从而扩大了兵源,增强了军力。
管仲非常重视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井田制的限制,采取了“相地而衰征”的措施,按照土地的好坏分等级征税。还规定国家经营盐铁事业,设立盐官煮盐,设立铁官掌管制造农具,鼓励鱼盐贸易等等。
管仲创设了“三选”制选拔人才。规定各乡把本乡中有才德武功的人推选到国家中去,是第一选。这些人经过有关部门的试用考核,将其中优秀的推荐给国君,这是第二选。国君再亲自考核,合格者任命为上卿的助手,为第三选。为了加强国君的权力,管仲要求桓公掌握住生、杀、富、贵、贫、贱“六柄”,实行“劝之以赏赐,纠之以刑罚”。
经过上述改革,齐国实力迅速增强,为后来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春秋时代的第一个霸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