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晃过农民的脸


 

财政部长金仁庆最近对媒体说要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步照到农村大地,这让人感到很欣慰,阳光照耀,如果是持续照耀我们获得是温暧,我们担心是阳光晃过农村大地,但晃过之后更加寒冷。

 

现在最流行的就是新农村建设了,在座的都是三农专家,我的学术背景是企业管理和房地产经济管理,今天讨论的课题是土地问题,与房地产有相关性。

 

土地制度现在已严重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农民土地不能作为资产,房子不能融资,现在出现的所有土地纠纷,根本问题是土地制度,土地所有权的缺失,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农民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归村委会,而管理权归土地局,由于没所有权,农民也就失去了对等的法律地位,所以农民土地维权往往依法无据,现在土地承包也有问题,原来承包要缴税赋,现在不要缴税了还要补贴,这更像是信托关系,农民是受托人,所以大家会发现我们很多东西都很拧巴,关系脉络很不顺。

 

政府说维护地权的农民是钉子户,被占地受害农民骂地方干部是“国民党”,都有道理,角度不同,《物权法》对此条款也含糊不清,还指望什么依法维权,谁的声音大谁有理,当然农民的嗓子喊不过政府电视台和电台,所以政府有理!

 

中国土地征用问题有若干原因,但根在还在于我们的土地制度,以及在此制度之上的两大壁垒——城乡

 

这两大壁垒造就了低保、医疗、教育、就业等一系列不平等,弱者不是因为个人不努力、不竞业、 不向上,而是因为你的出身。这多少有点象印度的种姓制度。

数字表明,2005年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5800多亿,净收入2100亿,而全国财政收入是3.16万亿,地方财政收入是2.66万亿。

我们当前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只允许国有土地进行城市建设与搞房地产开发。这实际上只是确保了地方政府从农民手中巧取豪夺的征地权利。

  

 

 

城市的居民买不起房,无非是没有得到他们应得的保障,而农村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则是失去了他们的基本生存保障。

如果说地方政府在城市房地产建设监管方面处于缺位状态的话,那么在农村土地征收领域则是完全的越位。

弱势群体之所以成为弱势群体,固然有个人的因素,但是制度安排起着关键的作用。 

(在200783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从一个土地个案探究中国土地征用制度的出路与农民失地问题的对策”研讨会上的发言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