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 余荣星
前段时间我在价值中国网刊登了一篇文章《考察多家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全是欺诈我也无奈何》,结果全国各地至少有两位打电话并加入我的QQ来询问此事,他们的QQ号是:584288022,51801888,他们看了我所写的考察报告,说写得很详细,现在他们不敢去了。这一回我总算体会到了能为中国人民做一点好事。
我与他们聊天说到:如果合成液化气是真的话,应该老早有厂家了,应该大力推广了,有好事谁不想去做呢?到如今还推不开来,说明这个是虚假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现在继续发表揭露合成液化气的姐妹篇:《在揭露合成液化气的科技诈骗一事上,我和价值中国网都为人民做了贡献》,这篇文章将继续揭露合成液化气的事,不过有些内容与前篇文章有所交叉。
1999年,上至中央电视台,下至各大报纸都在刊登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的事情,我向我弟弟余金平建议搞“合成液化气”项目,他欣然接受,表示由他出钱让我来搞,但我考察了四川资阳市、武汉市、北京市的好多家合理成化气厂,竟然是天下乌鸦一片黑,全都在搞诈骗。首先是在电话询问时不据实回答欺骗你,尔后是想一步一步欺骗你
1、各大新闻单位纷纷为合成液化气推广技术项目的单位刊登广告
——有的单位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时还自己印刷广告进行宣传
在我的记忆中,中央电视台第二频道中国市场报道栏目为北京长天巨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打广告;还有参考消息报等等都均登过合成液化气推广技术广告;武汉专利事务所还在温州日报或温州侨乡报上刊登过广告。
2、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两大类介绍
(1)一类自称自己推广的合成液化气项目是以碳五作为主要原料的
——这一类合成液化气的碳五原料要到炼油厂去弄,我认为不具备推广价值
由于这一类合成液化气的碳五原料要到炼油厂去弄,我认为不具备推广价值,因为创办这样一个合成液化气厂,首先要配备一个运油车才行,绝不是象报纸上所说投资只需2至3万元就行了。
(2)一类自称自己推广的合成液化气项目是以本地均可购到的原料配合成的
——这一类合成液化气项目由于以本地均可购到的原料配合而成的,所以具有较大的推广性
由于这一类合成液化气在本地均可购买到原料,所以具有较大的推广性,因为他不需要配备运油车,所以投资较低。
3、经过我的考察,所有推广合成液化气项目的单位均有欺诈行为
——我总是不相信天下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是天下乌鸦一片黑,但是经过我的从四川、武汉、北京等地的考察,我不得不接受这一现实
(1)我是如何认定他们有明显的欺诈行为呢?
ⅰ、为什么说所有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均有欺诈行为?
我总是不相信天下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是天下乌鸦一片黑,但是经过我的从四川、武汉、北京等地的考察,我不得不接受这一现实。我认为所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所有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均有欺诈行为的理由是:
①原料很难求购,而在报纸上说成是原料易购
除了长天巨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说自己的合成液化气不是以碳五作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外,其余公司都说自己的原料都是以碳五作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的,而碳五主要原料只有在炼油厂等单位才能购到,而全国也没有多少家炼油厂,所以说原料很难购到,但是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的单位都说自己的原料容易购到。
②不敢对技术的真实性进行担保(担保技术真实性与保证个人投资赢利是两回事),且不说他们没有以一赔十的勇气,就连以一赔二的勇气也没有
对合成液化气的技术所应承担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所配的原料的价格和总成本多少;
二是燃烧的时间比起的现有的合成液化气的时间如何;
三是原料在本地范围是否能购买到。
他们对这些问题都不敢保证,我们常听一些人说,如果我是假的,我就以一赔十,我看他们以一赔二勇气都没有。
ⅱ、对各个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单位的考察实例分析
①我是如何认定“四川省资阳市巨大集团公司”的合成液化气的推广技术有欺诈行为的
一、亲自登门考察。
我考察的第一家关于合成液化气的推广技术的企业是“四川省资阳市巨大集团公司”。
号称要营造中国航空母舰的巨大集团公司,把“合成液化气”作为推广项目中的一个重要项目。之所以认为其技术上不可行的理由是:
⑴我考察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从去年(99年)就收到的高新技术产业报如何?’。
在这一张广告的报纸上写着全年定价66.8元。今年的一张也是这样写。但是我向他们的接待人要全年报纸的时候,他们却拿不出来。而且双新计划部部长陈元彬还振振有词地说:“我们就是这个价”。当我问:“一年出几期”。他说:“三期”。我看他门拿了老半天拿不出来,我想恐怕就是这么一期,既是有三期,文章肯定是抄来抄去。这么一张对外白送的报纸却冠冕堂皇写上订价66.8元,简直是商业欺诈行为。如此具有欺诈行为的公司怎么能叫人相信它所推广的技术是真的呢?。
⑵我考察碰到的第二个问题是:还没洽谈业务就要敲你500元。
我看了他们满天飞的报纸,对合成液化气的情况还不是十分了解的情况下,刚要了解一下情况,接待人就说:“根据我们公司的规定,凡是要到我们公司来考查的,都要先缴纳500元”。(恰如某些小说所写的: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要过此关,先拿买路钱。)我说:“我不是来考察,我看了你们的报纸后,对合成液化气的这个项目不太了解,先简单了解几个问题”,但是他们就是不理你。来之前,我挂电话寻问一些问题时,电话接待员说:“你到了我们这里后再说”。结果把我从千里之外的浙江温州骗到这里后,还没说就要敲诈你500元。双新计划部部长陈元彬还歪理邪说到:“不缴500元,这么能说明你有诚意呢?”,我想我没有诚心怎么会千里迢迢来到这里,简直是在讲屁话。
⑶第三个问题是“电话回答”与“当面回答”不一样,已构成诈骗行为。
由于洞头县工商事物所所长的强烈反对,我对购买“合成液化气”技术颇具顾虑,于是我特地陆陆续续挂电话给集团公司寻问了一些问题,接电话的主要是是刘晓萍,我问的问题是:“你们当地是否有生产销售”,“按消防规定,不能在居民区里生产,另建厂房投资大怎么办?”,“有关消防,环保的证件是否齐全”。她们的回答是:“当地有生产销售,但我们主要以推广科技为主;无需另建厂房,可以在居民区生产;一切证件都齐全,详细情况等来了以后再说”。刘晓萍还说:“来到资阳车站后打一个电话,我去车站接你”。但是我到了后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一骗是我到车站后给刘晓萍挂电话,刘小姐说:“你自己乘黄包车来我公司”,原先的来车站接我的允诺不能实现。二骗是接待员说:“我们当地没有生产”,与原先的回答大相径庭。
④顾客反映不好。我于第二天下午碰到成都市购买养殖品种和养殖技术的杨志奇(2658902),他说:“种卖很贵,回收价低,一问到关键问题,就模模糊糊,白白损失了考察费300元,这个单位他妈的!广告做得好,一步一步在套你的钱。”
⑤只怕漏谄,不回答任何一个问题。我所作的最后一次努力,也是最后一次的考察,我说:“我现在不考察了,直接跟你签定合同,不过签合同前,向你们请教你处在到处发广告报纸上的一个问题。问好以后就跟你们签合同,为什么说第一年的开户数的利润是90万元”。该集团公司双新计划部部长陈元彬说:“你是大学生,你仔细算一下就清楚了。”我说:“我这个问题确实不懂”。结果他没有回答,还说了一句:“随便你,如果你不想购买也就算了。”显而易见只有虚伪的人才不敢回答。
我认为四川资阳市巨大集团公司欺诈能成功的原因如下:(略)
⒈放长线调大鱼,稳坐钓鱼台。不倒一杯茶,不递一只烟,摆着一副王者自尊的架势,利用大家想发财的心理,让大家自动上钩。
⒉拉大旗做虎皮,在市人大办公。
⒊虚虚实实,真真假假。
⒋引诱你一步一步上钩。
本人今后在自己发到全国的广告中,写上一篇文章,题目是:“揭露四川资阳市巨大集团公司的诈骗伎俩”。
②我考察中国科学院武汉专利事物所关于LPG——高能合成液化气生产技术的结果也是在搞诈骗
——起先电话询问时他们都讲得很好听,你温州本地一定有合成液化气的配方原料,但是后来去时才告诉你是以碳五作为主要原料的,而碳五原料我们浙江地界根本买不到
2000年我考察了中国科学院武汉专利事物所关于LPG——高能合成液化气生产技术。起先电话询问时都讲行很好听,后来去时才告诉你是以碳五作为主要原料,而碳五我已打电话询问了浙江石化总厂,他们说:“我们有,但是我们不卖。”,浙江地界上关于石油加工工厂不多,如浙江石化总厂没有碳五原料供应的话,那么办这个合成液化气厂便成了无米之炊,如果有的话,那么原料运输就要专们配备一辆运输车,那么也不是象广告所讲了设备投资只有2万元左右就够了,所以在报纸上所登的广告带有很大的虚假成份。
③我考察了武汉科技大学洪山实业公司的合成液化气技术推广项目,发现他们明显有欺诈行为
——起先电话讲好,我购买你们的技术时,签定合同时,你们找一个学校的老师担保一下,联系人自称为黄玲老师,她说:“这不是很容易吗,这可以的。”结果去了之后,他们说这不需要找老师给你担保
2000年同时我又考察了武汉科技大学洪山实业公司,联系人是黄玲老师,只从对四川的巨大实业公司考察后,我就不相信一些民间的自办公司,但是对挂有大学牌子的公司,我还是比较相信的。因为老师总不会象那些社会上的人乱七八糟地乱骗。原在家乡时就挂电话向他们提了很多问题,其中我问了一个问题是你们是否是校办的公司,她说:“是的”。结果我去时从各方面的情况才意识到这是一家挂校牌的公司,或是向学校承包的公司。挂电话我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要求:“购买专利时你们能否找一个学校的老师担保一下技术的可行性。”她说:“好的。”但是到了公司后,他们对我提出的这一要求置之不理了。只说签合同时保证。那我说:“如万一有纠纷时在我们洞头解决是否可以。”他们说:“那里签在那里法院解决合同纠纷。”因此我认为这很有可能是一个乱登广告的公司。
④考察北京长天世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CT——Ⅲ高能民、工两用合成气生产技术,这家企业是在中央电视台的中国市场报道栏目所打的广告,结果发现明显有欺诈的行为
——我所提出的要求是:一是能否找北京的任何一家国营单位或机关的工作人员,只要是正式工,签合同时让他们来担保一下?经办人拒绝了这一要求;(一个人对自己发明的技术的真实性都不敢担保,那还有什么真实性可言呢)二我提出来,是否让我们了解这家公司的经理的家住在那里如何?他们也拒绝了这一要求;( 在宾馆里办公,是一个皮包公司,最后搬走的话,打官司都找不到人;不告诉总经理的家,说明了做贼心虚);三是发生纠纷时在温州洞头解决如何?他们也拒绝了这一要求。四是如出现技术不可行性,那么赔偿技术转让费的3倍如何?他们也拒绝了这一要求
我从武汉直到北京考察北京长天世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CT——Ⅲ高能民、工两用合成气生产技术。这家企业是在中央电视台的中国市场报道栏目所打的广告。我去了这家公司。这家公司在一家宾馆里办公,在宾馆里办公首先给我的印象是有点象皮包公司那样。
首先是对这家公司的考察。在两天当中我与他们的谈话有两次,我所提出的要求是:一是能否找北京的任何一家国营单位或机关的工作人员,只要是正式工,签合同时让他们来担保一下?经办人拒绝了这一要求。二我提出来,是否让我们了解这家公司的经理的家住在那里如何?他们也拒绝了这一要求。三是发生纠纷时在温州洞头解决如何?他们也拒绝了这一要求。四是如出现技术不可行性,那么赔偿技术转让费的3倍如何?他们也拒绝了这一要求。
其次是对中国市场报道栏目对报道广告的考察。结果中国市场报道栏目不是中央电视台广告部负责。而是一家公司负责。这家公司在一家较远的地方。我到了这家负责报道中国市场栏目的公司,他们说这则广告是下面一家的二级公司负责。结果我问那个报道这则消息的人想见一面,他说见面不要了。技术是真的,他是赢利就不一定了。
我还考察了关于推销合成液化气的好多公司,结果没有一家是硬码的。
(2)我正好看到了北京电视台报道关于就合成液化气的受害者上访的事
我在考察中央电视台中国市场栏目报道关于合成液化气的广告的事时,北京电视台正在报道北京市工商局消费保护处处长关于就合成液化气的受害者上访的事作报道,要求大家考察时要小心,切莫上当受骗。我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北京市吉力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说明有人已被北京市吉力通科技开发公司骗了,而北京市吉力通科技开发公司是在中央电视台打广告过的。
(3)我到了柳市镇时,看见有一家推广轻烃燃料的公司开设的店,他们说报纸上报道及电视台的报道全是假的,就温州人上当受骗的钱加起来就超过200万元
(4)警惕发表“合成液化气”虚假广告骗取暴利的公司(摘自新型燃料及燃具技术开发信息专递第六期)
现将他们给我的《警惕发表“合成液化气”虚假广告骗取暴利的公司》附之如下:
警惕发表“合成液化气”虚假广告骗取暴利的公司
(摘自新型燃料及燃具技术开发信息专递第六期)
从1999年夏季以来,一些公司(见附表)在《参考消息》等刊物上陆续登载了有关高能、环保合成液化气燃料的广告,有的还印制了技术可行性报告和各简介向各地分发。诱人的效益让很多人问津,有的转让技术后才发现上当受骗;许多离退休、下岗转业的人员为防止投资风险,纷纷向农业部科教司、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新型燃料及燃具专业委员会去信、打电话子解该技术的真伪及看法。
从收集到的广告、简介或可行性报告上,可以看出内容都大同小异,诸如:
——燃料名称用跨世纪能源、能源新世界、环保或高能液化气等;
——火力强、热值高、使用时间长;
——操作简单、生增长使用安全方便,灶具钢瓶通用或不用钢瓶,水平供料;
——投资少、生产设备及工艺简单;
——原料易购、成本低,具有丰富的利润回报;
——市场永久,风险小、上马快。
正因为广告中所介绍的这些技术有那么多的优点,特别是投资少,原料易购、又能获得丰厚的利润,当然能上能引起投资者的关注。下面就来信的有关问题,谈谈我们的看法。
ⅰ、来信问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是否推广某公司的技术和产品?
农业部环保能源司、国家计委交通能源司、国农经贸委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司联合印发过“农(环能管)〔1997〕30号文件”《关于印发新型燃料技术开发利用专题咨询会议纪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管理,规范新型液体燃料技术市场,保证使用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
文件要求正确认识新型液体燃料技术的发展形势,认真执行行业标准,要实行强制性的安全生产,使用管理措施,以安全为中心,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加强科研,严格试点项目的论证和审批程序。由此可见,该文件是一个宏观指导的政策性文件,并非象某些公司所介绍是推广他们技术的文件。
ⅱ、关于测试标准和结果的可靠性问题
来信反映有些公司声称他们提供的高能合成液化气已获国家专利或国家知识产权局证书,并经过有关检验部门的检测,问可靠性如何?我们认为,第一,检测单位必须是经过上级技术监督部门认证、具有相关业务检测的资质单位;第二,其检测结果必须达到已颁布的NY311-97、NY312-97、NY313-97、NY314-97有关醇基民用燃料、灶具及轻烃民用燃料和灶具的行业或国家标准要求。
有些广告声称其合成燃料各地化工商店都有、可用普通化工原料加少量添加剂配制而成。行业标准规定不允许加入任何添加剂,因为某些强氧化剂虽有利于液体燃料的气化,但会引起金属材料的严重腐蚀;至于向醇基燃料中加入增热剂后,必须提供其分层温度(分相点)的测试报告。
ⅲ、关于投资问题
从附表中可见,多数公司收取技术转让费均在8000—10000元范围内,而建一个3000户的设备投资也只2万元左右,投资确实不大。但据我们所知,目前国内尚无如此廉价建成的燃料供应站。与投资相比,技术转让费着实不低,而要现场配制观看就收300~500元。在此提醒新的投资者,在实验室配制是容易的,要形成一定规模的供应站则是另一回事,因为,作为一个企业,建站的场地,燃料的供应运输、贮存、质量价格、以及设备、配气工艺、防火安全等等工程技术问题,绝非几万元可以建成并获取高额利润。
ⅳ、关于燃料与灶具的使用和燃料热值问题
醇基和轻烃燃料在常温下是液体,只有通过预热才能气化,与液化气有根本的区别,因此不像广告介绍“可以用原来的钢瓶和灶具来烧新型液体燃料”,必须使用专用灶具。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液化石油气的热值一般都在10000kcal/㎏以上(如丙烷为10991.9 kcal/㎏,正丁烷为10778.4 kcal/㎏),太阳岛公司称他们HS燃料热值为6300~7500 kcal/㎏,液化石油气只有6000 kcal/㎏;佳利佳公司提供的燃料热值为5875kcal/㎏,对比液化石油气仅为5860 kcal/㎏,不知道他们的数据来自何方?
附表: 北京部分公司情况简介
单位名称 |
燃料名称 |
热值(kcal/㎏) |
成本(元/t) |
投资(元) |
转让费(元) |
北京太阳岛开发有限公司 |
HS新一代民用高能合成燃气 |
6000 |
1400 |
(建3000户,500吨燃料供应站)6000 |
6800,8000,10000,(配制费300元) |
北京清华山维新技术开发公司 |
跨世纪能源-SW环保高能合成液化气 |
11000 |
20元/瓶 |
|
9000,12000,15000 |
北京中化远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低成本ZH高能合成液化气 |
|
18/瓶 |
3000户,设备1~2万元,流动资金0.5万元 |
8000元(配制费500元) |
北京佳利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新一代民用高能液体燃料 |
6000 |
14000 |
6000 |
9800 |
北京东方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能源新世纪—DFL高能合成液化气 |
100.2mj/立方米 |
|
3000户,设备1~2万元,流动资金1.5万元 |
8000元 |
北京科典创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能源新世纪—高能合成液化气 |
|
|
3000户,设备1~2万元,流动资金1.5万元 |
8000元 |
北京科奥公司 |
新型节能民用液体燃料及灶具 |
6300 |
1600 |
|
6800,集体1万元 |
北京巨科龙科技能源开发公司 |
新型KL高能合成液化气 |
|
|
3000户,设备1~2万元,流动资金0.5万元 |
8000元(配制费500元) |
北京中科奇强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
“奇强牌”民用液体、气体合成燃料 |
|
1300—1400 |
5000—7000元 |
|
北京华大奔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跨世纪能源—HD环保高能合成液化气 |
|
|
3000户,设备1~2万元,流动资金1万元 |
8000元(配制费500元) |
北京华洁鑫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跨世纪能源—HJ高能合成液化气 |
45mj/㎏比普通液化气高30% |
|
3000户,设备1~2万元,流动资金1万元 |
8000元(配制费500元) |
北京化新苑技贸发展中心 |
化新苑环保高能液化煤气 |
|
|
1~2万元 |
8000元(配制费500元) |
北京吉力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JLT2000高能合成液化气 |
35.2 mj/㎏ |
18元/瓶 |
3000户,设备1~2万元,流动资金1.5万元 |
|
ⅴ、关于新型液体燃料有那些技术比较成熟的问题
目前,较为成熟的技术有:轻烃混空气管路供应技术;瓶装轻烃鼓泡气化技术;轻烃、甲醇用于酒楼的燃烧技术;二甲醚家用燃烧技术。
正在试验发展的技术有:家用瓶装轻烃气化燃烧技术;轻烃用于工业窖炉技术;轻烃作为汽车燃料技术;家用甲醇气化燃烧技术;甲醇用于锅炉、茶炉燃烧技术。
ⅵ、关于附表中各公司技术的真实性问题
由于这些公司既非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也未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批准,而且也未见到正规的检测报告,因此很难判断其技术的真伪。在此,转引《中国电视报》2000年第11期3.15专版的报道如下:
为了探听“跨世纪能源—SW一举呆高能合成液化气”的虚实,记者假装成求购的消费者向该公司的经营者请教。只见他煞有介事地摆弄着两个用橡皮管连着的液化气瓶。据了解,其所谓的新技术只是简单地先将炼油厂的副产品碳五倒入钢瓶,再加上从化工商店买来的二甲醚,如此这般,就算是“环保合成”了。而挂着的高等学府清华的招牌是由于赚钱的需要。被当场揭穿的所谓新技术,其成本不过22元,而购买这套技术每人需交1.2万元。倘如全国有100人上当的受骗的话,骗子牟取的暴利会是多少呢?广告中所说投资这些新能源会有丰厚的回报,到底是谁得到了丰厚的利润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正向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武高汉所说:
第一、政府要加强监督管理,使诈骗分了无机可乘;
第二,消费者都有致富心愿,但要讲究科学,切不可盲从;
第三,特别要警告那些不法之徒,虽偶有得逞,但好景不会长久,终究要受法律制裁。
这个液化气的广告在我的印象中在有些全国有名的报纸都打过广告,如中国乡镇企业报,中国青年报、参考消息报,还有一些杂志等等。
从合成液化气的这个事情,说明了我们所推广的有些科技项目利用群众想致富的心理,利用新闻媒介登上大雅之堂,从而暴敛钱财,把群众想从事科技开发的钱都骗取了。
我们的忠臣、清官都到那里去了?为什么不狠狠治理这种科技诈骗的祸国殃民的事情?
作者:余荣星,固定电话为:0757—26135316,QQ号为38216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