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特许经营中的法律探讨


1.特许经营的本质及好处

特许经营也称为连锁加盟,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连锁加盟。

特许经营是一种规模化、低成本的商业扩张方式。对于受许可人来说,他可以得到系统的创业培训和指导,得到稳定的经营信息来源和销售区域保护,有时可以获得特许总部或银行的财政帮助;可以使用总部著名的商标或服务减少广告宣传费用,快速走向成功;可以保证货源和产品质量,降低经营成本。对于特许人来说,特许经营可以以最小的资金投入迅速扩张规模;可以降低经营管理费用和市场推广费用,集中精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可以绕过一些投资壁垒,加快国际化发展战略。特许经营已经成企业快速发展的一个日益重要的途径。

2
.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保护

2004
1231日,商务部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了特许人及特许标的信息披露、独立公正的财务审计、特许经营的行业监管及特许经营的市场准入及有关特许经营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等等。《办法》结合国务院各部委针对本各个行业(如食品、医药、文化、娱乐等)的相关管理规定,构成我国关于特许经营立法的基本框架。

但是这些立法从本质上均属于部门规章,由于特许经营本身是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国家就本行业的特别法仅限于本行业的监管,并不对特许经营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定。因此,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不足以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法院在审查特许经营案件中对于行政法规可能只做参考而不做定案依据,因为行政法规和当事人民事权利调整的范围不同,当事人必须通过特许经营合同进行明确权利义务,才可以得到全面的民事法律救济。

特许经营合同有很多表现形式,包括加盟合同、分销合同(销售合同)、代理合同、加工合同、合作合同等等,合同目的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是无论如何,这些合同本身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其他同特许经营(连锁加盟)行为有关的民事法规还包括《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当事双方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或连锁加盟合同条款至关重要,双方必须在特许经营合同或连锁加盟合同中对其权利义务做出明确约定以避免纠纷发生。

3
.特许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在国际特许经营中,国际商会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标准条款双方是普遍引用并且基本为当事双方接受的格式,很多国际特许经营的当事人以此合同为范本进行进一步的协商。以本标准合同为例,特许经营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1.
签约背景
  2.
专门用语定义
  3.
特许经营授权许可的内容、范围、期限、地域
  4.
特许人的权利和义务
  5.
被特许人的权利和义务
  6.
对被特许人的培训和指导
  7.
各种费用及支付方式
  8.
保密和限制竞争条款
  9.
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再许可
  10.
特许经营门店租赁、装修及转租权
  11.
违约责任
  12.
适用法律和纠纷的处理

但是,如上所述, 特许经营合同签署总体来说是当事双方需要具体协商的过程,主要视双方可以接受的程度而确定,对每个具体行业及不同的许可方式等都会有不同的约定。

4
.特许经营中被特许人和特许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包括: 获得特许者的培训和指导,利用特许者的商标、商号、专利、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被特许者的基本义务包括:有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开展营业活动;有义务严格要求合同约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各种费用;有义务维护特许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有义务接受特许者的指导和监督。

特许人的基本权利有: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向被特许者收取特许经营费及其他各种服务费用;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特许者有权终止特许合同。特许者的基本义务包括: 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指导被特许者做好开店准备,以及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5
.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任何一个合同签署时都要注意商业和法律两个层面的问题,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应当注意的商业事项很多,比如广告投入、许可费用、销售范围、特许期限等等,每个具体合同都会有所不同,这主要看双方之间谈判的结果决定。而从法律上,特许经营最重要的是特许人许可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诀窍等,因此合同应明确规定它们的名称、登记号及其它登记注册情况有效期、许可使用的内容、方式和地区等事项,签订合同时,被特许者应该审核有关权属证书的原件;第二,特许经营合同涉及诸多的法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业术语,针对上述术语的理解不同,特许双方常发生纠纷,因此在签署合同时应当特别留意这些术语的定义;要注意特许经营授权许可是一般许可、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许可的范围、期限和地域等;对于涉及注册商标、专利等的许可,需要办理商标、专利许可的备案手续;对于涉及产品的许可,应当规定涉及产品质量问题时的处理方案,尤其是对于消费者的保护方案;对于许可中有可能涉及第三方侵权或侵犯第三方权利等等情况发生,也应当作出明确的责任约定。以上种种,如果在经营中一旦发生而未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对于被特许人来说很有可能造成致命的损失。

 

原载:http://www.clnchina.com/Content.aspx?Id=249&TypeId=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