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公布《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方案》,意味着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股市被正式放行。虽然目前只是在小范围试点的一小步,但这标志着中国向资本项目基本可兑换迈出了重要的一大步。
根据外汇局20日的公告,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股市将在天津滨海新区进行试点,允许境内居民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投资海外证券市场,投资规模不受年度5万美元的购汇总额限制。初期首选香港,人民币购汇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可以保留外汇,也可以在开户行结汇。这意味着境内居民可以名正言顺地直接投资香港股市了。这是继放开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股市之后,中国内地拓宽外汇资金流出渠道的又一重要举措。此前,国内居民不能直接投资境外股票,只能通过机构投资者间接投资海外证券市场。自有外汇资金只能投资于B股、QDII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外币理财产品,或者进行外汇及黄金买卖等。
根据规定,投资港股须通过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和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办理试点初期,投资者可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人民币购汇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可以保留外汇,也可以在开户行结汇,但严禁“融资融券和买空卖空”。具体办法,投资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天津中行开立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并委托其在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开立对应的证券代理账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试点地局限于天津,但投资者在未来却未必需要亲自到天津才能开户。中行其他境内分支机构与天津中行签订合作协议后,可办理天津中行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及代收中银国际证券代理账户开户申请材料。
个人直接境外炒股,这一政策的推出堪称10年来中国金融变革的三件大事之一,与之并列的是2001年加入WTO以及2005年人民币汇改。近年来,随着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平稳发展,境内个人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境内个人多样化投资需求日益增长,中国充裕的外汇资金也为境内个人开展对外证券投资提供了条件。通过观察可以发现,最近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进程有所加快,境内机构和个人资本流出的管制逐渐放松,同时投资渠道和持汇自由度也大大增加。继去年银行率先获得代客境外理财(QDII)资格后,今年以来,券商、基金、保险和信托公司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密集公布,近日,外汇局又宣布取消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境内机构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资本项目的开放措施正在逐步推出。
又悉,天津滨海新区是我国继上海浦东之后的第二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6年6月,国家提出今后“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这次将个人境外投资的试点选择在此,有非常明显的打造中国北方金融中心的意味。
根据外汇局20日的公告,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股市将在天津滨海新区进行试点,允许境内居民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投资海外证券市场,投资规模不受年度5万美元的购汇总额限制。初期首选香港,人民币购汇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可以保留外汇,也可以在开户行结汇。这意味着境内居民可以名正言顺地直接投资香港股市了。这是继放开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股市之后,中国内地拓宽外汇资金流出渠道的又一重要举措。此前,国内居民不能直接投资境外股票,只能通过机构投资者间接投资海外证券市场。自有外汇资金只能投资于B股、QDII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外币理财产品,或者进行外汇及黄金买卖等。
根据规定,投资港股须通过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和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办理试点初期,投资者可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人民币购汇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可以保留外汇,也可以在开户行结汇,但严禁“融资融券和买空卖空”。具体办法,投资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天津中行开立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并委托其在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开立对应的证券代理账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试点地局限于天津,但投资者在未来却未必需要亲自到天津才能开户。中行其他境内分支机构与天津中行签订合作协议后,可办理天津中行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及代收中银国际证券代理账户开户申请材料。
个人直接境外炒股,这一政策的推出堪称10年来中国金融变革的三件大事之一,与之并列的是2001年加入WTO以及2005年人民币汇改。近年来,随着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平稳发展,境内个人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境内个人多样化投资需求日益增长,中国充裕的外汇资金也为境内个人开展对外证券投资提供了条件。通过观察可以发现,最近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进程有所加快,境内机构和个人资本流出的管制逐渐放松,同时投资渠道和持汇自由度也大大增加。继去年银行率先获得代客境外理财(QDII)资格后,今年以来,券商、基金、保险和信托公司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密集公布,近日,外汇局又宣布取消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境内机构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资本项目的开放措施正在逐步推出。
又悉,天津滨海新区是我国继上海浦东之后的第二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6年6月,国家提出今后“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这次将个人境外投资的试点选择在此,有非常明显的打造中国北方金融中心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