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内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税收(36)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的土地,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当地规定税额标准计算缴纳。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建造商品房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个人所得税

  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个人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