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站最近推出了一个对上传资料可以根据下载数量收费的做法,受到大家欢迎. 不过网站做了一项规定,就是在上传资料内容说明一栏中,必须最少填写X十个字,否则是无法上传的. 当时与网站管理方谈到此事,他们的意见是,限制最少字数也是为了上传的人好,因为上传的人如果希望下载他的资料的人多,就应该在详细地写个资料说明,让大家知道好在哪里
这个理由听上去蛮合情合理,但经不起琢磨. 作为上传资料的人必然有对自己资料的偏爱和考虑任何写才能更多引起读者的注意和兴趣,他不会有意地敷衍去写资料说明,而是会以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方式和字数去写.这个字数限制的规定是多余的. 字数多与写得好有关联,但并不是简单的"字数多,就一定吸引人",这从某种程度上干涉了上传人自由表达的权力,这是由于限制字数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今日看到一则关于以恶心的理由涨价的新闻:
嘉兴电信分公司确认,拟对家庭用户宽带包月/包年用户实行上网时间限制,实行上网时间限制后,普通用户为240小时/月,超出部分按2分/每分钟收取,超出资费封顶每月48元。嘉兴电信特别说明,此项政策有利于网民合理安排工作生活时间,防止网游沉迷,有利于健康上网。(《电脑商情报》8月28日)这年头,涨价司空见惯,像牛肉面、方便面涨价,尽管议论纷纷,但别人毕竟还是以原材料成本等理由上涨,总不至于离题万里,自我拔高。设想,他们称为了让消费者合理安排饮食,防止吃面沉迷,有利于营养均衡为由而涨价,保证可被呕吐声淹没,轻易跻身史上最恶心的涨价理由之一。
其实,与我讲的这个网站的例子是有相似之处的. 电信运营商出于商业利益的需要去调整价格,这本应该是必然的,何必要多此一举地扯到为用户避免沉溺于网游呢,食品涨价本身也有其内在驱动力,又何必以怕食客不节制饮食造成吃得过饱过胖呢? 网站又何必担心上传资料的人不尽心尽力地说明自己资料是如何得好呢?
这就让人怀疑到对方的真实目的,其实,在商谈商,你做什么事就有相关的理由,如果越位,事实上大家心里是明白的. 涨价必然是商业利益的驱使,出于为民众着想的考虑,是越位,群众不会买帐;而网站做出这样的规定,有点让人费解,我大概只能理解为有心办错事,也是一种越位管理. 对于此类案例,我的观点时, 规则的制订需要理由,不要为规则而规则,什么地方都要搞个限制出来,反而起不到管理的目的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