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


  前几天写了一篇文章,是关于生猪生产和供应的,其中强调在“市场失灵”时,政府应该出面干预。而今天,见到媒体上刊登的发改委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切实抓好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时,又觉得要充当一回“市场派”了。为什么?虽然经济学本非我的研究领域,但是很担心政府这一回的干预有点不对市场经济的路子。

  其实,类似的看法前些日子就已形成,当北京电视台的记者就“方便面集体涨价”采访我时,对于记者对“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在涨价中的作用表示愤怒的立场反问了一句,难道中介组织的存在不就是为了保护行业利益吗?所谓的“集体行动”又有什么不妥呢?我的意见是:应该关注的是方便面涨价的理由是否充足,而不是该行业是否“统一涨价”。

  “价格机制”和“市场调节”从理论上可以表述得很简单,但到了实践中,却远比教科书上所讲的要复杂得多。因为其中有人为的非理智因素,涉及到生产者、营销者和消费者。因此,就想提出一个问题: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的着力点各自应该在哪里?

  政府直接对市场价格进行干预,未见得是明智的举措。近年来,由粮食和食油涨价始,加上石油、电力、燃料等各种服务价格上涨的推波助澜,食品生产企业的窘困是可以想见的。但由于食品与民生联系得很紧,显得很敏感,加上可选择的替代品种范围甚广,所以企业也不敢轻言涨价。但是,到了今年猪肉价格以翻番的速度猛涨,政府的反应又有点犹豫,这就刺激了相关行业。为摆脱困境,纷纷作出了涨价的决定。可能是怕政府和社会作出过度反应,因而采取了“集体行动”,以“法不罚众”为“人体盾牌”,这似乎也可以理解。但未曾料到,这一回政府的反应却异常强烈,而实际上老百姓对方便面、快餐之类块儿八毛的涨价可能倒没有太在乎。

  联系到当前全国各地水灾连连的背景,方便面涨价可能是没有选择好时机,当然也可能是故意选择了这样的时机。一般老百姓对方便面涨价不满,可以不吃,改吃挂面或切面乃至手擀面。但作为送往水灾现场的救灾物资,方便面可能是“最佳选择”。在这样的时候涨价,便过于敏感,涉及到试图对政府进行要挟这样的政治问题了。当然,这只是胡乱猜想。

  如果去掉这一层,就要看方便面的涨价究竟是否合理了。但这也许很困难,“公”、“婆”双方可能各持己见,相持不下。但对于这一类“竞争性”商品,政府直接对价格进行干预,效果恐怕也是不好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不会永远是一个个个人对一个个企业在那里博弈,这样的博弈结果可能使市场波动更大。

  所以,以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生产、营销、消费各方通过各自的中介组织进行“集体博弈”,倒是正常的现象。还以方便面为例,生产者为一方,销售者为一方,消费者为一方,统统组织起来,各有各的协会,从而上演一出“三国演义”。生产企业要涨价,就得把理由准备得非常充分,以此来说服消费者。当然,接下来就要看“上帝”——消费者的脸色。消费者要是不买账,消费者协会就要把信息传达给生产企业。要是生产者也不退让,非要涨价,那么,双方就会形成对抗。消费者协会可以号召大家不买方便面吃,改吃挂面、切面或手擀面,加上自己动手打卤、炸酱或采用其他吃法。如果直接对抗的双方是“魏”和“蜀”,那么销售一方就是“吴”,按照它自己的利益,选择与哪方结盟。这样的博弈总会出结果,而且往往是生产和消费双方各后退一步,从而在新的共识上达成新的社会契约,“价格机制”和“市场调节”会在这样的社会脉络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最后的问题是,政府干什么——三个社会角色,一是当裁判,二是制定和修改游戏规则,另外,还要对在博弈中利益受到损害从而影响基本生活的弱势群体给予一定的补偿,帮助他们克服双方相持不下时可能出现的生活困难。

  总而言之,在看不见的手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看得见的手就要谨慎行事。要不,就会不由自主地越俎代庖下场当起了运动员,或者“吹黑哨”,更搞笑的就乱改游戏规则,好比那个相声中的司令看士兵打球——“这一帮人抢来抢去的成何体统,干脆一人发一个球,好好玩!”